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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足协:   

  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是全社会关心的一件大事,是少年儿童成长为祖国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本条件。党和政府历来关心、重视少年儿童身体健康状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健康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并对举办群体性体育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认真贯彻《决定》精神,倡导全国少年儿童加强体育锻炼,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培养他们的竞争意识、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推进足球运动的进一步普及,培养足球运动后备人才,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开展,全国少工委、中国足球协会、中央电视台、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国少年儿童中开展“健力室杯中华少年小甲A足球活动”。   

  一、活动形式   

  “小甲A活动”以发动10—12周岁的少年儿童开展群体性足球活动为主要形式,从现在起到2001年2月,主要在全国100个地市开展。全部活动将在广泛普及足球运动基本知识、技能的基础上,以小组循环赛、市级决赛、省级决赛的形式展开,明年初在北京举行颁奖大会暨健力宝足球少年冬令营。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组织机构   

  健力宝杯中华少年小甲A活动设全国组委会,由全国少工委、中国足球协会、中央电视台、广东健力宝集团的领导同志共同组成。   

  主 任:   赵 勇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少工委常务副主任   袁伟民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中国足协主席   李东生 中央电视台副台长   

  副主任:   南 勇 中国足协副主席   高 洪 全国少工委副主任、共青团中央少年部副部长   马国力 中央电视台体育中心主任   李经纬 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宣传教育处。   

  电 话:010—85212071 010—62172032   传 真:010—62183570   

  三、活动要求   

  “小甲A活动”是全国少先队组织响应党中央号召,提高少年儿童身体素质的具体举措,也是全民健身运动的重要内容。这一活动不以比赛为目的,旨在通过开展群体性足球活动提高少年儿童的身体素质。活动的重点在基层,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校际的联谊活动。少先队组织会同地方足协进行协调和组织。各级少先队组织和体育运动领导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意义,高度重视,并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发动、组织、协调和宣传工作。   

  在活动过程中,少先队组织要发挥“小甲A活动”的教育功能,把发动队员参加足球运动和深入开展雏鹰争章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少年儿童在活动中获得“体育章”、“团结章”,全面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   

  地方足协要积极支持少先队组织开展“健力宝杯中华少年小甲A足球活动”,选派优秀业务骨干协助少先队组织开展各方面的工作,为少年儿童开展体育运动提供人力和物力帮助,把“小甲A活动”开展好。   

  各省市少工委要在5月25日将各地参赛校、球队、球员名单上报至全国组委会,按计划要求组织开展活动。并请各参赛城市迅速将负责人及划拨活动组织费用的方式报组委会办公室。   

  在活动过程中,全国组委会将根据各地活动领导机构上报的活动组织情况编发《活动通讯》,定期向各省市活动领导机构通报活动进程,并附全国组委会对活动各阶段的具体要求。   

  附件:

  1.“健力宝杯中华少年小甲A足球活动”方案     

  2.“健力宝杯中华少年小甲A足球活动”100个主要参赛城市名单

  全国少工委

  中国足球协会

  中央电视台

  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1:

  “健力宝杯中华少年小甲A足球活动”方案

  

  一、球队组成   

  (一)球队构成   1.每城市组织参加活动学校不少于40支。每校以少先队大队为单位组成1支球队。各市级少工委于5月25日前将“参赛城市登记表”和“参赛队员登记表”上报至省级活动领导机构,并寄至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备案。(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宣教处,邮编:100051,信封上请注明“小甲A”。)   2.参加活动的球队由领队、主教练、队医、队员组成。   3.领队1名,由大队辅导员兼任,其职责为协调球队各项工作,加强少先队员团结拼搏的意识。   4.主教练员1名,由体育教师兼任,负责小队员的基础训练、人员安排、战术指导等。   5.队医1名,由校医兼任。   6.小组赛、市决赛期间参赛队队员人数为15人,省决赛期间每队队员限定人数为12人。   7.各参加活动的少先队大队应预先在少先队员中广泛征集球队名称,以最能充分代表本人队形象的名字命名球队。   8.各地少年足球学校暂不参加本次活动。本校生中的业余体校学生可以参加本校代表队参赛。   

