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少年军校:
为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为“跨世纪中国少年雏鹰行动”题词“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精神,推动少年儿童“五自学习实践活动”的广泛开展,加强对少年儿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和素质教育,进一步发挥少年军校在少年儿童教育中的作用,总结交流全国少年军校工作经验,探讨少年军校规范管理和发展方向,促进全国少年军校的建设。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定于1999年7月下旬在北京举办第一期全国少年军校教官研讨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999年8月10日至15日,在北京(中国少年军校总校)举办。
二、参加人员
省级以上优秀少年军校的教官代表。
三、内容
1、交流少年军校工作经验;
2、研讨少年军校训练和管理方法以及少年军校发展及走向。
四、会议具体要求
1、材料要求:
请参加会议的军校准备好以下材料,以备会议交流。
(1)反映本校建校情况,管理方法,训练内容,目前存在的问题等情况的文字材料100份(材料不超过3000字);
(2)本军校训练生活录像带(大1/2录像带);
(3)本军校在各级报刊上登载的文章(复印件);
(4)本军校其它资料<如:照片、服装、标志等);
(5)与会人员请准备1篇本少年军校不超过2500字的论文。
2、会务要求:
(1)与会人员交纳部分会务资料费(每人600元)。往返差旅费自理;
(2)请各省(区、市)少工委务必于7月20日前,将本省(区、市)与会人员名单汇总后报中国少年军校总校(报名时请说明与会人员的姓名、年龄、民族、职务);
3、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1999年8月10日
报到地点: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楼西5楼
联系人:褚红刚
联系电话:(010)66032718
传 真:(010)66059652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七日至十九日全国部分省市少年军校工作座谈会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7月27日下午,共青团中央、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少工委和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在北京联合举行第六届全国少年军校检阅式,集中展示近年来“少年军校”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果,隆重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各少年军(警)校: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进一步增强少年儿童国防观念,充分发挥少年军校的教育作用,正确引导全国少年军校规范管理,推动少年军校工作健康、有序、全面地开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各少年军校示范校: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
7月28日上午,共青团中央、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全国少工委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国少年军校总校成立十周年座谈会,回顾中国少年军校总校的发展历程,总结“少年军校”活动的成功经验,规划少年军校工作的长远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少年军校”活动是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积极参与和热情支持下,在国防教育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导下,面向广大少年儿童开展的以国防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少先队主题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少工委:今年是中国少年军校成立1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