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全国铁道团委:
“跨世纪中国少年雏鹰行动”实施一年来,已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得到了党和政府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赞誉。少先队组织的影响不断扩大,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少先队教育空前活跃,基础建设全面发展,少年儿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为进一步推动“雏鹰行动”的深化,规范少先队奖励机制,激励各级少先队组织团结、带领广大少年儿童积极参加“雏鹰行动”,充分展示当代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素质。全国少工委决定在今年“六一”全国少代会期间,评选表彰县级以上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150个、达标基地50个、雏鹰红旗大队1500个、一级雏鹰奖章获奖队员1000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依据“跨世纪中国少年雏鹰行动”的总体要求,本着鼓励先进、着眼发展、综合评估的原则,使评选工作真正起到总结、示范、教育、激励的作用。
二、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
按照团中央、全国少工委的部署,积极实施“跨世纪中国少年雏鹰行动”,做到实施有规划、工作有目标、活动有特色、指导有措施、训练有基地、试点有经验。以实施“雏鹰行动”为龙头,带动少先队工作全面发展,成效显著的县级以上少工委均可参加评选。省级少工委的表彰在各省级团委推荐的基础上,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征求意见后确定。
(2)达标基地
依据“雏鹰行动”的要求,配合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并结合当地少工委的重点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达标训练、冬夏令营、劳动实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各类文体活动的红领巾营地、青少年中心、少年宫、少年军校,以及社会各方面长期接待少先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固定教育场所都可参加评选。
(3)雏鹰红旗大队
继续以中少发正[1994]11号文件为评选的主要依据,重点突出“五自”学习实践活动和“手拉手”互助活动,做到“五自”学习实践活动内容有拓展,形式有创新,队员“五自”能力有提高;“手拉手”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目标有落实,成效显著。各级少先队工作部门,要开展以上两项活动作为今年奖授大队旗的重要考核依据。
(4)一级“雏鹰奖章”
积极参加“跨世纪中国少年雏鹰行动”,在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中努力学习实践,达标训练成绩突出,“五自”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并在地、市以上少工委组织的活动中获得表彰的少先队员,都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办法及时间
(1)在各地组织初评的基础上,报送省级少工委审核后,按分配名额(名额附后)于5月5日前上报全国少工委宣传教育处。先进集体,达标基地候选单位、雏鹰红旗大队和一级雏鹰奖章获得者只上报推荐名单;一级雏鹰奖章获章候选人如是本次少代会的代表要加以注明。上报名单材料需加盖省级少工委公章,先进集体如报省级少工委的,需由省级团委签署意见并加盖省级团委公章。
(2)上报人选由全国少工委组织的评委会负责审定。
(3)表彰工作拟于今年“六一”全国少代会期间在北京进行。届时由全国少工委向获奖的单位及个人代表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大队旗和一级雏鹰奖章。
四、评选要求
各地要以这次评优表彰为契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评选条件,积极推荐,严格审核;要充分征求被推荐集体和个人所在地团委和少先队组织的意见,每个获奖集体和个人都要经过所在地团委或学校的正式推荐,严禁弄虚作假。
五、名额分配原则
1、本次评选工作的名额分配依据“雏鹰行动”全国试点单位及各地的实施情况,参照了各地少先队员分布状况并兼顾各省的地市数量,按照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所掌握的工作材料,进行分配。
2、本次表彰的先进集体150个,其中地、市级少工委60个,县级少工委80个。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各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先进集体 达标基地 雏鹰红旗大队 一级雏鹰奖章 地、市县
北京 3 3 2 40 38
天津 3 3 2 40 38
河北 2 3 2 55 35
山西 2 3 2 50 35
内蒙古 2 3 2 50 35
辽宁 2 3 2 55 35
吉林 3 3 2 50 35
黑龙江 2 3 2 50 35
上海 3 3 2 40 38
江苏 3 3 2 50 35
四川 3 3 2 65 39
贵州 1 2 1 50 35
云南 1 2 1 50 30
西藏 2 1 40 25
甘肃 3 3 2 50 28
宁夏 1 2 1 40 25
陕西 2 3 2 50 30
青海 1 2 1 40 25
浙江 2 3 2 50 35
安徽 2 2 1 50 35
福建 2 3 2 50 35
江西 1 2 1 50 30
山东 3 3 2 60 38
河南 3 3 2 60 39
湖北 3 3 2 50 35
湖南 2 3 2 50 35
广东 3 3 2 55 35
广西 1 2 1 50 25
海南 1 1 1 40 25
新疆 2 2 1 50 25
铁道 2 1 20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