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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少年军校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全国少工委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少年军校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中青联发2025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消防救援总队、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少工委,各军兵种、军委各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各省军区(警备区),内蒙古、广西、宁夏军区: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少年军校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全国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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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少年军校活动的意见


少年军校活动是共青团、少先队在军地有关方面支持下开展的少年儿童群众性国防教育实践活动。为加强少年儿童国防教育,现就深入开展新时代少年军校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通过深入开展新时代少年军校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从小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国防知识、提高国防技能、强健意志体魄,争当爱党爱国、勤奋好学、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少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时刻准备着。

工作中,要把牢正确方向,加强党、团、队一体化育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着力厚植家国情怀、传承红色基因。突出实践育人,尊重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在丰富的实践体验中实现现代国防知识教育、军事技能训练、崇军尚武精神培养、积极心理品质培育有机融合。注重示范引领,针对不同地区情况分类实施,坚持试点先行和重点推进相结合,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加强工作协同,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发挥优势、密切配合。

通过三年努力,实现三分之二左右的县(市、区、旗)有中小学校、校外阵地能组织开展少年军校活动,新时代少年军校活动模式基本形成;通过五年努力,实现少年军校活动县(市、区、旗)基本覆盖,少年儿童参与度、覆盖面明显提升,组织机制更加健全,实践载体更加多样,阵地建设更加规范,课程供给更加丰富,师资队伍更加完备,成为加强新时代少年儿童国防教育的标志性品牌项目。

二、重点举措

(一)强化组织育人。结合国旗下的讲话、少先队活动课、主题团日队日队会、“红领巾讲解员”等活动载体,讲好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慰问部队、关心关爱基层官兵的故事,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关心国防、热爱军队、尊崇军人。开展国防历史、国防科技、国防法律、国防常识等主题宣传教育。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建军节、全民国防教育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开展“军队英模进大(中)队”活动,组织少先队员讲述英模故事、观看英模影像、传承英模精神。鼓励建设英雄大(中)队。用好校内课后服务等时间,组织开展国防军事类“红领巾小社团”活动。组织少年军校活动可以与“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结合。

(二)开展结对共建共育。支持驻地部队、军工类企业、消防救援部门等,就近就便与当地中小学校、青少年宫等建立结对共建共育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支持开展少年军校活动。深化开展军地青年典型走基层分享交流活动,组织优秀军队青年典型走进中小学校开展卫国戍边事迹分享、国防讲座、互动交流。加强军地共育,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军营开放活动,扩大少年儿童覆盖面。倡导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少年儿童开展力所能及的拥军优属活动。

(三)丰富实践体验载体。围绕思想政治教育、作风纪律培养、军事技能训练、行为习惯养成、心理素养提升,有序组织少先队员走进军营、军史场馆、烈士纪念设施、消防救援站等,开展红色教育、队列训练、战场救护、内务整理、火灾逃生、应急演练、军事装备体验等活动。活动项目载体突出军事属性、强化少先队特点,可以运用营、连、排、班等部队编制,与少先队大、中、小队设置有机结合,组织集中活动,设置早出操、晚点名、唱军歌、行军礼、授旗帜等仪式感和纪律性强的活动环节。支持走出学校开展少年军校主题夏(冬)令营、假日营、周末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少先队员到边境地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四)建好用好教育阵地。充分发挥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全国青少年北戴河活动营地牵引作用。各级国防教育基地和驻地部队、退役军人事务、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所属阵地资源,应当积极面向少年儿童开放。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和微型少年儿童国防教育设施,展陈解放军军史、战斗英雄故事、武器装备模型等内容。少先队队室等阵地可以融合国防教育元素一体建设布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托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营地等实体阵地建立少年军校活动实训基地。推动研发少年军校活动模拟训练装备、器材器械等。积极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手段增强教育效果。

(五)完善课程内容供给。推动国防教育纳入少先队活动课内容。结合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制作推出符合少年儿童特点的国防教育主题少先队活动课程资源包,开展国防主题少先队活动课交流。推动国防教育与体育课融合开展,通过负重、越障、攀登、定向运动、军体操、军体拳等形式以及武术等民族特色体育运动,增强趣味性、参与性。推动国防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融合,培养健康积极心理品质。开展地方和基层优秀课例征集,在队报队刊开设专栏加大宣传推广。加强少年儿童国防教育理论研究。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教联体”建设,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国防教育辅导员、专家学者、现役军人和文职人员、军队离退休老同志、预备役人员、优秀退役军人、民兵、消防救援指战员等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在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授课、训练等活动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教学骨干的培训培养。积极引导和鼓励获得国防教育辅导员等级鉴定的党员和团员担任少年军校活动教员。将国防教育辅导员纳入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探索分级建立人才资源库。

(七)支持基层探索创新。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创新开展少年儿童国防教育,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地区和全国性少年军校交流展示活动。加强示范带动和典型宣传,对开展少年军校活动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可结合实际以通报表扬等形式进行褒奖,按规定给予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等表彰奖励。

三、组织保障

(八)健全协同机制。新时代少年军校活动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牵头会同中央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日常联络协调工作由共青团中央少年部、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负责。县级以上团委、少工委结合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同机制,统筹推进少年军校活动。教育部门将少年军校活动作为中小学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省军区系统协调驻军部队配合地方建立共建机制,深化军营开放,做好教育阵地资源共享、退役装备参观体验等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对师资骨干、阵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指导支持开放阵地、提供师资。

(九)加强经费支持。落实《国防教育法》经费保障要求,各级团委、少工委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推动将开展少年军校活动纳入全民国防教育经费预算、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经费保障。拓宽社会化经费来源。

(十)强化规范管理。制定少年军校活动统一标志,依法依规强化规范管理,完善保护机制。地方和基层单位组织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坚持公益属性。强化安全意识,定期对活动场地设施环境等进行检查,压实安全责任,加强保险保障、应急管理和风险防范。加强保密教育,维护活动秩序。未经县级以上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省军区系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使用“少年军校”名称或以“少年军校”相关名义开展活动,不得违规借开展少年军校活动营利,不得进行商业化利用或炒作。防止形式主义,不得与学生招生入学、评比表彰关联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