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已发出《关于召开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中青联发〔2005〕11号)中明确,会议的任务之一是选举产生新一届全国少工委。现就新一届全国少工委委员候选人人选提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名候选人名额和构成
第五届全国少工委共由200名委员组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的人选共125名,其中团的专职干部63名,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31名,少先队员31名。解放军、武警、中直机关、国家机关、团中央系统及有关方面提出的人选共75名。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委员候选人4名,其中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书记1名、教育厅(教委)副厅长(副主任)1名、团委少年部长1名、少先队员1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团委副书记1名。
以上委员候选人原则上是第五届全国少代会代表。
二、增设少先队员委员席位
为体现少先队员作为少先队组织主人,参与全国少先队工作决策,第五届全国少工委拟增加少先队员委员。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1个少先队员席位,由省级少工委推荐人选。少先队员委员人选应是10——14岁的不同民族、不同类型、不同性别的少先队员代表。
少先队员委员因年龄退队后,其席位由省级少工委推荐合适少先队员替补,报全国少工委全委会确认。
三、第五届全国少工委委员候选人人选需报材料
1、关于第五届全国少工委委员候选人人选提名工作的情况报告;
2、第五届全国少工委委员候选人人选提名名单(见附件2,填写要求同“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3、第五届全国少工委委员候选人人选提名登记表(见附件3,填写要求同“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请务必于2005年4月20日前报寄团中央少年部组织培训处。
附件: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名第五届全国少工委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
2、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五届全国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提名名单
3、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五届全国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提名登记表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六日
附件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名第五届全国少工委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
单位 分配数 单位 分配数
北 京 4 湖 北 4
天 津 4 湖 南 4
河 北 4 广 东 4
山 西 4 广 西 4
内蒙古 4 海 南 4
辽 宁 4 重 庆 4
吉 林 4 四 川 4
黑龙江 4 贵 州 4
上 海 4 云 南 4
江 苏 4 西 藏 4
浙 江 4 陕 西 4
安 徽 4 甘 肃 4
福 建 4 青 海 4
江 西 4 宁 夏 4
山 东 4 新 疆 5
河 南 4
总 计125
注:1、新疆的分配名额中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名。
2、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提名少先队员委员人选必须分别是蒙古族、壮族、藏族、回族、维吾尔族。
附件3:
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五届全国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提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年月(岁) 学历 入团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入党年月
联系电话 工作(学习)单位及职务
贴照片处
简历 主要表现奖惩情况 党委组织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
此表一式两份上报。
每位委员候选人随表邮寄3张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并在背面写清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