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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手拉手”作为深入开展群众性公民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项目,认为,社会各界组织的公益活动,覆盖面广、参与人数多,对公民道德建设有着深刻的影响,并提出“要在各项创建活动中充分体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内容,明确具体标准,制定落实措施,力求取得实效”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充分发挥“手拉手”活动在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手拉手”活动是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载体   

  “手拉手”活动开展10多年来,把城市和农村、富裕地区和贫困地区、健康和残疾的、各民族的少年儿童紧密地联系起来,互助互学,共受教益,塑造了少年儿童优良的行为品格,是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传统美德在少年儿童身上生动具体的体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中明确地把“手拉手”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项目。江泽民总书记指出:“‘手拉手’体现的是一种互相关心、助人为乐的社会主义精神,是一种共同进步、共同发展的集体主义精神,有利于激发顽强奋斗的民族精神。”实践表明,“手拉手”活动以特有的吸引力,引导少年儿童走出自我,关心他人,走出家庭,面向社会,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溶入少年儿童生动活泼的实践活动之中;以特有的感召力,带动了辅导员、家长和社会之间的“手拉手”,传播了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社会新风;以特有的凝聚力,为少年儿童长大以后成为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力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手拉手”活动已经成为少先队在新的形势下进行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   

  把“手拉手”活动作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载体,就要进一步强化“手拉手”活动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内涵。通过“手拉手”小伙伴之间的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使少年儿童真切地感受到中华民族是由遍布祖国各地的不同民族、不同生活条件、不同风俗习惯,但休戚与共、血脉相连的同龄伙伴以及他们的亲人组成的大家庭,从而激发他们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归宿感,从小培养对祖国、对民族、对人民的浓厚情感。通过“手拉手”小伙伴之间真诚相待和团结友爱,使少年儿童真切地感受集体的温暖,从而激发他们对集体的热爱和对他人的友善,从小培养他们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通过“手拉手”小伙伴之间的互相帮助和共同进步,使少年儿童真切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从而激发他们对社会主义美好未来的无限向往,从小培养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定信念。   

  把“手拉手”活动作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载体,就要在准确把握“手拉手”活动基本内容的基础上,不断强化体验环节。“手拉手”活动要坚持以城市与农村少年儿童“手拉手”、家庭富裕与家庭困难的少年儿童“手拉手”、健康和残疾少年儿童“手拉手”、不同民族少年儿童之间“手拉手”为主要形式,坚持以自主自愿、简便易行、富于实效为基本原则,坚持以城市为主导,辐射广大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强调以互助互学、共受教益、防止简单救助为指导方针,坚持以“手拉手”找朋友、“手拉手”交朋友、“手拉手”看朋友为主要活动步骤,努力使少年儿童做到“四个一”,即结交一个“手拉手”好朋友,写一封“手拉手”交友信,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手拉手”小伙伴做一件好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看望一次“手拉手”小伙伴。在这一个过程中,要特别强调引导少年儿童在亲身参与的过程中,真切地感受小伙伴不同的生活条件和学习环境,体验小伙伴的思想、情感和追求,让他们从“手拉手”小伙伴的身上看到丰富的大世界,从对比中找到自己的责任,从互助中感受到助人的快乐,从实践中锻炼自己的能力,提高自己的素质。   

  二、以“城乡少年手拉手助学”和“各族少年手拉手互助”活动为重点,推动“手拉手”活动的进一步深化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地域辽阔,经济、文化和教育发展不平衡,还存在着城乡差别、地域差别。在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对于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政治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至关重要;消除贫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全体国民特别是农村和贫困地区人口的素质,也是至关重要的。少先队组织历来把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服务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手拉手”活动是少先队组织既服务大局,又服务少年儿童的具体体现。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少先队组织要把广泛开展“城乡少年手拉手助学”和“各族少年手拉手互助”活动,作为深化“手拉手”活动的工作重点。   

