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04月04日
一、评选范围
1.有少先队组织的各类学校,包括工读学校、弱智学校、体校、艺校等都可参加评选活动。
2.由全体少先队员参加的大、中、小队集体活动方可参加评选;少先队大、中队所属的各类学生团体,活动确有成果的也可参加。参加评选的不是个人,应是集体。
3.围绕少先队基本教育内容而开展的各类活动,都可以参加评选。
4.一次性活动与系列性活动都可参加评选,主要看教育效果。
5.参加评选的必须是已经完成的队活动,或已告一段落、取得一定效果的队活动。活动方案不予评选。
二、基本标准
1.创造性队活动应具有时代性。内容应反映时代要求、时代风貌、时代观念;形式要创新求美,教育方法新颖,为当代少年儿童所喜闻乐见。
2.创造性队活动应具有实践性。要让少年儿童动手动脑,通过具体行动和实际锻炼,提高各种能力,在社会实践中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3.创造性队活动应具有自主性。活动要让少先队员自己设计、自己准备、自己组织、自己参加、自己完成。
三、入选条件
1.思想品德教育的活动。内容、形式要有创新,能提出、解答思想教育中的新课题,能采取新的教育方法,开拓新领域或新途径。在少先队思想教育的难题上有突破的活动,予以优先考虑。
2.围绕学习开展的活动。不应简单重复课堂教学,而应通过活动使课堂知识得到深化和提高,起到扩大知识视野,开发智力,提高能力的作用。对教育、教学改革有重要启示的活动,予以优先考虑。
3.科技活动。必须以少先队的活动形式出现,体现少先队组织的作用,有利于普遍提高队员们的创造性思维与才能,单是个人的某些小制作、小发明不能入选。
4.文体活动。要有利于培养队员们的创造素质,而不是单纯的文体活动。
5.少先队的日常队务工作。能鼓励队员当家作主,有利于培养小主人精神。能促进少先队工作改革的活动,予以优先考虑。
6.面对社会的活动。应能帮助队员们认识社会,树立理想,有积极的社会效果。
7.其他各种内容的队活动,只要有利于培养队员创造志向,创造精神、创造才干的活动都可以参加评选。
四、撰稿要求
1.稿件要将活动的目的、过程、效果、队员的自主程度及参加规模反映清楚,格式不限,不刻意追求写作水平。
2.来稿每校最多五份,学校审核,加盖公章上报,否则不予阅稿。
3.一、二年级确实无撰稿能力的,可由辅导员代笔,但一定要事先经队员们集体讨论,随稿附上一份孩子们的简单体会(可用拼音写)。
4.严禁弄虚作假。凡经调查核实,与事实不符,取消该校全部活动的评选资格,给予批评,并通报该校上级领导部门。
5.截稿日期为六月一日(以邮戳为准),七月一日揭晓。来稿一律用邮寄,不要派人送稿。自留底稿,不退稿,不查稿。
五、评选办法
1.由"创造杯"竞赛办公室按大区进行初选,初选不限名额。
2.初选后由"创造杯"评选委员会按三个年龄阶段(小学一至三年级为一段;四至六年级为一段;初中为一段)进行复评,评选出一万名"创造杯"。
3.由评选委员会聘请少先队工作的专家,从评选出来的一万名"创造杯"中精选出一百五十名最佳"创造杯少先队活动"。
4.为认真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将对评稿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并分析范例,统一思想,掌握标准;评选委员会将定期对落选的稿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为保证评稿工作不受干扰地顺利进行,评稿人员一律不参加来访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