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少先队工作学会,全国学会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报经团中央社团管理部门批准,全国少工委、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决定于今年九月召开全国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这次大会将总结过去五年全国学会工作,研讨“以德治国”基本方略与少先队德育工作,表彰“九五”科研成果和学会工作先进单位,审议并通过今后五年学会科研规划,选举产生新一届学会理事会。为保证这次大会的成功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代表名额分配
出席本次大会的代表应为全国学会个人会员或各省级学会个人会员,经全国学会各专业委员会或省级学会推选产生(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一)。
为加强对全国学会个人会员的管理,更好地发挥学会个人会员的作用,全国学会秘书处拟对全国学会个人会员进行一次重新注册登记,请各省级学会、全国学会各专业委员会通知所属的全国学会个人会员尽快填写全国学会会员登记表(见附件二),并于今年8月1日前报全国学会秘书处,经全国学会秘书处确认后,分配到各省级学会或全国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参加代表推选。
各省级学会、全国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代表推选工作由各省级学会、全国学会各专业委员会按照全国学会的有关要求进行。请各有关单位于8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代表登记表(见附件三),报全国学会秘书处。
二、关于推荐新会员
为适应学会工作发展的需要,全国学会将在今年会员代表大会上吸收一批新会员。其基本条件为:热心少先队科研工作、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的社会专业人士或队内人士。鉴于全国学会个人会员的基本现状,本次新会员发展工作将优先吸纳从事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科技教育等相关学科研究、年龄在45岁以下的专业人士参加。全国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省级学会可根据各自工作的需要,向全国学会秘书处推荐新会员人选(入会申请表见附件四)。每个单位推荐新会员人选的总数不得超过3人,推荐的截止时间为8月20日。
三、关于学会工作先进单位的评比表彰
为鼓励各省级学会、全国学会各专业委员按照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推进学会科研工作,全国学会将于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期间表彰学会工作先进单位。请各省级学会、全国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将过去五年的学会基础建设情况、科研工作情况等形成总结材料,8月1日前一式两份上报全国学会秘书处。
四、关于“九五”科研成果的评比表彰
为鼓励全国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省级学会深入开展少先队科研工作,全国学会将在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期间,对学会科研成果进行评比表彰。本次表彰的参评条件为:凡全国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全国学会各团体会员(各省级学会)、个人会员在1996年8月1日至2001年8月1日期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专著、科研论文、培训教材等成果,均可参评。本次评审表彰工作将分为学术专著、科研论文、培训教材等三个类别进行。各类别分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 请有意参评的全国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全国学会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于8月1日前填写好申报表(见附件五),连同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全国学会秘书处。
五、关于“十五”科研课题的征集
全国学会将在本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出台学会“十五”科研课题规划。为保证课题规划的科学、规范、全面,全国学会从即日起广泛征集科研课题。各省级学会、全国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可着眼少先队事业在新世纪的新发展,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于8月1日前向全国学会推荐科研课题(征集表见附件六)。全国学会将在广泛征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全国学会“十五”科研课题规划,在会员代表大会上正式开始课题招标工作。
六、关于本次代表大会的召开形式
作为全国学会在新世纪的第一次代表大会,本次会议将突出学术特色,所有参会代表都必须围绕“以‘以德治国’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框架下,构建少先队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的基本内容撰写理论文章,进行交流研讨(选题见附件七)。请各省级学会、全国学会各专业委员会通知所推选的代表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全国学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10)85212281,85212189;传真:(010)85212357。
附件:
(一)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二)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会员登记表
(三)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四)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入会申请表
(五)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九五”科研成果申报表
(六)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十五”科研课题征集表
(七)研讨选题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秘书处
二○○一年七月四日
附件一:
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单位 代表总数 其中 理事候选人北京市学会 2 1
天津市学会 2 1
河北省学会 2 1
山西省学会 2 1
内蒙古自治区学会 2 1
辽宁省学会 2 1
吉林省学会 2 1
黑龙江省学会 2 1
上海市学会 2 1
江苏省学会 2 1
浙江省学会 2 1
安徽省学会 2 1
福建省学会 2 1
江西省学会 2 1
山东省学会 2 1
河南省学会 2 1
湖北省学会 2 1
湖南省学会 2 1
广东省学会 2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会 2 1
海南省学会 1 1
重庆市学会 2 1
四川省学会 2 1