  “城乡少年手拉手助学”活动是针对贫困地区一些少年儿童因买不起课本和文具而面临辍学的情况,通过发动城市和东部富裕的农村地区少年儿童,把自己用过但仍可使用的旧课本、文具等捐赠给贫困地区的小伙伴,帮助他们克服学习生活的困难,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一项公益教育活动。开展“城乡少年手拉手”活动,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报告的通知》确定的开展扶贫协作的对口关系和“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西部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地区学校工程”确定的相应对口支援关系,组织东西部地区和广大城乡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之间建立“手拉手”助学关系。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要与教育部门通力配合,在摸清贫困地区学校教材使用和需求情况的基础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对口支援学校名单,其中支援方要以各级红领巾示范学校、红旗大队为先行单位,重点解决贫困地区学校教材缺乏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要将这项工作作为每学期初或学期末的一次少先队组织开展的重点活动,部署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少先队大队利用布置假期活动的队日时间,鼓励和组织已有贫困地区“手拉手”小伙伴的少先队员把自己用过的符合要求的课本直接寄给小伙伴。还没有贫困地区“手拉手”小伙伴的少先队员要通过捐赠教科书的活动找到并建立长期联系。地、县少工委要及时了解下学期贫困地区少先队员教科书的需求情况,适当组织有一定声势和规模的捐赠活动,作为学期末主题队日活动,并将少先队员成批捐出的教科书送到有需求的少先队员手中。有条件的地区要适应国家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进程,逐步建立教育对口支援捐赠中心,开展向贫困地区小伙伴的经常性助学活动。同时,各地在实际工作中,要积极动员机关、大中学校等企事业单位把淘汰下来但仍可继续使用的旧电脑、收录音机等电教设备捐赠给贫困地区,以改善当地学校的教学条件。   

  “各族少年手拉手互助”活动旨在通过不同民族少年儿童之间的通信交往,互助互学,了解中华民族大团结的历史和我国的社会主义民族政策,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为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所做的大量工作以及新世纪我国各民族美好的发展前景,培养他们对中华民族五千年悠久历史文化的认同感,帮助各族少年儿童从小懂得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也相互离不开的道理,牢固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的意识,自觉做民族团结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做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积极力量。开展“各族少年手拉手互助”活动,要充分发挥城市的主导作用,发动城市少先队员主动同少数民族少年儿童“手拉手”交朋友,并力所能及地为民族地区少年儿童提供各种帮助。要创造条件让不同民族少年实现互访,到小伙伴家做客、民宿,亲身感受、亲身体验。各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以及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东部沿海省份的部分重点城市要集中与西藏、新疆、内蒙古、云南等民族地区的地(市)有关方面建立稳定的联系,每年要邀请一批少数民族少年儿童到城市来,也可组织城市的少年儿童到对口的民族地区去,实现相互看望。   

  三、加强对“手拉手”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努力形成社会化的工作运行机制   

  “手拉手”是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重要品牌。全团带队是共青团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传统,加强对“手拉手”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是各级共青团组织的重要任务。各级共青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手拉手”活动,把它纳入全团工作的整体部署,作为对各级共青团工作考核的重要标准。要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手拉手”活动的进展状况,加强对“手拉手”活动的指导,不断推动“手拉手”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级少先队组织要把“手拉手”活动作为重要的常项工作,常抓不懈。要充分调动广大少先队员的积极性,既要鼓励和引导城市和富裕地区的小朋友了解贫困地区“手拉手”小伙伴的生活状况,也要鼓励他们把用过的物品捐赠出来,为贫困小伙伴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既要引导农村和贫困地区小伙伴把思想的沟通和情感的交流作为活动的主要内容,又要尽可能地考虑城市小伙伴的承受能力,不提过高的物质要求,使“手拉手”活动在自主自愿、和谐友好的气氛中开展下去。   

  要通过多种形式,在少先队员家长中广泛宣传“手拉手”活动作为独生子女情感交流、国情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有效途径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家长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   

  要在学校和教师中广泛宣传“手拉手”活动作为学校德育实践有效载体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使“手拉手”活动与学校德育课教学相互补充,共同提高少年儿童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要在社会上广泛宣传“手拉手”活动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项目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为之创造条件,提供资源。要努力形成“手拉手”活动舆论宣传的社会化机制,积极营造“手拉手”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努力形成“手拉手”活动的社会化组织机制,通过少年儿童之间的“手拉手”,带动家长、学校、地区之间的“手拉手”;要努力形成“手拉手”活动的社会化动员机制,形成少先队员、家长、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在推进“手拉手”活动社会化运行机制的进程中,各级少先队的领导机构担负着重要责任,要积极与立法、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相协调,营造“手拉手”活动的良好社会环境;要把机制建设与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促进“手拉手”活动社会化运行机制的形成。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