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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以少先队基层“有组织、有队伍、有活动、有阵地、有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少先队基础建设,是少先队工作的基础和保障。长期以来,评选和表彰“红旗大队”,对于推动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少先队基础建设的总体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新形势下,为进一步加强少先队的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少先队集体对少先队员的教育和影响作用,保障少先队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国少工委将于今年年底隆重表彰10支全国“标兵红旗大队”、10支“标兵红旗中队”,同时命名500支全国“红旗大队”、500支全国“红旗中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通过评选表彰全国“红旗大队”、“红旗中队”,集中展现少先队组织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特殊教育作用,展现迈入新世纪的中国少先队朝气蓬勃、团结向上的时代风采,促进少先队基础建设的新发展。

  二、评选范围及标准  

  凡依托学校、社区建立的少先队大队、中队均可参评。  

  (一)全国“红旗大队”的评比条件为:  

  l、组织健全。学校少先队按照“把全体少年儿童组织起来受教育”的方针发展队的组织,队干部实行民主选举和轮换制。社区少先队吸引辖区内的队员按照住家的远近,形成较稳定的社区大、中、小队。队的基本知识教育经常普及。队组织成为队员自我管理、学习锻炼、全面提高素质的大学校。  

  2、辅导员队伍精干。少先队大队、中队配备有专、兼职辅导员,学校大队辅导员按照2000年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精神选配,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广泛招募志愿辅导员,参与学校或社区少先队工作。辅导员的招募、聘用、培训已形成制度。辅导员不包办代替,成为队员们的亲密朋友。  

  3、阵地建设富于特色。学校大队有队室、鼓号队,有条件的建有红领巾广播台、电视台、少年军校、少年科学院等。社区少先队大队建有社区队部(少儿活动站)、体验教育基地等。农村少先队大队建有农业科技种植、养殖实践基地等。注重信息化建设,中国少年报等全国队报订阅率达50%以上,大、中队辅导员《辅导员》杂志人手一册。各种阵地使用率高,成为队员们自我教育、实践锻炼的重要课堂。

  4、活动丰富多彩,富有实效。升旗仪式、入队仪式、主题队会、少先队检阅式等队的仪式和组织教育活动经常普及;“新世纪我能行”、“雏鹰争章”、“手拉手”等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广泛深入,并形成特色,在当地有较大的影响。队员们在队活动中得到锻炼,取得进步。  

  5、积极创建社会化的服务项目。队组织围绕少年儿童学习、生活的实际,联合社会各方面力量,探索建立社会化的服务体系。有服务少年儿童心理健康的咨询热线(心理咨询室);有保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权岗;有服务少年儿童家庭教育的知心家庭学校等。社会化的少年儿童服务体系成为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  

  6、工作制度完善。有发扬民主、自我管理的代表大会制度;有负责日常工作的大中队长联席会议制度、大队委工作会议制度、大中队辅导员工作会议制度;有激励队集体和队员争先创优的评比表彰制度等。社区少先队还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联动的社区少先队工作会议制度。各种制度成为规范和保障队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  

  7、形成良好的集体。队组织成为队员们温馨的精神家园和健康成长的摇篮,队员在队组织里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帮助,能发扬民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人人力争上游、个个比学赶帮,你追我赶、生气勃勃的良好氛围。队员们热爱队的组织,对队组织有较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全国“红旗中队”的评比条件为:  

  1、组织好。全体少年儿童加入少先队。队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经常,队员掌握有关队名、队礼、队旗、呼号、作风、红领巾等方面的基本常识,中队能够正确举行少先队活动仪式。  

  2、工作好。中队委员会组织健全、干部分工明确,集体领导作用发挥得好,有民主精神。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制度、有总结,队委在集体中发挥模范作用。中队辅导员工作负责,经常参加中队活动,工作指导有力,不包办代替。  

  3、活动好。活动经常,中队活动至少每月一次,小队活动每周一次,小队作用发挥好,队员自主精神强。活动注重实效性、实践性、自主性,解决中队实际问题。  

  4、阵地好。中队有队报(壁报)、簿册、工作档案和英雄角、知识角、体验教育基地等“小家务”;社区中队建有社区队部(活动站)、实践基地等阵地;农村中队建有科技种植、养殖实践基地。组织订好、读好《中国少年报》等全国队报,订阅率达50%以上;中队辅导员学好、用好《辅导员》杂志。在阵地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中,队员能够发挥特长,得到锻炼。  

  5、集体好。有良好的集体氛围,队员之间能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能发扬民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逐步形成勤奋学习、互助友爱、热心公益、民族团结、科技创造等鲜明特色或传统。

  (三)全国“标兵红旗大队”、“标兵红旗中队”的评选参照全国“红旗大队”、“红旗中队”的标准,重点表彰那些事迹特别突出、在少先队组织中有较大影响的优秀少先队大队和中队。  

  三、评选方式  

  全国“红旗大队”、“红旗中队”的评选由全国少工委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分配名额(见附件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并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最终审核评定。  全国“标兵红旗大队”、“标兵红旗中队”的评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在初评的基础上,从拟推荐的全国“红旗大队”、“红旗中队”的候选单位中择优向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各推荐一个,参加全国“标兵红旗大队”、“标兵红旗中队”的评选。  

  各地要于今年11月1日前将参评全国“标兵红旗大队”、“标兵红旗中队”的队组织的登记表(见附件2、3)、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可附有关照片)一式两份,连同参评全国“红旗大队”、“红旗中队”的队组织名单(包括每个单位的详细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上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将成立包括中国少年报社、辅导员杂志社等单位在内的评审小组,通过多种形式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初评推荐的全国“红旗大队”、“红旗中队”以及全国“标兵红旗大队”、“标兵红旗中队”进行综合考查、审核,并将在年底的全国少工委四届三次全委会上对最终入选的获奖单位予以表彰。中国少年报社、《辅导员》杂志社还将提供资金和实物支持,对获奖单位给予奖励。  

  四、基本要求  

  各地要按照评选工作的基本要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尤其是少先队员的意见,使评选的全国“红旗大队”、“红旗中队”切实成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摇篮。要特别鼓励那些基础条件比较差,但经过全队上下齐心协力,艰苦奋斗,使队的建设在原有基础上取得长足进步的单位。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团队报刊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有关评选工作请及时与全国少工委办公室组织培训处联系。  

  电话:(010)85212189、85212281   传真:(010)85212357   

  附件:1、全国红旗大队、红旗中队名额分配表  

  2、全国标兵红旗大队登记表  

  3、全国标兵红旗中队登记表  

  全国少工委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  

  全国红旗大队、红旗中队名额分配表  

  省份  大队 中队 省份  大队 中队  

  北京   15   15  天津   15   15   

  河北   20   15  山西   15   15   

  内蒙古 20   15  辽宁   20   20   

  吉林   15   15  黑龙江 15   15   

  上海   15   15  江苏   20   20   

  浙江   15   20  安徽   15   15   

  福建   15   15  江西   15   15   

  山东   25   15  河南   25   20   

  湖北   15   15  湖南   15   15   

  广东   20   20  广西   15   15   

  海南   15   15  重庆   15   15   

  四川   20   25  贵州   10   15   

  云南   15   15  西藏   15   15   

  陕西   15   15  甘肃   15   15   

  青海   15   15  宁夏   15   15   

  新疆   15   15   

  注: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队和中队名额中含标兵大队、标兵中队候选单位各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