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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一直以来,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问题受到全党、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团中央书记处、全国少工委领导多次就团队组织尤其是少先队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06年7月,全国少工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的通知》(中少发〔2006〕15号),各级少先队组织针对“留守少年儿童”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期,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在调研基础上,对少先队组织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形成了调研报告并报送团中央书记处和全国少工委领导。目前,团中央书记处和全国少工委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少先队组织进一步总结经验,推动“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的深入开展,为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切实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要求将调研报告报送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现将调研报告全文印发,供各地参考。

 

关于各地开展关爱农村

“留守少年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流动,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而形成了农村特殊的少年儿童群体——“留守少年儿童”。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现有“留守少年儿童”2000多万, 在学习、生活中面临很多的困难和问题。他们能否与其他小伙伴一起享受快乐的生活,共同成长进步,引起各级少先队组织的高度关注。近年来,各级少先队组织积极探索,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关爱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产生了较强的社会反响。全国少工委于近期对各地在开展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方面的做法进行了调研和总结。

  一、突出重点,明确思路,加强对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的领导与指导

  第五次全国少代会以来,“留守少年儿童”问题得到了全国少工委的高度关注,对各级少先队组织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作出了一系列的工作部署,有力指导了少先队组织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

  1.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负责同志就“留守少年儿童”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要求。2005年6月,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少工委常务副主任张晓兰在第五次全国少代会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对特殊少年儿童群体的服务力度,特别要关心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通过送去少先队组织的关怀,使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快乐。2006年1月,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少工委主任杨岳在全国少工委五届二次全委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进一步在少年儿童中大力开展“手拉手”活动,尤其要引导城市少年儿童与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等结成“手拉手”小伙伴。团中央书记处领导还特别提出要求,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少先队组织要以“留守少年儿童”为重点,在少年儿童中广泛开展“红领巾手拉手送温暖”活动,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少年儿童尤其是“留守少年儿童”送去关怀和温暖。

  2.全国少工委对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在全国少工委2006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各级少工委要立足本地区,着眼于长期互助,以非留守少年儿童与“留守少年儿童”手拉手等形式为主,广泛开展“手拉手”活动。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2006年4月全国少工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中少发〔2006〕9号),专门就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作了强调,要求各级少先队组织特别是农村少先队组织特别关注和关爱农村“留守少年儿童”,从他们学习、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渴求亲情、渴望与小伙伴交流等具体需求着手,尽心竭力地为他们提供服务和帮助,力争让需要帮助的每一名农村少年儿童都能充分感受到少先队组织的关怀。为了进一步在全队掀起关爱“留守少年儿童”的热潮,加强对各级少先队组织关爱工作的指导力度,在总结各地开展关爱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06年7月,全国少工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的通知》(中少发〔2006〕15号),要求各级少先队组织统一以“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为品牌,深入开展帮扶、关爱活动,尤其是农村少先队组织要切实为“留守少年儿童”办实事、解难事,重点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在少年儿童之间开展以“手拉手”为主要形式的结对互助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农村辅导员中开展“每月一访”活动;组织“留守少年儿童”开展“两地书·亲子情”活动;建立“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的保障机制。这些要求为各地少先队组织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理清了思路。

  3.各级少工委开展了深入的调查摸底,积极部署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在全国少工委的组织领导下,各级少先队组织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开展了“留守少年儿童”工作的专题调研,摸清了实际情况,找准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贵州、湖南等省少工委联合团省委成立了专门的调研组,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全面深刻的调研报告,对当地“留守少年儿童”的状况、存在问题的表现、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建议等,进行了科学细致的分析和论述。四川省少工委还设计了农村“留守少年儿童”调查问卷,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

  经过调研发现,“留守少年儿童”普遍存在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亲情失落、安全失保等问题,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迫切需要关心和帮助的特殊群体,也是当前农村少先队工作的重要对象。结合调研,各级少先队组织为“留守少年儿童”建立了档案,有的还建立了“留守少年儿童”成长记录袋,收集学生学习与发展的重要信息,记载“留守少年儿童”成长的过程和特点,使少先队组织可以全面掌握每个“留守少年儿童”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也让家长能及时了解和掌握自己孩子的成长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重庆、湖北、四川、贵州等省市团队组织高度重视“留守少年儿童”问题,将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列入省级团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团队工作的统一格局,专门下发开展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的《通知》或指导文件,进行动员、部署,就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有效地推动了工作的深入开展。团组织的大力支持,为少先队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提供了极大的支持和指导,产生了良好的成效,得到了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为深化“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奠定了工作基础。如四川省少工委在团省委等单位的支持下,开展的“留守学生关爱行动”,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进行了专题报道,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张中伟等领导专门作出了批示,给予高度赞扬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切合实际,广泛动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

