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库 > 2000 > 中少办联发 >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中国少年儿童手拉手艺术团各分团,各业余儿童戏剧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推动校外课外文化艺术活动的健康发展,增强学生的美感体验,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素质能力,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中央电视台青少中心、中国少年儿童手拉手艺术团决定联合举办全国儿童剧(业余组)展示活动。展示活动的主办单位为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中央电视台青少中心、中国少年儿童手拉手艺术团,协办单位为中国儿童戏剧研究会、中国儿童歌舞学会。现将具体事宜知如下:   

  一、展示对象:   

  全国中小学校、少年宫、业余儿童戏剧团体和有条件的幼儿园。   

  二、展示剧目:   

  展示的儿童剧目应真实地反映新时代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兴趣和爱好,艺术地再现少年儿童对新世纪的向往和追求,确切地反映当代少年儿童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或是以九年制义务教育课本和儿童所熟悉、了解的文学作品为基础,进行改编、加工、创作的剧目。   

  展示剧目可以采取儿童歌舞剧、小话剧以及吸收地方、民族戏剧或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其它表现形式。凡是以反映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和思想为主要内容,适合少年儿童心理年龄特点和知识结构,有助于培养少年儿童审美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的一切艺术形式的剧目均可参加展示。每个节目的演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主要步骤:   

  2000年2月至6月 组委会通过发布新闻消息、文件等形式在中小学校、少年宫、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团体和有条件的幼儿园中进行宣传,指导各地进行剧本创作。各参加展示单位报名,报名地点:展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00年6月20日。   

  2000年5月5日至11日 组织举办全国儿童剧业余创作交流师资培训班,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为2000年4月20日。   

  2000年5月至7月 各参加展示单位进行剧本创作修改、排练等。   

  2000年8月12日至17日 举办中国少年儿童手拉手艺术团第二届艺术节暨全国儿童剧(业余组)交流汇演。   

  2000年10月至12月 成立全国儿童剧(业余组)展示活动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展剧目进行评审。部分优秀剧目在中央电视台展播。   

  2001年1月 公布大赛结果,举办全国儿童剧(业余组)展示活动晚会。   

  有关教师培训及儿童剧汇演的详细情况请咨询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四、奖励办法:   

  展示活动分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每组分别设组织奖、创作奖、辅导奖和演员表演奖。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由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组成展示活动组织委员会。   

  主任委员:   

  艾玲  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中国少年儿童手拉手艺术团团长   

  高洪  共青团中央少年部副部长   

  周荫昌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余培侠 中央电视台青少中心主任   

  陈云富 中国儿童歌舞学会会长   

  罗英  中国儿童戏剧研究会名誉会长   

  勾德元 全国校外教育研究会名誉理事   

  李启民 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学会副会长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任:   

  李国强 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金屏  中国少年儿童手拉手艺术团秘书长   

  王谨  中国少年儿童手拉手艺术团专家委员会副秘书长   

  办公地点:中国少年儿童手拉手艺术团秘书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外香河园甲3号国盛大厦301室;

  邮编:100028;电话:010-64648667或64667722转301、302;传真:010-64608218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

  中央电视台青少中心

  中国少年儿童手拉手艺术团

  二○○○年二月二十日

作者: 编辑: 潘语涵
1 共1页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