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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全国少工委四届六次全委会定于2004年12月28日在北京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充分发挥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明年召开第五次少代会做好各项准备。

  二、会议议程

  1.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少工委主任赵勇讲话;

  2.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讲话; 

  3.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少工委常务副主任张晓兰讲话;

  4.听取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工作报告;

  5.审议全国少工委委员、全国少工委副主任、全国少工委常务副主任卸职递补决定;

  6.审议2005年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7.审议《少先队2005年工作要点(草案)》;

  8.讨论《少先队辅导员日常工作纲要(征求意见稿)》,讨论《中国少年先锋队奖励条例(暂行)(征求意见稿)》。

  三、会议时间

  2004年12月28日至29日,会期两天。

  12月27日报到,30日返程。

  四、会议地点

  二十一世纪饭店(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

  五、与会人员

  全国少工委委员,省级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书记、教育厅(局)分管基础教育的副厅(局)长、省级团委少年部长,副省级城市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书记。

  六、具体要求

  1.请务必准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请提前向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请假。

  2.请将回执表于12月25日前传真到团中央少年部组织培训处。传真:010-85212189 85212357  电话:010-85212281 联系人:蒲欣

  附件:全国少工委四届六次全委会回执表

  全国少工委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全国少工委四届六次全委会回执表

  

  省份〖〗〖〗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

  

  职务〖〗〖〗通迅地址〖〗〖〗电子信箱〖〗〖〗邮编〖〗〖〗

  

  联系电话办公〖〗〖〗手机〖〗〖〗到会时间〖〗〖〗返程时间〖〗〖〗是否需要订票〖〗〖〗

  

  备 注〖〗〖〗

作者: 编辑: 潘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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