  (二)确定球员   1.参加活动的队员必须是本校正式注册学生。   2.为使广大少先队员积极参与本次活动,组委会要求报名参加活动的少先队大队预先在学校内进行充分动员,举办各中队之间的5至7人小足球赛,在此基础上完成小球员选拔工作。   3.每个球队队员都要进行登记,登记表由市级少工委汇总后于5月25日前一并上报。   4.球队队员应由2000年暑假前的三至五年级队员即开赛后(同时是开学后)的四至六年级队员共同组成。   

  (三)“小志愿者服务队”和“啦啦队”   为了使少先队员广泛参与,全国组委会倡导各校成立小志愿者服务队和啦啦队,为小球员提供后援和精神鼓励。

  二、活动规则   

  (一)本次活动规则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少年足球竞赛规则执行。   1.为了便于比赛,各市参赛的40支球队分别组成8个循环小组,每小组5支球队。   2.球赛采取7人制。小组赛中各地如果愿意扩大人数,可自行调整。但必须统一赛区赛制,并上报全国组委会。省级决赛时按照全国组委会要求执行。   3.比赛时间为全场60分钟。考虑到小队员身体对足球运动的适应程度,不限定场上换人次数,队员可轮流上场,也可以在上下半场各设一次暂停,建议时间为3分钟。   

  (二)计分方法   1.小组循环赛以每场胜3分、平1分、负0分的得分方式计算各球队的小组赛成绩。积分相同计算净胜球,净胜球相同计算负球。   2.为避免小队员过度疲劳,在决赛期间的全场比赛时间内未决出胜负时,不打加时赛,直接以点球法决出胜负。   

  (三)小组出线方法:小组赛后计分居前两位的球队为小组出线队。   

  (四)裁判员   每场比赛设主裁判1名,副裁判1-2名。设比赛监督1名。判罚标准参照正式比赛规则执行。   参加活动学校的体育教师参与小组赛、市决赛期间的裁判员工作。为提高裁判工作的质量,有条件的地方应为参加学校的体育教师专门举办“小甲A教练员、裁判员基础培训班”。全国组委会将编发《健力宝杯中华少年小甲A足球活动教练员、裁判员参考手册》,供各地在活动中参考。   

  (五)场地要求   

  1.比赛场地以7-9人场地规则要求为主。   

  2.足球场地要选择有利于小球员奔跑的平整场地,场地经本市活动领导机构检验后确定。   

  3.比赛场地选择有条件的校园球场进行,或联系地方体委商榷。   

  4.比赛场地要统一悬挂活动主题横幅、竖幅。   横幅为“健力宝杯中华少年小甲A足球活动”   竖幅为“强健少年体槐 展示华夏民族旺盛生命力”、“服务人类健康 增强中华少年民族自信心”   

  5.悬挂活动彩旗、张贴全国组委会统一印制的活动宣传画。   

  6.比赛期间运动场播放振奋人心的运动歌曲。

  三、竞赛步骤   

    “小甲A活动”在广泛普及足球运动知识、少先队员普遍参与的基础上,分为小组循环赛、市级决赛、省级决赛以及颁奖大会暨健力宝足球少年冬令营四个部分。   

  (一)小组循环赛:每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小组赛计分前两名的球队与其他小组的前两名球队进入决赛阶段。   

  (二)市级决赛:各小组出线队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市级赛区第1名。   

  (三)省级决赛:各市级赛区的第1名参加省级赛区的交叉淘汰赛,决出省级赛区第1名。   

  (四)颁奖大会暨健力宝足球少年冬令营:上述活动程序结束之后选择适当的时机在京举行,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各级少工委组织和球队进行表彰。冬令营活动暂定为:省际小足球趣味赛、全国红领巾南北对抗赛、红领巾联队与专业少年队友谊赛、健力宝足球少年登长城等系列活动。

  四、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0年3月—6月)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体委召开会议,联合地方体委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2.有关城市少工委确定参加活动的基层少先队大队(学校),并将参赛学校及每支球队队员登记表分别报省级活动组委会及全国组委会备案。   3.基层足球主管部门为参赛学校的体育教师专门举办“小甲A教练员、裁判员基础培训班”。   4.各少先队大队(学校)举行代表队选拔赛,组建学校代表队,开展相应训练活动。   

