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团中央关于团干部培训工作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更新少先队工作干部观念,促进少先队工作专业化,创新少先队工作理论和方法,深化体验教育,培养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少年儿童,根据团组字[2002]2号文件要求,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和中央团校定于2002年7月23日至8月1日在宁夏自治区银川市举办第十九期少先队工作干部培训班,培训人数100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和内容
培训主题:“好习惯,好道德”专题培训班。
培训内容:实施“体验教育”学习辅导,21世纪少年儿童教育问题研究,体验儿童教育的时代特点及其实践,行为习惯的心理学分析与习惯培养的原则和途径,好习惯养成方案,少年儿童不良习惯矫治及其方法,杰出青少年、普通青少年和犯罪青少年三大群体之间基本习惯的比较研究和分析,少年儿童良好行为习惯与健康人格的关系,教师和父母如何尊重少年儿童的权利。
二、培训对象
全国县级以上少先队总辅导员和地市级以上少工委干部。
三、培训形式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采取以专题讲座、个案分析、研讨交流和参观考察相结合的培训形式,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少工干部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考核办法
1.每位学员写出1500字的个人鉴定,由中央团校签署评估意见后寄回学员所在单位组织部门。
2.完成学业者,由中央团校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五、调训要求
1.请按要求组织落实参训人员。
2.请于2002年7月15日前将《学员登记表》报中央团校轮训部。
3.请勿选派患病的同志和妊娠期的女同志以及拟在培训期间参加各类考试的同志参训。
4.请参训学员准备一张两寸近照。
5.为了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学员在学习期间一律不得带家属和亲友来校住宿。
六、收费标准
1.培训费:950元。
2.食宿费自理,标准为:90元/人.天。
3.医疗费及生活补助由学员所在单位解决。
七、报到事宜
报到时间:2002年7月23日
报到地点:银川市高师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中央团校轮训部010—68425631(传真)或010—88567290 联系人:徐莉、王恩蔚
通讯地址:中央团校轮训部(北京西三环北路25号)
邮政编码:100089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1路公共汽车至教育学院下车即到。
附件:名额分配表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共青团中央团校
2002年6月21日
附件:
名额分配表
地区 名额 地区 名额
北 京 2 湖 南 4
天 津 2 广 东 3
河 北 3 广 西 3
山 西 4 海 南 2
内蒙古 4 重 庆 4
辽 宁 4 四 川 2
吉 林 5 贵 州 1
黑龙江 4 云 南 1
上 海 5 西 藏 1
江 苏 4 陕 西 5
浙 江 3 甘 肃 3
安 徽 4 青 海 2
福 建 3 宁 夏 3
江 西 3 新 疆 4
山 东 4 河 南 5
湖 北 3
注:1.新疆名额中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人;
2.如需增加名额,请与中央团校轮训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