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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团带队 重在落实 ——各地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全团带队的意见》(一)

  云南团省委认真学习贯彻《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全团带队的意见》,始终把服务青少年、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云南省各级少先队组织中,全面落实《意见》的工作要求,不断开拓青少年素质教育的新领域。全省各级团队组织落实全团带队工作体现了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把少先队建设纳入团的建设总体规划。紧紧围绕不断探索适应素质教育的学校团队工作新方法,以“青春献小康”为统揽,团省委把少先队工作整体纳入“云南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结合学校工作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从而为云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培养大批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坚持把少先队活动列为团的重要工作项目。团省委书记坚持参加省少工委全会,积极参与工作研究部署。在今年,围绕少先队文化建设,在省少工委开展的“实现宏伟蓝图,做好全面准备”主题系列活动中,团省委书记都亲自挂帅,把少先队工作作为团省委的重点工作来抓。

  三是坚持把少先队组织作为团的主要服务对象。针对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及少先队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经过认真研究后,相继修订、出台了《云南省少先队教育纲要》(云青联[2003]21号)、《云南省少先队组织建设规范化纲要》(云青联[2003]22号)和《云南省少先队工作奖励条例》(云青联[2003]23号),联合省人事厅下发了《云南省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云青联[2003]26号),就少先队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少先队教育的基本原则、少先队教育的主要内容与基本要求、各阶段教育内容与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就少先队组织基础建设、机构建设、队员管理、队伍管理、队务建设、礼仪规范化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就全省少先队的奖励项目、奖励条件、奖励办法、评奖程序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就辅导员的配备、选拔、聘任、考核、表彰、奖励、培训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修定,进一步加强了全省辅导员队伍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少先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四是坚持把少先队工作作为团工作的强大推动力。团省委要求省少工委在推动面上少先队工作开展的同时,既要选好试点,也要抓好重点。在开展体验教育、雏鹰假日小队等活动时,积极整合资源,与农村(社区)青年中心相衔接,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持,加强团队、校区合作,为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福建省少工委组织召开了有团干部、少工干部、教育部门、基层各学区党政领导、校长、基层辅导员参加的座谈会,学习贯彻《意见》。参加座谈会的人员一致认为,《意见》是一份具有指导性的团队工作的重要文件,是献给建队54周年的一份厚礼。它进一步阐明了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全团带队工作的重要性,为全团带队工作指明了方向,解决了“如何带和怎样带”的问题。“党把少先队事业的蓬勃发展作为党的事业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源泉”这句话令与会代表尤为振奋。这份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团中央对少先队工作的重视,也为少先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各项保障。

  为使《意见》精神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省少工委将努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迅速在全省掀起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的高潮,要求各市、县、学校少先队组织要召开学习《意见》座谈会,有重点分阶段地做好学习落实工作。二、团省委、省少工委拟与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出台《关于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意见》文件,并对以往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三、省少工委组建督导组分别到基层各类学校代表(含民办学校)进行调研指导少先队工作,把文件精神真正落实到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