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好《少先队活动》少先队员用书
深入推进少先队活动课的通知
中少办发〔20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少工委:
2012年以来,各地中小学少先队组织运用每周1课时探索开展少先队活动课,取得积极成效。为贯彻落实《少先队改革方案》精神,加强少先队活动课指导,创新少先队教育和活动方式,增强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避免成人化、形式化、课堂化,全国少工委组织少先队工作专家和各地少先队工作者,在采集吸收提炼各地少先队活动案例基础上,精心编写了少先队活动课少先队员用书《少先队活动》,将由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编辑出版,一至八年级上册于2017年秋季开学前正式发行。
为做好这套少先队员用书的使用工作,深入推进少先队活动课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少先队活动课少先队员用书使用工作
《少先队活动》少先队员用书贯彻党的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希望要求和对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为遵循,以《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为依据,指导中小学少先队组织以少先队活动为基本载体,系统、分层地实施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
该书坚持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按照分层教育的思路,涵盖政治启蒙、道德养成、成长取向、组织意识四个方面50多个教育单元,突出少先队员主体地位和实践体验特色,发挥少先队员自主作用,避免课堂化。注重少先队活动与雏鹰奖章体系相融合。保持开放性,便于各地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辅导员发挥创造性,自主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校本特色的少先队活动。
该书在编辑过程中,吸收了多个省份编写省级少先队活动课指导用书的经验,汇集了少先队工作专家、基础教育工作者、一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意见建议。
各级少工委要结合深入实施少先队活动课,高度重视《少先队活动》的宣传和使用,积极做好推广、实施、示范工作。
二、示范带动,做好《少先队活动》推广、实施工作
1. 请各省级少工委精心选择,从各级红领巾示范校、红旗大队、少先队先进集体所在学校等确定5所及以上小学、2所及以上中学为《少先队活动》实施示范校,根据《少先队活动》系统开展少先队活动课。
采购《少先队活动》费用,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条件好的地区实施示范校,请省级少工委协调争取教育部门、党政有关部门支持或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或通过其他社会途径帮助解决,不得向少先队员收费。坚持学校自愿原则,不得摊派和增加基层负担。
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实施示范校,如当地教育部门、党政有关部门或学校公用经费列支有困难,可由省级少工委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申请支持,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会同省级少工委争取资金帮助解决2017年秋季学期用书。
2. 请尚未出版发行本省份少先队活动课指导用书的省份,申报1个及以上区县(或地市)作为《少先队活动》实施示范区,推动该区县(或地市)中小学根据《少先队活动》系统开展少先队活动课。请省级少工委协调争取实施示范区党政领导、教育部门、财政部门支持,通过财政、教育专项或学校公用经费列支、社会支持等途径,集中购置使用《少先队活动》。
3.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各省级少工委要对《少先队活动》实施示范校和实施示范区进行重点联系和指导,并组织示范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和示范区少工委负责同志进行集中培训。对于实施效果好的学校,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将安排少先队媒体深入采访,将优质活动课拍摄制作成案例视频进行推广宣传,各省级少工委也要组织省份内少先队工作者现场观摩和学习。
4.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将通过中国少先队网和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少先队活动》总体情况和精品案例进行宣传,请各省级少工委配合做好宣传工作,让更多的少先队工作者和学校校长、书记、大中队辅导员了解《少先队活动》,通过学习、借鉴、创新,更好地系统、分层地实施少先队活动课。
已出版发行地方少先队活动课指导用书的省份,请结合当地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分析,在地方少先队活动课指导用书再版过程中,充分吸收《少先队活动》编写理念和优秀案例。
还未出版发行地方少先队活动课指导用书的省份,鼓励省级少工委争取省级教育部门支持,争取将《少先队活动》的采购、推广列入2018年省级教育经费预算,或商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将《少先队活动》结合地域特点,编为地方少先队活动课指导用书,在全省份普及推广。
请各省级少工委于2017年6月30日前,填写《〈少先队活动〉实施示范校、实施示范区申报表》(附件1),以邮件形式报送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将本省份《〈少先队活动〉(少先队员用书)回执》(附件2)汇总后,以邮件形式报送至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少先队读物出版中心。
附件:1. 《少先队活动》实施示范校、实施示范区申报表
2. 《少先队活动》(少先队员用书)回执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