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05月05日
“手拉手”互助活动是城市和农村、富裕地区和贫困地区、健康的和有残疾的以及各个民族的少年儿童之间,互相通信往来,互助互学,奉献爱心,共受教益的一项实践教育活动。
1994年“六·一”期间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在中南海亲切接见了来自全国的“手拉手”活动代表,对这项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江泽民总书记指出:“‘手拉手’体现的是一种互相关心、助人为乐的社会主义精神,是一种共同进步、共同发展的集体主义精神。”
实践证明,“手拉手”互助活动已由最初的少年儿童之间的互助友爱,发展成为少年儿童与成人之间、少先队辅导员之间以及队与队、校与校、地区与地区之间的互助服务、联谊和协作,成为新时期少先队组织一项富有特色的教育活动和学校德育工作的有效形式。“手拉手”互助活动是引导少年儿童参与社会实践,认识国情,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项教育活动,是帮助少年儿童在团结互助,奉献爱心中体验服务的乐趣,培养集体主义精神的有效载体。它有利于引导孩子们在互助交友中学会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培养乐于助人的品德。为把这项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特提出如下意见:
1.要发挥城市的主导作用。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城市学校和少先队组织具有队员集中、教育环境良好、经济条件较为优裕等特点。要突出城市在“手拉手”互助活动中的主导和幅射作用,发动城市少先队员主动同农村少年儿童手拉手交朋友,组织城乡少年儿童互通书信,互访互学,互助互爱,共同受益。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及省会城市要发挥中心城市的骨干作用,主动与边疆、少数民族和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地区开展“手拉手”活动。
2.要发挥县级团队组织及学校的协调引导作用。县级团队组织要把“手拉手”活动列入工作日程,作好协调与引导工作,采取市县挂钩,校际联谊,辅导员结对交友,培训骨干等措施,为活动牵线搭桥。学校是落实“手拉手”的关键环节,要把“手拉手”活动与学校的德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校长重视,辅导员、班主任协助落实,当好少先队员开展“手拉手”活动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要通过丰富多采的教育活动,推动“手拉手”活动的发展。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是对少年儿童进行教育的特有形式,“手拉手”有赖于通过各种活动来深化和拓展,基层学校和少先队组织在实践中创造开展的“手拉手民族大团结”。“手拉手助残献爱心”、“手拉手同心向未来”等活动是深化“手拉手”活动的有效形式。要注意调集社会各方面力量鼓励、支持、引导少先队员通过少先队组织、家长、老师、解放军的帮助牵线结友;要提倡少先队员通过互寄有情卡、书信和其它联系方式,就近找朋友,主动交朋友,自觉地参加“四个一”活动(即交一个朋友,写一封交友信,寄一本书或一件学习用具,有条件的可利用假期看一次朋友)。
4.要本着自愿、简便、易行、有效的原则开展“手拉手”活动。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对“手拉手”活动做出统筹安排,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不增加学生的经济负担。县级以上团队组织和教育部门,要立足当地,就近就便,持之以恒,要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使之经常化。
5.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手拉手”活动的发展。各级团队组织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密切配合,把“手拉手”活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把“手拉手”活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团队工作和德育工作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纲要》,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的一项内容来抓,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各项措施。省级少工委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为“手拉手”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市县级少工委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吸引更多的少先队员参加到这一活动中来。要把“手拉手”活动与团队组织的工作考核评估挂起钩来,与德育的综合评估挂起钩来,与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入团和“雏鹰行动”达标授章挂起钩来,使之成为学校德育工作和少先队教育的基本途径之一。要加大对“手拉手”活动的宣传力度,努力争取新闻宣传部门的支持,使活动形成更大的社会影响。要注意总结“手拉手”活动的经验,及时发现和推广典型,指导活动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