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第五次全国少代会精神,树立和宣传新时期少先队的优秀典型,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中央电视台决定于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56周年前夕,在北京举行第十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第六届“全国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和第五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表彰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席人员:
1、第十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第六届“全国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第五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附件1);
2、第十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相关负责同志1名;
3、特邀部分历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代表。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1、第十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相关负责同志、特邀代表10月9 日报到;
2、第六届“全国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第五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10月10日报到;
3、所有代表直接到二十一世纪饭店报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总机电话:010-64683311)
三、具体要求:
1、10月10日和11日,第十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和特邀代表参加中央电视台专题片的录制,可携带自己创作或发明的作品、当选“十佳”时的老照片等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以供现场展示。
2、10月11日,第六届“全国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和第五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与北京市部分少先队辅导员座谈,请提前做好5—10分钟的发言准备。
3、10月12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三十佳”表彰会。参会成人代表一律着正装,志愿辅导员有工作制服的请着制服,少数民族代表着本民族服装,一律佩戴红领巾。
4、10月12日晚即可返程。第十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和特邀代表往返旅费由全国少工委承担(按照省城至北京的火车硬卧标准),辅导员、志愿辅导员及各省级少工委工作人员差旅费由本人所在单位承担。
5、陪同“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进京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省级少工委工作人员。请于9月30日前将回执传真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盛诗翠
电话:010-85212071,85212352
传真:010-85212357
附件:
1、2005年“三十佳”表彰会参会人员名单
2、2005年“三十佳”表彰会回执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05年“三十佳”表彰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少先队员代表
李南金 山东省青岛市实验小学少先队员
唐 倩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关小学少先队员
舒航涯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专小学少先队员
侯 贺 江苏省丰县华山镇子侠小学少先队员
谭海美 安徽省肥东县六家畈镇养正中心学校少先队员
柴旭达 山西省河津市实验中学少先队员
高凯歌 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第一小学少先队员
纪 昂 天津市河东区盘山道小学少先队员
方铭璐 江西省南昌市豫章路小学少先队员
王书瑞 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实验小学少先队员
二、少先队辅导员代表
卫 春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第一小学大队辅导员
马友燕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教育局少先队总辅导员
孙海英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岐山路第一小学大队辅导员
刘英楠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继红小学大队辅导员
廖思琴 团浙江省丽水市委少先队总辅导员
方建平 安徽省祁门县祁山小学大队辅导员
邱孝感 团福建省委少先队总辅导员
鹿 豫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教育体育局少先队总辅导员
肖前华 重庆市开县汉丰镇第一小学大队辅导员
刘子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第九小学大队辅导员
三、少先队志愿辅导员代表
钱玉珍 天津市塘沽区盐场小学退休教师
袁去病 河北省廊坊市少儿成长俱乐部总经理
陈光明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退休干部
苗淑香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少刑庭庭长
孙小敏 上海市杨浦公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警
杨金平 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筷子巷派出所副所长
刘绍杰 广东省广州远洋公司退休职工
杨顺德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铁路公安处柳州治安大队干部
张景衡 陕西省建筑公司第二小学退休教师
张晓杰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
附件2:
2005年“三十佳”表彰会回执
姓 名 性别 永久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需订返程机、车票(航班、车次)
省(区、市)少工委(盖章)
2005年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