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实施少先队工作干部
“驻校蹲点”制度的通知
中少办发〔2017〕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将少先队改革向纵深推进,推动全体少先队工作干部经常性深入中小学直接联系、直接服务、直接引导基层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和辅导员,经团中央书记处同意,全国少工委决定建立少先队工作干部“驻校蹲点”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少先队工作实际,推动中小学少先队改革主要任务落实。了解少年儿童思想状况和学习生活状况,引导少年儿童坚定不移听党的话、跟党走,切实增强光荣感。了解基层一线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思想和生活状况,帮助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巩固中小学少先队工作基础,深入发掘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帮助基层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基层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和辅导员的直接联系、直接服务、直接引导,解决脱离少年儿童、脱离基层一线辅导员等突出问题。
二、参加人员
1.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全体专职、挂职干部;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少工委全体专职干部、挂职干部、少先队总辅导员;
三、时间安排
1. “驻校蹲点”以学期为实施周期,常年开展。各级少先队工作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中小学开展调研,每学期“驻校蹲点”时间不少于10天,可一次性集中完成,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两次完成。
2. 要将“驻校蹲点”与全团直接联系青年的制度化安排有机结合。常态化下沉基层的同志应在下沉地开展“驻校蹲点”活动,时间可相对灵活,但需在相对集中的时间段内完成。
四、开展方式
各级少先队工作干部每人选择1所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开展“驻校蹲点”工作,蹲点学校至少保持一年,一年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各级少工委要统筹安排蹲点学校类型,兼顾城市和农村、小学和初中,倡导联系基础薄弱和工作困难的中小学。
五、主要工作
各级少先队工作干部要落实从严治团工作要求,围绕少先队改革的总体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具体工作。
1. 深入宣讲中央精神。要用少先队员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希望和要求。要面向少先队辅导员,深入宣传《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宣传《少先队改革方案》精神。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宣讲,把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希望和要求上来。围绕增强少先队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扎实推进少先队改革攻坚,做好党的少年儿童工作。
2. 直接联系、服务、引导少先队员和辅导员。要主动向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表明工作身份、公开联系方式,至少直接联系服务1个少先队中队。注重运用微信、QQ等新媒体方式开展日常联系。了解少年儿童、少先队辅导员真实的学习、工作和思想状况,至少要访谈20名以上少先队员、10名以上少先队辅导员,倾听心声,发现思想困惑、实际困难,力所能及地予以帮助。及时梳理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建议,反映给基层党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
3. 调研推动改革攻坚。要紧紧围绕落实少先队改革主要任务,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基层实际,总结、发现基层少先队工作的突出问题、有益经验和创造,认真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干部、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整理有关发现和思考,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4. 协调推进重点工作。扎实落实中小学少先队改革主要任务清单,结合学校实际,每学期至少选取1项重点工作抓好督促指导推进。针对基层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与党政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依法依规提供帮助。积极推动所联系的学校、单位之间,发挥各自优势,开展交流互助。
六、工作要求
1. 精心组织部署。建立实施少先队工作干部“驻校蹲点”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转变工作方式、密切联系基层,推动少先队改革部署的长期性、常态化的制度安排。各级少工委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确保本地区的每一名少先队工作干部都扎实开展“驻校蹲点”。各省级少工委主任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省级少工委办公室主任要承担起具体落实责任。
2. 加强督导评估。各级少工委要结合日常督导考核机制,建立“驻校蹲点”工作督导评估机制。要加强对本级和下级少工委的定期评估和日常抽查,将“驻校蹲点”工作纳入少先队改革督导,宣传表彰优秀典型,通报和处理负面典型。
3. 严格纪律要求。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从严治团有关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少先队工作干部的良好形象。“驻校蹲点”过程中,不得提出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得干扰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交通、食宿等费用一律由个人或所在少工委承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基层负担。
4. 定期总结汇报。各级少工委要定期对本级“驻校蹲点”工作进行总结,各省级少工委每年年底要将本省份工作情况汇总报送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