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全国少工委四届六次全委会定于2004年12月28日在北京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充分发挥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明年召开第五次少代会做好各项准备。
二、会议议程
1.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少工委主任赵勇讲话;
2.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讲话;
3.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少工委常务副主任张晓兰讲话;
4.听取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工作报告;
5.审议全国少工委委员、全国少工委副主任、全国少工委常务副主任卸职递补决定;
6.审议2005年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7.审议《少先队2005年工作要点(草案)》;
8.讨论《少先队辅导员日常工作纲要(征求意见稿)》,讨论《中国少年先锋队奖励条例(暂行)(征求意见稿)》。
三、会议时间
2004年12月28日至29日,会期两天。
12月27日报到,30日返程。
四、会议地点
二十一世纪饭店(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
五、与会人员
全国少工委委员,省级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书记、教育厅(局)分管基础教育的副厅(局)长、省级团委少年部长,副省级城市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书记。
六、具体要求
1.请务必准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请提前向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请假。
2.请将回执表于12月25日前传真到团中央少年部组织培训处。传真:010-85212189 85212357 电话:010-85212281 联系人:蒲欣
附件:全国少工委四届六次全委会回执表
全国少工委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全国少工委四届六次全委会回执表
省份〖〗〖〗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
职务〖〗〖〗通迅地址〖〗〖〗电子信箱〖〗〖〗邮编〖〗〖〗
联系电话办公〖〗〖〗手机〖〗〖〗到会时间〖〗〖〗返程时间〖〗〖〗是否需要订票〖〗〖〗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