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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少工委,全国铁道团委:

  党的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及其相关工作,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下岗职工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帮助和教育,是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的重要方面。为此,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决定开展"手拉手解困救助"活动。

  一、主要内容

  1、开展"情系身边困难小伙伴"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及时了解下岗职工家庭的少先队员的情况,稳妥有效地为困难队员提供帮助。鼓励每个大队建立1个比较具体准确的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基本情况资料库,每个中队确定1种帮助方式,每个小队确定1个具体帮助对象,鼓励家庭条件比较好的少先队员用自己不再使用的文具、书籍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小伙伴。要以雏鹰假日小队为主要载体,营造积极的氛围,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办法,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对下岗家庭有困难的队员进行重点帮助,使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同学间的友爱。要将这项活动作为"手拉手情系贫困小伙伴"在城市的延伸,引导少先队员在实践中发挥创造性,在生活、学习中互相勉励,共受教益。

  2、开展"为父母分忧,做自强少年"活动。少先队的各级组织要积极引导、组织家庭条件比较好的少先队员和由于下岗家庭有困难的少先队员之间拉起手来,共同制定一个简便易行的"自强计划",共同向家长承诺:"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务劳动尽力做,不买高档服装,不买不实用的学习用具和奢侈品";在达标争章活动中,努力争得自理章、自学章、保健章、家务章、服务章、友谊章、孝敬章,提高自理自律能力,使少先队员做家里的好孩子,社会上的好少年;利用队会、板报、红领巾广播、小日记、小征文、小演讲等多种形式,同时宣传家庭条件比较好或下岗家庭有困难的为父母分忧的自强少年的典型事迹,激励少先队员人人自强,共同进步。

  3、为特困下岗职工未成年子女提供长期服务。各级少先队组织和团的权益部门要动员社会力量,争取社会支持,以多种方式资助特困下岗职工未成年子女,通过直接救助,募集生活、学习用品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上的困难。有条件的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可以利用社会力量建立助困基金,为生活确实困难的下岗职工未成年子女提供资助。要结合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在社区倡导动员青年为下岗职工子女提供帮助,积极参与社区家庭互助活动;倡导动员社区内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的团组织参与帮困救助活动;要积极为下岗职工子女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通过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要求

  各级少先队组织和团的权益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手拉手"互助活动和青少年权益保护的重要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要通过正面、积极、生动的思想教育,引导和帮助广大少年从改革攻坚的大局和经济发展的全局来理解职工下岗是改革深化过程中的一种现象,充分注意到少年的心理特点,激励他们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要加强舆论引导,在少先队员中倡导简朴、勤俭、为父母分忧的光荣风尚,形成平等互助友爱的良好风气;在社会上倡导鼓励少先队员艰苦朴素,努力自强的观念,营造扶助困难学生成长,帮助困难学生自强的良好社会环境。

  各级少先队组织和团的权益部门在"手拉手解困救助"活动中要互相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了解掌握下岗职工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发挥各自优势,扎实做好工作。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

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