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了比较系统地了解全国少先队员和少先队组织的基本状况,为少先队工作提供全面准确的数字依据,使少先队统计工作更好地为加强少先队建设服务,全国少工委决定于2003年起对全国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基层组织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从2003年起,少先队系统内使用规范、统一的《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基层组织情况统计年报表》。
2、年报表包括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基层组织及少先队阵地建设情况的统计。年报表统计数字的起始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报送时间为翌年的2月底。
3、少先队员统计的填报单位为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工作者及少先队活动阵地的填报单位为县区(市),以后逐渐减少统计层次,避免重复统计和漏统现象。
4、填报单位填写报表,必须按照全国少工委统一制定的表式、规定、项目解释等要求填报,不得随意修改。统计数字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5、各省区市少工委汇总报表时要进行认真地审核,切实保证统计质量。同时对统计数字的一些情况及问题应附必要的文字说明。
6、各省区市少工委要指定专人做好统计报表的汇总工作,完善工作制度,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上报,提高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加强统计资料的管理,增强统计工作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少先队系统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附:《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基层组织情况统计年报表》
全国少工委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