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少先队工作微信群矩阵等工作的通知
中少办发〔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利用新媒体更好地推进少先队改革和相关重点工作,建立起更加快捷高效的少先队组织动员体系和信息交互平台,推进“网上少先队”建设,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决定在各级少先队组织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加快少先队工作微信群矩阵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各级少工委微信群
以微信群为基本载体,建立从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到基层中小学少先队大队的分层微信群矩阵,以实现及时传播中央要求,及时传递工作信息,实时分享基层工作和活动案例,普遍推广重点活动和工作项目。
1.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已经牵头建立省级团委少年部长群(省级少工委办公室负责同志)。群成员为: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同志,各省级团委少年部部长,管理员为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同志。同时已经建立省级少工委负责同志群(各省级团委分管副书记、少工委主任)、省级少先队总辅导员群、队情快递群(全国队报队刊负责人及省级宣传工作联络员)等各类交流群。正在建立全国少工委委员群。
2. 各省级少工委要牵头建立地市级团委少年部长群。群成员为:省级少工委办公室同志,各地市级团委少年部(学少部)部长,管理员为省级少工委办公室同志。在该群基础上,延展建立省级少工委委员群、地市级少工委负责同志群(各地市团委分管副书记)、地市少先队总辅导员群(也可与部长群合并)、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群等。
3. 各地市级少工委要牵头建立县级少工委负责同志群。群成员为:地市级少工委办公室同志、各区县团委负责少先队工作的同志、区县少先队总辅导员,管理员为地市少工委办公室同志。在该群基础上,延展建立地市级少工委委员群、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群等。
4. 各区县少工委要牵头建立本区县中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群。群成员为:区县少工委同志,区县内所有中小学大队辅导员和每所学校2—3名骨干中队辅导员等。在该群基础上,延展建立区县级少工委委员群和中小学校分管少先队工作的校长、党委(支部)书记群等。
5. 鼓励各级少工委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各类交流群。在以上交流群的基础上,鼓励各级少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各类交流群,比如少先队理论研究交流群、少先队媒体信息交流群、校外少先队工作者交流群等。通过各类交流群实现对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的全面联系、直接服务,提升工作活跃度,增强组织动员能力。
二、普遍关注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微信公众号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是全国少工委及时传达中央信息、发出工作要求、发布新媒体文化产品、展示交流各地经验做法等的重要平台,全体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辅导员要关注该微信公众号。
在构建少先队微信群矩阵的同时,各级少工委要组织广大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辅导员普遍关注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具体人员至少包括:各级团委少先队工作干部,所有中小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每所学校2—3名骨干中队辅导员。
三、鼓励关注中国红领巾微信公众号
中国红领巾微信公众号是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与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联合举办的面向少先队员的微信公众号,是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利用新媒体服务引领少年儿童的重要载体。鼓励各级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辅导员关注该微信公众号,定期将有关内容转发到朋友圈、好友微信群,以引导更多的家长、孩子了解、喜欢、关注中国红领巾微信公众号。
四、工作进度
各级少工委要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部署发动、建设管理、落实反馈。4月15日前基本完成各级少工委微信群矩阵建设,通过省级团委少年部长群向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报送建设情况信息汇总表。
五、工作要求
1. 各级少工委要安排专人负责本级微信群建设和日常管理。要严格入群人员审核制度,加强舆情监控,确保正确舆论导向。不得在群里以任何形式发布涉密信息内容。
2. 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级少工委要用好相关微信群,让入群同志习惯用新媒体接受和安排工作,汇报落实情况。各级少工委要积极运用微信群安排通知不涉密的工作,要努力实现重要工作信息当天快速传导到基层少先队组织。
3. 要充分调动群成员积极性,使微信群发挥更大的作用。积极鼓励群成员推报工作信息,交流活动案例,宣传经验做法,使基层最真实的声音、最鲜活的做法、最迫切的需求能够及时向上级少工委反映,与其他群成员进行分享交流。
附件:1. 微信群矩阵框架图
2. 微信群矩阵建设情况信息汇总表
3.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