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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公安消防总队: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总结交流2006年度全国少年儿童消防教育活动,展示少年儿童消防教育活动成果,研究部署2007年度全国少年儿童消防教育工作,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公安部消防局、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定于11月3日在江苏省镇江市召开2006年度全国少年儿童消防教育活动总结表彰暨现场观摩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观摩江苏省镇江市少年儿童消防教育活动;

  (二)总结交流2006年度全国少年儿童消防教育活动;

  (三)研究部署2007年度全国少年儿童消防教育工作;

  (四)表彰2006年度“少年儿童消防教育示范学校”、“少年儿童消防教育先进单位”、“少年儿童消防教育优秀组织奖”、“少年儿童消防教育先进个人”。

  二、参加人员

  (一)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公安部消防局、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领导;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办公室消防教育工作负责人和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负责人各1人;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请从本省获得2006年度“少年儿童消防教育示范学校”、“少年儿童消防教育先进单位”、“少年儿童消防教育先进个人”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中选派1名基层领奖代表参会;

  (四)部分中央新闻单位的记者。

  三、具体要求

  (一) 材料要求

  1.在会上发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及消防总队需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发言,同时配合多媒体演示,请务必于10月25日前将书面发言稿报组委会办公室(多媒体材料技术要求:统一使用PowerPoint 97/2000/XP软件,屏幕分辨率要求为800X600,嵌入的视频文件格式为MPEG1或MPEG2,多媒体报告的页数不要超过64页,整个多媒体报告的大小应小于200兆,上交的多媒体作品必须经过最新杀毒软件检测。为了保证质量,上交材料需一式两份)。

  2.在会上进行书面经验交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及消防总队请务必于10月25日前将书面交流材料报组委会办公室。经组委会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按会议文件规格要求印刷120份,报到时交会务组(书面材料格式要求:A4纸打印,封面左上角注明“2006年度全国少年儿童消防教育活动经验交流材料”。封面上请注明材料名称(一号宋体加黑)、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及消防总队名称(二号仿宋体加黑),材料正文标题用二号宋体加黑,正文用三号仿宋体,正文行距为固定值25磅)。

  3.联系人:王秋茹;电话:010-63492832、13901150577;传真:010-63497747;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23号立恒名苑2 #306室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邮编:100055。

  (二)会务要求

  1.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由个人所在单位承担,会务费用(食宿、接送站等)由承办单位负责,与会议无关人员谢绝到会。

  2.公安消防部门同志请着夏常服,不戴帽子。

  3.请务必在10月27日前将回执(见附件2)传真给会务组。请完整填写与会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乘坐车次(或航班号)、到达时间以及是否需代订返程票等情况,以便会务组统一安排接站等事宜。 

  4.报名联系办法:江苏省镇江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人:何书琴,电话:0511-8888133,13852915678。

  5.会议报到时间:2006年11月2日。报到地点:江苏省镇江市碧榆园(镇江市竹林路88号,宾馆电话:0511-4430888)。11月2日会务组在镇江火车站和南京禄口机场全天接站。

  附件:1.2006年度全国少年儿童消防教育活动总结表彰暨现场观摩会日程

  2.回执表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公安部消防局

  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

  2006年10月18日

  

  附件1:

2006年度全国少年儿童消防教育活动

总结表彰暨现场观摩会日程

 

  日期     上午   下午   晚 上

  11月2日(星期四) 全天报到 1.观摩镇江市少年儿童消防教育文艺汇报演出

  2.预备会

  11月3日(星期五)     1.观摩镇江实验学校消防教育活动

  (1)观摩消防教育公开课

  (2)观看消防教育主题展牌

  (3)观摩消防主题队会

  2.观摩镇江市江滨实验小学消防教育活动

  (1)参观镇江市江滨实验小学消防教育宫和消防书法美术动漫展

  (2)观摩少年消防团方阵和团操表演

  1.全体会议

  (1)请江苏省、镇江市领导同志致辞

  (2)宣读表彰决定

  (3)为“少年儿童消防教育示范学校”、“少年儿童消防教育先进单位”、“少年儿童消防教育先进个人”、“少年儿童消防教育优秀组织奖”颁奖

  2.合影

  3.大会交流

  (1)观看镇江市开展少年儿童消防教育汇报片

  (2)分别请江苏省、北京市、辽宁省、陕西省进行经验交流

  4.请公安部消防局领导讲话

  5.请全国少工委办公室领导讲话 代表

  返程

  11月4日(星期六) 代表返程 

  

  

  

  附件2:

回执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所在单位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乘坐车次

  (航班号) 到达时间 是否需代

  订返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