贵州省学会 1 1
云南省学会 2 1
西藏自治区学会 1 1
陕西省学会 1 1
甘肃省学会 1 1
青海省学会 1 1
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会 1 1
新疆唯吾尔自治区学会 1 1
少先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 3 2
少先队活动专业委员会 3 2
少年儿童专业委员会 3 2
社区少先队专业委员会 3 2
农村少先队专业委员会 3 2
中学少先队专业委员会 3 2
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委员会 3 2
中央有关部委 17 17
总计 92 62
注:各省级学会出任全国学会理事候选人的原则上为省级学会秘书长;全国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出任全国学会理事人选由全国学会与各专业委员会协商确定;中央有关部门担任全国学会理事的由全国学会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
附件二:
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会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像 片
出生年月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个 人 简 历
本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秘书处制
附件三:
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推选单位
像 片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个 人 简 历
推选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秘书处制
附件四:
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入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像 片
出生年月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个 人 简 历 本
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及意见
年 月 日
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秘书处制
附件五:
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九五”科研成果申报表申报类别
成果名称
作者
公开发表的时间及报刊(出版社)
成果的主要内容摘要
评审意见
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秘书处制
附件六:
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十五”科研课题征集表
课题名称
推荐单位
课题设计论证(包括课题研究的主要问题;重点、难点;研究方法;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等)
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条件(包括所需的研究能力和时间;资料设备;科研手段等)
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秘书处制
附件七:
以“以德治国”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框架下,构建少先队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
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提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
“以德治国”就是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个体系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通过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在全体人民中形成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
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体系建设是以德治国的基础。少先队肩负着重要的责任,承担着应该承担、必须承担、也能够承担的任务。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一段时期内的研究方向应该是集中全队的力量,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在“以德治国”方略的指导下,探索构建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相衔接的,具有少先队特色的少年儿童道德规范体系和教育实施体系。
一、建立少先队的道德规范体系
根据少先队队章的基本要求,从以下四个方面归纳出少先队道德规范体系的纲目:
1、人与自然的关系;
2、人与人的关系;
3、人与社会的关系;
4、人对自我的认识和追求;
经过论证和提炼,归纳出四句话,其要求是:
1、我国传统道德的继承与发扬;
2、世界先进文化的吸取和借鉴;
3、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道德要求;
4、处于公民道德规范体系的基础(以上四个纲目的起点处);
5、少年儿童能理解、易接受、好记忆、便流传;
6、符合少先队教育的特点;
二、少先队道德教育的实施
总结少先队五十年来的基本经验,少先队教育思想的核心是通过实践育人的基本途径,提高少年儿童的全面素质特别是思想道德素质。其过程又必须发挥少年儿童的主体作用,必须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社会的多种资源,为他们的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即:主体性、实践性、社会性。第四次全国少代会针对时代发展的新形势,针对少年儿童的特点,针对少年儿童德育中存在的主观与客观、外化与内化、过程与目的、认知与行为相脱节的问题,突出少先队组织的优势,提出坚持把实践育人作为少先队教育的基本途径,就要强化实践中的体验环节,着重组织少年儿童在实践中体验。因此,少先队道德教育的实施,要贯穿体验教育的思想。
从纲目的每一方面出发,构建各自实施教育的子系统。每个子系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分解纲目成为几个并列的部分,并逐步细化到少年儿童可操作、可体验的形式;
2、明确少年儿童和辅导员在这个过程中的任务和责任;
3、分年龄段实施;
4、明确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与要达到目标的内在联系;
5、把少年儿童获得与教育目标相一致的真实感受作为目的和检验标准;
6、提供可供选择的活动(游戏)模式和手段。
其要求是:
1、符合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
2、符合少年儿童德育规律,具有现代教育理念;
3、借鉴国内外少年儿童德育教育的成功经验;
4、注重调动少先队可调动的多种教育因素和教育资源;
5、模式选择生动活泼、寓教于少年儿童乐于接受的形式,具有可操作性。
三、成果的形式
成果有两种形式,一是以一个统一课题的形式,形成成果。此课题由若干个子课题及其下一层面的子课题组成。二是形成指导少先队德育工作的纲要,在全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