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少工委:
“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是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少年儿童中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一项具有长期性的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
活动自启动以来,各级少先队组织在主办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体验教育的基本途径,积极引导广大少先队员踊跃参与,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各地根据活动要求,采取“让孩子自己写歌”、“请成人给孩子写歌”、“邀请名家为孩子们写歌”的方式,征集了一大批既体现民族精神,又深受少年儿童喜爱的优秀原创歌曲,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进一步推动“民族精神代代传” 主题教育活动,现将2005年开展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2005年“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要以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红军长征70周年为契机,以培养爱国情感和传承中华民族美德为重点,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以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传唱体现民族精神的优秀歌曲和参与反映民族精神的书画、诗歌、摄影竞赛等活动为主要形式,在广大少年儿童中掀起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的高潮,使他们在活动中进一步感受“中国了不起、中国人了不起、做个了不起的中国人”,感悟民族精神的深刻内涵。
二、活动内容
(一)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全国少工委将通过向全队推广精选出的具有代表性的百首优秀原创少儿歌曲,利用摄制MTV、制作CD光碟和编辑出版优秀歌曲集等方式,向全国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提供活动资料。各级少先队组织以中、小队为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引导少先队员广泛开展传唱优秀歌曲活动。全国少工委在基层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拟于“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进行展示。
(二)为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红军长征70周年,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围绕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博物馆、陈列室、革命旧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寻访、参观、考察等形式,引导少年儿童在活动中了解历史,体验其中蕴涵的坚贞不屈、自强不息等民族精神和民族气节,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全国少工委将依托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国教育学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分会和《少先队小干部》杂志社等单位,组织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依托少年宫(家、站、活动中心)、少儿图书馆等校外教育机构,向广大少年儿童推荐一批体现民族精神的少儿读物。通过开展读书活动,让少年儿童从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中感受民族精神。引导他们以书画作品的形式,描绘出给自己留下深刻印象的人和事(具体实施方案另发)。
(三)继续依托中国少年报开展“2005爱国百分百寻宝大行动”,广泛发动少年儿童深入开展以“寻找感动中国的100个人物、寻找改变中国的100个发明、寻找影响中国的100部经典”为主要内容的体验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进一步感受“三个了不起”的深切内涵,不断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结合实际推出新的活动内容,组织少先队员通过寻访、调查等形式深入了解历史,感悟民族精神。《中国少年报》将在3月初刊登活动启事,并连续报道各地开展活动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另发)
三、具体要求
(一)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8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在少年儿童中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二)各地少先队组织在参与全国活动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本地区特色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少先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活动更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各地少先队组织在广泛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主题教育活动中,要注意对基层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调研,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在活动中涌现出的成功经验和典型范例。要树立品牌意识,精心设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逐步确立和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教育效果显著的优秀活动。
(四)各级少先队组织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同时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区、校外教育机构在开展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利用各类社会公共设施和场所,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五)各地少先队组织要主动联系新闻媒体,通过各种宣传渠道,运用不同表现形式,加强宣传报道,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少工委: “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自2003年启动以来,以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为主题,以丰富多彩的体验教育活动为载体,教育引导广大少先队员了解民族精神的丰富内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为进一步在广大少年儿童中弘扬和培育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引导他们了解民族精神的丰富内涵,从小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好全面准备,全国少工委就2007年深入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作如下通知。
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在亿万少年儿童中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决定在全国少年儿童中共同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
少先队要讯[ 2004 ]第18期(总第203期)各地少先队组织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 “六一”展示活动。
少先队要讯[ 2004 ]第22期(总第207期)中华少年放歌长城,共同传唱民族精神。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通知要求,上海市少工委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和部署“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
少先队要讯[ 2004 ]第9期(总第194期)少先队组织积极开展统一行动日活动,掀起“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