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委(教育厅)、少工委、电视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教委、少工委、电视台,全国铁道团委:
运用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青少年是共青团、少先队的传统。少先队建队50年来,在星星火炬的旗帜下,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少年英雄、模范,他们的精神和事迹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少年儿童茁壮成长。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近年来,少年儿童中不断出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富有极大教育意义的少年典型。为了宣传他们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全面发展的事迹,展现跨世纪一代少年儿童的崭新风貌,并用他们的事迹感召、激励广大少年儿童更积极地投身到"中国少年雏鹰行动"中,学会生存,学会服务,学会创造,做祖国二十一世纪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中央电视台决定,联合评选第六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现为少先队员,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立志成才,具有远大的理想;热爱科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思考,具有创新精神;热爱生活,不怕困难,自强自立,具有坚强意志;热爱劳动,诚实勇敢,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具有优秀品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事迹能够充分体现世纪之交中国少年儿童的风采。
二、组织领导机构
此次评选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中央电视台主办,主办单位成立评选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工作。
组织委员会主任委员:
巴音朝鲁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少工委主任
吕福源 教育部副部长
赵化勇 中央电视台台长
赵 勇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组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林 洁 共青团中央少年部副部长
王建国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 温愉新 全国少工委副主任、中国少年报社社长
余培侠 中央电视台青少节目中心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林 洁(兼)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中央少年部(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评选及表彰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先行评选的基础上,于6月15日之前向全国评选活动办公室推荐1-2名"全国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
(二)组委会初评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6月30日在中国少年报上刊登事迹简介和选票,发动全国的少先队员通过投票参加评选。
(三)组委会依据各地推荐意见和少先队员投票结果,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和认真审议,最终确定第六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
(四)10月12日,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颁奖仪式。该仪式是中国少先队建队5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内容。
四、具体要求
(一)"全国十佳少先队员"是当代少年儿童的崇高荣誉,评选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中国少年雏鹰行动"的开展,依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积极推荐。要充分征求被推荐人所在学校师生及家长的意见,将"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的推荐作为对广大少先队员进行榜样教育的一种形式。每一名候选人必须经其目前所在学校的正式推荐,推荐单位要对被推荐人及其事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杜绝拔高失真。各级团委和少工委要本着对共青团和少先队事业负责,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做好对推荐对象的审核、考核工作,保证评选、表彰活动圆满成功。
(二)各地报送的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材料主要包括:推荐登记表2份;5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6张;候选人事迹(2000字以内)10份。候选人事迹材料须经推荐学校签署意见,并分别由县(市)、地(市)、省级少工委审核盖章。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电视台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优秀少先队员的事迹,努力在少年儿童中形成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少年儿童提高全面素质,努力实践,奋发成才。
共青团中央
教 育 部
全国少工委
中央电视台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