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全国百名科学小院士”是参与科技实践与创新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少年儿童的荣誉称号。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积极投身到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活动中,学会学习、学会实践、学会创造,成为21世纪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全国少工委、中国少年科学院决定开展“全国百名科学小院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和条件
(1)、现为在校注册初中、小学生;(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立志成才,具有远大的理想;(3)、热爱科学,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具有强烈的创新精神;(4)、积极动手,敢于实践,获得“雏鹰争章”活动中科技方面的奖章;(5)、热爱劳,身体健康,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具有优秀的品质和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由著名学者和有关领导组成评选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工作。
主 任: 赵 勇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中国少年科学院院长副主任: 艾 玲 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全国少工委副主任 中国少年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兼秘书长 高 洪 共青团中央少年部副部长 袁正光 中国科普研究所所长 中国少年科学院专家委员会主任 李启民 原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国强 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中国少年科学院副秘书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少年科学院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评选办法
自2000年起“全国百名科学小院士”每两年评选一次。
(一)、推荐程序: 1、本人自荐。(见附件1) 2、专家、指导老师推荐候选人。从事少儿科普工作的专家或少儿科技教育基地(学校)指导老师5人以上联名推荐。(见附件2) 3、少儿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单位推荐。每单位限推荐2—3名小院士候选人,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见附件3) 4、少工委组织推荐。由各省、市、自治区少工委统一汇总审检报组委会。(见附件4)
(二)、评审方式: 1、根据各地推荐情况,在组委会领导下由中国少年科学院专家委员会本着坚持标准、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初评出200名正式候选人,分期在有关少年儿童教育、科普报纸、刊物、网络上登载事迹介绍和选票,发动中小学生和少年科技爱好者投票评选。 2、依据各地推荐意见和投票结果,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和审议,最终确定“全国百名科学小院士”。
四、具体要求
(一)、“全国百名科学小院士”是当代少年儿童的一项荣誉。各地在选拔推荐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充分调动少先队基层组织推荐的积极性,耐心征求被推荐人所在学校师生及家长的意见,将“全国百名科学小院士”的评选推荐作为新时期对广大少年儿童普及科技意识,培养科学精神的一种鼓励形式。同时推荐单位要对被推荐人及其事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杜绝拔高失真,保证评选工作的质量。
(二)、各地报送的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材料主要包括:推荐表一式二份;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四张;候选人事迹(500字以内)五份。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要密切配合,讲求实效,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努力在广大少年儿童中营造一个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少年儿童发愤学习,努力实践,成为建设新世纪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国百名科学小院士评选办公室联系人:罗可亮 王龙庆;电话:010—64648667/64667722—302;传真:010—64608218;地址:北京东直门外香河园甲3号,邮编:100028
中国少年科学院
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