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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流动,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而形成了农村特殊的少年儿童群体——“留守少年儿童”。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现有“留守少年儿童”2000多万人,他们在学习、生活中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各级少先队组织对这部分少年儿童给予了高度关心和重视,采取了多种措施关心、帮助“留守少年儿童”,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第五次全国少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全国少工委决定在全队开展“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开展“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少先队的优势,通过各级少先队组织的实际行动,动员尽可能多的社会力量,为农村迫切需要关爱的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尤其是“留守少年儿童”提供服务和帮助,唤起全社会对“留守少年儿童”的关注,使他们能与其他小伙伴一样拥有快乐的童年,使少先队组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活动内容

  “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以各级少先队组织尤其是农村少先队组织为主体,整合资源,建立机制,切实为“留守少年儿童”办实事,解难事。

  1.在少年儿童之间开展以“手拉手”为主要形式的结对互助活动。农村少先队组织要切实贯彻“就近就便、重在实效”的“手拉手”互助活动原则,发动同乡、同村或同校的少年儿童和“留守少年儿童”结交成为“手拉手”小伙伴,通过共同学习一项农业生产技术、同争一枚“雏鹰奖章”、组建“留守队员中(小)队”、邀请小伙伴到家中做客等,密切小伙伴之间的感情,使“留守少年儿童”感受到温暖与亲情。少先队组织要开展“优秀手拉手小伙伴”评选等活动,促进更多的少年儿童结对互助。

  2.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要倡导辅导员、家长、志愿者、青年中心会员与“留守少年儿童”结成对子,通过组建“爱心助成长”志愿辅导团、做“代理家长”等形式,为“留守少年儿童”提供实在帮助。要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争取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的广泛支持,积极为“留守少年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让“留守少年儿童”感受到全社会对他们的关心 。

  3.在农村辅导员中开展“每月一访”活动。农村少先队辅导员要充分发挥“教师家访”的优良传统,广泛开展“每月一访”活动。通过“每月一访”,摸清本中队、大队“留守少年儿童”的具体数量、家庭情况以及面临的实际困难,了解“留守少年儿童”的心理状况、心中的愿望与要求,并从心理上、生活上予以关心和帮助。

  4.组织“留守少年儿童”开展“两地书·亲子情”活动。少先队组织引导、帮助“留守少年儿童”给不能回家的父母写信,向父母亲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讲述他们在少先队组织和小伙伴及社会各界的关怀帮助下成长的感受,讲述他们看到的家乡发展变化的情景等。在此基础上,可以评选优秀书信作品进行宣传报道。

  5.建立“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的保障机制。建立“留守少年儿童”档案,做到一人一卡(档),收集他们成长的信息,进行动态跟踪。通过联合有关方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督察制度等,依法保护“留守少年儿童”的合法权利,防止意外伤害或人身侵犯,保障他们的安全和健康。

  三、工作要求

  1.要对这项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将这项活动作为少先队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提高认识,认真发动,精心组织。现有的有关“留守少年儿童”的活动要统一纳入“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中,制定计划,明确要求,迅速落实。

  2.结合本地实际,讲求实在效果。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以少年儿童为本,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针对“留守少年儿童”的具体情况,提供多样化的帮助,让他们充分感受党和政府及少先队组织的关爱和温暖。

  3.要注重活动的宣传。要发挥少先队报刊、网站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宣传“留守少年儿童”中身心健康、自强自立的典型,宣传基层少先队组织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爱护、帮助“留守少年儿童”的浓厚氛围。

  4.要将“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纳入“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中。“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是“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的一项具体举措,要通过开展“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促进“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部署,通过“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推进“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的深入开展。

全国少工委

2006年7月28日

作者: 编辑: 潘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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