  (二)小组赛阶段(2000年6月—2000年11月)   1.2000年6月25日,全国少工委、中国足球协会、中央电视台、广东健力宝集团联合举行“健力宝杯中华少年小甲A足球活动”开幕式。   2.2000年9月各地开始小组循环赛,决出各组出线队。   3.小组循环赛前,各校可以充分利用课余、假期时间进行球队训练。   

  (三)市级决赛阶段(2000年12月)   小组出线球队进行交叉决赛,决出各市名次。   

  (四)省级决赛阶段(2001年1月)   各地市第1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本省赛区第1名。   

  (五)总结颂奖阶段(2001年2月)   1.各省(区、市)获得第l名的代表队到北京参加“健力宝足球少年冬令营”活动。   2.举办“健力宝杯中伞少年小甲A足球活动”颁奖大会。

  五、其他事项   

  1.鉴于本次活动的实际意义,全国组委会将考虑连续举办足球活动,本次活动指定在100个地市先期举办,各省如要加大参赛数额,可上报全国组委会,但新增城市要组织规定的球队数额参加比赛。   2.全国组委会将给各省级少工委和参加活动的地市级少工委拨付一定数额的活动组织、培训费用,进京参加颁奖大会暨健力宝足球冬令营的球队拨付一定的差旅费用。   3.全国组委会指定并提供“健力宝”饮料为本次活动的唯一专用饮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广东健力宝集团围绕本次活动开展的市场调研提供必要的支持。   4.全国组委会将为所有参赛队员颁发纪念品,对进入省决赛的球队配发统一比赛服装,对全体球队的教练员提供运动服。   5.全国组委会为每个固定的比赛场地提供部分赛场所需物品。   6.本次竞赛活动决赛期间,各省、市、区少工委可以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手段进行招商,其收入和物品可以用于各省市竞赛活动。   7.任何参与商家对本次活动的参与只限于场地广告,不能冠以主办名称。   8.活动各阶段的具体事宜,将随时在全国组委会编发的《活动通讯》中布置。   9.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宣教处)电话:010—85212071   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10—62172032 010—62183570   传 真010—62183570   联系人:黄大江 陈亚然   

  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2923信箱   邮 编:100053

附件2:

“健力宝杯中华少年小甲A足球活动” 100个主要参赛城市名单

  直辖市:  北 京  天 津  上 海  重 庆

  河 北:  石家庄  保 定  唐 山  邯 郸

  山 西:  太 原  大 同  阳 泉  长 治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包 头  赤 峰  乌 海

  辽 宁:  沈 阳  大 连  抚 顺  鞍 山

  吉 林:  长 春  吉 林  通 化  延 吉

  黑龙江:  哈尔滨  齐齐哈尔 大 庆  牡丹江

  江 苏:  南 京  无 锡  苏 州  徐 州

  浙 江:  杭 州  宁 波  温 州  金 华

  安 徽:  合 肥  淮 南  淮 北  蚌 埠

  福 建:  福 州  厦 门  漳 州  南 平

  江 西:  南 昌  九 江  新 余  萍 乡

  山 东:  济 南  青 岛  烟 台  潍 坊

  河 南:  郑 州  开 封  洛 阳  新 乡

  湖 北:  武 汉  荆 门  襄 樊  宜 昌

  湖 南:  长 沙  株 洲  衡 阳  湘 潭

  广 东:  广 州  深 圳  汕 头  东 莞

  广 西:  南 宁  桂 林  玉 林  柳 州

  海 南:  海 口  三 亚

  四 川:  成 都  德 阳  绵 阳  遂 宁

  贵 州:  贵 阳  遵 义  六盘水  安 顺

  云 南:  昆 明  曲 靖  大 理  玉 溪

  陕 西:  西 安  宝 鸡  咸 阳  渭 南

  甘 肃:  兰 州  天 水  白 银  金 昌

  青 海:  西 宁

  宁 夏:  银 川  石嘴山

  新 僵:  乌鲁木齐 石河子

  西 藏:  拉 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