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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公安部、全国少工委共同主办,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承办,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大力支持的“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在全国开展以来,各地团队组织紧紧围绕少年儿童安全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在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得到数百万少年儿童的积极响应。为了总结工作成绩,交流工作经验,表彰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活动的开展,组委会定于2003年12月上旬在全国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展示表彰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少先队组织要围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活动主题,结合今年开展工作情况,认真作好总结工作。总结要注意突出活动的教育性、实效性和社会影响力,要提供具体活动案例,并从理论的高度对活动案例进行分析和点评,最好提供图片、多媒体等音像资料。   

  二、2004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主要以社区、学校和校外教育阵地为依托开展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要对明年进一步深化“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做出具体安排,并对全国开展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上报活动总结同时上报2004年工作安排。   

  三、活动组委会将对今年开展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主要评选地市级少工委“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优秀组织奖、学校和社区少先队大队“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组织奖,对在各阶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表现突出,不仅能认真学习自我保护知识,还能结合生活学习实际运用这些知识解决问题的少先队员授予“平安行动好队员”称号,对教师、辅导员和热心支持参与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授予“平安使者”称号。参加“平安行动好队员”和“平安使者”评比者在填写申报表同时附800-1000字的事迹材料(1式5份)上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还将表彰在知识竞赛中获奖的学校和个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要结合总结工作,根据分配名额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获奖名单和部分材料将在《知心姐姐》杂志和《中国少年报》上刊登。   

  四、为了配合12月上旬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展示表彰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要在上报总结材料同时推荐1-2个活动案例进京参加展示活动。推荐活动案例要围绕“火眼金睛”搜索、“安全隐患”曝光、“平安娃娃”自护、“平安快乐”展示等内容进行,特别要注意收集当地发生的有关交通事故、网络陷阱、人为暴力、饮食卫生、设施隐患等造成少年儿童身心伤害的典型案例以及自救自护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形成完整的图、文、音像资料。   

  活动组委会将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筛选,及时确定进京参加展示活动单位并通知各省级少工委。请各省级少工委协助平安公司当地办事机构做好入选单位进京展示准备工作。   

  工作总结和所有推荐材料请务必于2003年11月25日前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是团中央、教育部、公安部、全国少工委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工作,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站在对广大少年儿童安全负责和培养少年儿童自护能力的高度认识该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要在总结活动时充分考虑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要注意结合总结评比调动各种媒体做好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办法: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21号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活动部   

  邮政编码:100708   

  电  话:(010)64030153、64060999   

  联 系 人:楚 锐、祝 薇、林 珂   

  电子信箱:ccppg010@sina.com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