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少工委七届三次全会拟增选
委员人选提名工作的通知
中少办发〔20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根据少先队改革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全国少工委委员的基层代表性,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全国少工委拟在即将召开的全国少工委七届三次全会上增选部分全国少工委委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提名人选名额和构成
本次全会拟增选的全国少工委委员候选人主要为基层一线成人代表,包括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5人(含外交部驻外使领馆阳光学校大队辅导员1人),实现每省份有1名大队辅导员委员;地市、区县级少先队总辅导员5人;中小学校长15人;少先队中队辅导员3人;志愿辅导员2人;社区和校外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各界代表4人;相关高校学科专家1人;团中央直属单位代表2人。山东省教育厅分管负责同志因第七次全国少代会时空缺,本次全会拟增选为委员。
二、提名条件
拟增选全国少工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的领导,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支持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注重加强自身修养,从严要求自己,清正廉洁,在所在领域具有代表性,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没有不良政治倾向和历史,没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三、提名程序和方式
拟增选全国少工委委员候选人人选提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履行推荐、考察、审核、协商、审批等程序。各省级少工委特别要严把政治、道德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根据拟增选基层一线委员候选人人选提名名额分配表(附件1),组织本地拟增选委员候选人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与省级教育部门协商,并由省级团委审核后,分别填写拟增选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和拟增选委员候选人名册(附件3)。
团中央直属单位和部分社会各界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由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与其所在单位协商、推荐、考察,严把政治和道德关,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请各省级少工委填写汇总全部表格后,加盖公章,一并于2月8日(周三)17:00前寄送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汇总全部拟增选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报团中央审批后,提交全国少工委七届三次全会选举。
附件:1.全国少工委七届三次全会拟增选基层一线委员候选人人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名名额分配表(下载)
2.全国少工委七届三次全会拟增选委员提名人选登记表
(下载)
3.全国少工委七届三次全会拟增选委员提名人选名册(下载)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