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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少工委、文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学校部、中国少年儿童手拉手艺术团各分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少年儿童通过艺术的形式接受道德教育,在实践中培养道德意识和道德能力,增强美感体验和艺术表现能力,活跃文化娱乐生活,决定举办中国少年儿童艺术节第二届全国儿童剧(业余组)普及交流汇演活动。中国福利彩票中心、中国儿童戏剧研究会、中国儿童歌舞学会协办。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中国少年儿童手拉手艺术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全国中小学校少先队组织、少年宫、群众艺术馆、业余儿童文艺表演团体和有条件愿参与的幼儿园。   

  二、节目内容   

  以体现和宣传少年儿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真实反映当代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兴趣和爱好,艺术地展现少年儿童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适合少年儿童理解和接受的内容健康、题材新颖、生动活泼的儿童剧、儿童相声。儿童剧包括话剧小品、喜剧小品、荒诞小品、音乐歌舞剧、童话剧、课本剧、校园剧、快板剧、京剧和地方剧小品等。儿童相声包括单人、双人、多人和双簧等。   

  三、节目要求   

  节目原则上应是第一届全国儿童剧(业余组)展示活动后新创作的。每个节目总长度不超过15分钟。   

  四、实施步骤   

  为体现参与的广泛性和达到普及交流的目的,这次活动将采取录像带参评和汇演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出的部分优秀剧目将在中央电视台展播。具体安排如下:   1.2002年4月,组委会发出通知,并通过发布新闻等形式进行宣传、启动。   2.2002年4至7月,组织联络并指导各地进行剧本的创作、修改和排练。   3.2002年8月举办第二届全国儿童剧(业余组)普及交流汇演。   

  五、报名和参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02年6月15日至8月15日。   2.参与方式:报名单位首先报送录像带参加初评。请将参评节目制成影像清晰的大二分之一录像带,每盒录像带只能录制一个单位的节目。同时报送一式两份准确的文字材料,内容包括:   ——演出单位、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含区号);   ——节目序号、剧目形式、剧目名称、所用时间;   ——编剧、导演、指导教师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和职称;   ——演员姓名、性别、年龄、就读学校和年级;   ——剧中人物和演员的姓名、性别、年龄;   ——作品的文字介绍;   ——剧本。   各项报名,由牵头单位统一组织或由演出单位自报,请各地根据情况酌情安排。若是统一组织,请同时填报组织单位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含区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   专家评审委员会将对各地上报节目进行评审,并对部分优秀剧目提出修改意见。经修改重排后,由各单位制成专用录像带在中央电视台展播。   

  六、奖励办法   

  这次活动分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每组分别设组织工作奖、创作奖、导演奖、辅导教师奖和演员表演奖。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成立活动组织委员会。组成如下:   

  顾 问:   

  徐惟诚  中国文化扶贫委员会主任、中国大百科出版社总编辑   

  主任委员:   

  艾  玲  全国少工委副主任、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中国少年儿童手拉手艺术团团长   

  周荫昌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张学军  团中央少年部副部长   

  余培侠  中央电视台青少节目中心主任   

  陈传书  中国福利彩票中心主任   

  谈宜彦  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云富  中国儿童歌舞学会会长   

  罗  英  中国儿童戏剧研究会名誉会长   

  勾德元  中国教育学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专业委员会名誉理事   

  李启民  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学会副会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落实具体工作。

  组成如下:   

  办公室主任:   

  王  川  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金  萍  中国少年儿童手拉手艺术团秘书长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8号紫竹花园C座1101室(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徐 虹、刘子荻   电 话:(010)88552059、88552136   传 真:88552059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文化扶贫委员

  中央电视台青少年节目中心

  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