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少年军校”活动是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积极参与和热情支持下,在国防教育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导下,面向广大少年儿童开展的以国防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少先队主题活动。为充分发挥“少年军校”活动的教育作用,进一步规范全国少年军(警)校的管理,全国少工委、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就做好2006年“少年军校”活动有关工作作出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做好2006年“少年军校”活动有关工作的重要意义
“少年军校”活动自1984年开展以来,受到了广大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和热烈欢迎。亿万少先队员通过参与“少年军校”活动,增强了爱国热情和国防观念,增强了对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感情,并且在亲身体验中磨练了意志,强健了体魄,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实践证明,“少年军校”活动已成为对少年儿童进行“三热爱”教育(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教育的有效载体,成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少年儿童综合素质的有效载体,对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重要作用。
自2001年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小学和初级中学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活动”以来,“少年军校”活动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内容不断丰富,方式不断创新,阵地不断建立。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5年年底,全国已有各式各样的少年军(警)校18000多所,还有更多的学校以“少年军校”活动为主要形式积极开展中小学生国防教育。“少年军校”活动积极发展的态势,既给各级少先队组织进一步开展好少年儿童国防教育带来了机遇,又对各级少先队组织规范管理“少年军校”活动提出了新的课题。今年是中国少年军校总校成立10周年,各地要以此为契机,认真研究“少年军校”活动的发展规律,加强对活动的规划,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少年军校”活动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做好“少年军校”活动2006年的工作,要突出两个重点:丰富“少年军校”活动的内涵,使活动更加符合少年儿童的成长特点,受到少年儿童的欢迎和喜爱;加强机制建设,强化对少年军(警)校的管理和考核,完善“少年军校”活动的奖励体系,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开展少年儿童国防教育。
(一)丰富活动内涵
1.广泛宣传国防知识,增强少年儿童国防观念。要通过召开主题班队会、举办国防知识讲座、走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军事博物馆、举行国防知识竞赛和演讲、征文等活动,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对少年儿童进行“三热爱”教育和国防教育。要充分利用好队报队刊、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电视台、红领巾橱窗等阵地,做好日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2.适应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以“少年军校”活动为载体,进一步突出其教育引导作用,通过开展军训和实践活动,引导少年儿童树立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的志向,培养热爱劳动、团结互助、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等美德,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使他们逐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3.适当开展集中性的军训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少先队组织可以结合学校军训,适当组织初中和小学中高年级少先队员开展集中性的军训活动,引导少先队员通过集中训练强健体魄,磨练意志,提高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4.积极开展自救自护培训和生存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学校少先队组织可以举办“平安自护营”、“素质拓展营”、“生存技能对抗赛”等活动,邀请解放军、武警部队、消防单位、红十字会的同志通过演习、游戏的方式,对少年儿童开展自救自护培训和生存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自救自护能力和户外生存能力,进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5.积极参与“拥军优属”活动。要结合学校承担的“双拥”工作,把引导少年儿童参与“拥军优属”活动作为“少年军校”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组织少先队员到驻军单位参观、慰问、联欢,到学校所在社区为军烈属送温暖,让少先队员通过亲身体验感受军营生活,感受军人辛苦,增进与解放军和武警官兵的感情。
(二)健全管理机制
1.探索建立省级少年军校总校。成立少年军校总校是整合资源、协调各方、推进活动的有效方式。中国少年军校总校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解放军总政治部、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教育部、公安部、武警总部等相关单位组成。各省级团、队组织可参照成立以团委、国防教育办公室、少工委为基本框架,教委、军区、武警总队、公安厅共同参与的省级少年军校总校,由省级少工委主任担任校长,办公室设在省级团委少年部。有条件的省份也可在“少年军校”活动比较活跃的市、县成立市、县级少年军校总校。
2.加强少年军(警)校的普查和调研。少年军(警)校是中小学校开展“少年军校”活动的教育组织形式,由中小学校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机关、人武部门联合组建。各地要在探索成立省级少年军校总校的基础上,对当地“少年军校”活动的发展现状进行普查和调研,摸清少年军(警)校的数量和类型,了解各种类型少年军(警)校的共建模式和活动机制,促进这项活动的发展。
3.加大“少年军校示范校”的表彰和管理。“少年军校示范校”是开展“少年军校”活动成绩突出的中小学校,是各地深入开展“少年军校”活动的重要依托。中国少年军校总校自2001年开始已表彰3批共300所“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各地可参照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制定的《全国少年军(警)校示范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加大对各级“少年军校示范校”的表彰和管理,并依托示范校开展统一活动和集中展示活动。
4.完善“少年军校”活动的奖励体系。“少年军校”活动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广大少先队员的积极参与,离不开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和解放军、武警官兵的积极支持。要进一步完善“少年军校”活动的奖励体系,广泛开展“少年军校示范校”、“优秀少年军校工作者”、“优秀少年军校学员”的评选表彰,同时引导小学五年级少先队员争获“国防章”,推荐优秀少年军校工作者参评“十佳志愿辅导员”,用激励的手段促进活动深入发展。
2006年全国少工委和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将重点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
1.举行“中国少年军校总校10周年纪念活动”。全国少工委、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将在建军节前后在北京举行“中国少年军校总校10周年纪念座谈会”,出版纪念读物,评选表彰“全国优秀少年军校工作者”和“首批全国优秀少年军校学员”。各地可结合地方实际,开展适当的纪念活动。
2.开展“百校消防教育示范活动”。为充实“少年军校”的活动内容,提高少年儿童的自救自护能力,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公安部消防局、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将面向全国少年军(警)校开展“百校消防教育示范活动”。各少年军(警)校尤其是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与相关消防单位进行联系,把消防教育活动与“少年军校”活动有机结合。
3.举行“少年儿童国防知识竞赛”和“少年军校趣味活动”设计大赛。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将联合《中国少年儿童》杂志等媒体面向广大少先队员开展“少年儿童国防知识竞赛”。为了引导各少年军(警)校进一步丰富少年军校的活动形式,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将联合《辅导员》杂志等媒体面向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年军校工作者开展“少年军校趣味活动”设计大赛。
4.召开“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年会。为加强“少年军校”活动的经验交流,进一步探索“少年军校示范校”的管理与发展模式,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将在年底召开“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年会,届时将邀请省级少工委、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的负责同志与会,共同为“少年军校”活动的深入发展出谋划策。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少年军校”活动是少先队开展国防教育的主要活动形式,是经过时间检验的富有旺盛生命力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载体,是引导少年儿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有效途径。要结合《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实施,把这项活动作为“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2.纳入规划。“少年军校”活动不仅是少先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少工委要积极争取国防教育办公室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支持,把“少年军校”活动纳入本地国防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规划。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进一步争取他们的支持、指导和帮助。
3.积极引导。“少年军校”活动蓬勃发展,少年军(警)校也自发产生了多种模式。各地要广泛调研,认真研究,总结多种模式的共同发展规律,通过开展示范性活动和加强对示范校的管理,对各地“少年军校”活动的发展积极引导,使之更好地服务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4.逐步推进。由于少年军(警)校发展模式多样,各地对少年军(警)校的有效指导和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当前首要任务是探索建立省级少年军校总校,在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的基础上,再本着分类指导的原则,逐步完善对“少年军校”活动的规划管理机制。
全国少工委
中国少年军校总校
二〇〇六年三月六日
(2006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