  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贵州省少工委联合团省委、省教育厅深入开展了“手拉手一起走,关爱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活动,在活动中重点做好 “六个一”:帮助每一名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结交一个“手拉手”小伙伴;开展一次“留守少儿会亲”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条件较好的志愿家庭与“留守少年儿童”结对,给他们以亲情般的温暖与呵护;动员有条件的少先队员,开展“请一个留守同学来做客”活动,让他们感受家庭的温暖和关爱;在“留守少年儿童”中开展“我给爸爸妈妈写封信”活动,动员他们每月或每季给在外的父母写一封信,汇报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在少先队辅导员中开展“每月一访”活动,每月对一名“留守少年儿童”进行家访;在“五一”、“六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各地、市、州少工委开展一次节日送温暖活动,让他们感受到少先队集体的温暖。

  四川省少工委联合团省委等单位开展了“留守少年儿童关爱行动”,通过招募志愿者为“留守少年儿童”提供志愿服务的形式,为“留守少年儿童”送去团队组织的温暖,目前全省共有2409个乡镇开展了“留守少年儿童关爱行动”,共建立留守学生之家223所,39万留守学生得到了帮助。省少工委还将联合团省委招募10万志愿者为近300万“留守少年儿童”直接提供志愿服务。邛崃市少工委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搭建“留守少年儿童”和父母沟通交流平台,为全市10所“留守少年儿童”集中的学校免费设立爱心电话亭、爱心邮箱、爱心明信片,提供电话费,为“留守少年儿童”家庭免费安装爱心电话。自贡市少工委通过广泛招募2500名文化程度较高、素质较好、热心“留守少年儿童”公益事业的青年志愿者,直接为“留守少年儿童”提供健康咨询、心理辅导、精神抚慰、经济扶助等方面的志愿服务。资阳市少工委广泛动员团员青年和“青年文明号”集体、“青少年维权岗”,开展“六送”(送节目、送科技、送保险、送医疗、送健康、送法律)活动。遂宁市少工委在学校建立了“二线一室”,即开通了“亲情热线”,让外出务工的家长定期与子女通电话;开通了“师长热线”,让外出务工的家长可随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设立了“心理健康咨询室”,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心理医生,及时帮助“留守少年儿童”解决心理上的困惑。

  湖北省作为劳务输出大省,“留守少年儿童”约占农村中小学生人数的30%。针对“留守少年儿童”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省少工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当好代理家长”暑期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以“爱心助成长,留守不孤单”为主题,在全省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展师生“一带一”包教帮扶活动,在班级建立一个“留守少年儿童”学习互助小组,组建一个“留守少年儿童”假日活动小组,设立一个“老师,我想对您说”知心话信箱,每学期举办一次老师和“留守少年儿童”共度周末活动,让“留守少年儿童”分享师生情和体会集体的温暖。武汉市少工委联合市青教办、关工委等单位,组建了10余所“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暑期学校”,并与教育、财政等近20多个相关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全方位整合人、财、物等工作资源,共同做好“留守少年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孝感市少工委把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的思想教育和法律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通过主题队日活动、队会等形式,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农村少先队员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将法制教育渗透到课堂,增强“留守少年儿童”的法律意识,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人身安全、“三防”(防溺水、防触电、防食物中毒)等知识教育,提高“留守少年儿童”的自护意识。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工委联合团区委,发动广大团队干部、辅导员老师、青年志愿者、少年儿童与“留守少年儿童”结对帮教,通过举办红领巾假日学校、“留守少年儿童”夏令营,建立“留守少年儿童”假日小队,创设“留守少年儿童”雏鹰奖章,选树“留守少年儿童”先进典型,开展“两地书·母子情”书信比赛等有效的关爱活动,使“留守少年儿童”得到少先队组织全方位的关爱。区少工委还积极争取退休老教师、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模范等支持,组建了以“五老”志愿辅导员为主体的“广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志愿服务团”、“广西爱心助成长志愿服务队”,与“留守少年儿童”开展“大手拉小手”辅导活动,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江苏省属于经济发达地区,但发展也不平衡,特别是苏北地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也很多。仅以淮安为例,该市现有人口520万,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全市外出务工创业的农民达92万人,约40万少年儿童在家留守,他们中有60%以上的家长对“留守少年儿童”的监护处于真空和半真空状态。针对这一情况,团淮安市委、市少工委在淮阴区码头镇中心小学、吴城镇中心小学等“留守少年儿童”较多的学校建立了“留守少年儿童图书室”,为“留守少年儿童”提供集阅读、健身、娱乐于一体的课外活动场所。以“关注留守少年儿童”为主题,市少工委组织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开展了夏令营、“当好父母的小帮手”家务体验比赛、“懂礼仪、讲礼貌、守礼节”明礼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以“感恩”为主题,在“留守少年儿童”中开展“给远方父母一封信”活动,加强“留守少年儿童”与父母的亲情交流和心灵沟通,化解远方父母对留守孩子的担心和忧虑。针对“留守少年儿童”存在的亲情饥渴、性格缺陷等问题,该市金湖县少工委开通了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组建了40多人的心理咨询志愿辅导员队伍;淮阴区少工委举办了专题心理咨询培训班,在5所学校建成了心理咨询室,并在团队干部中开展“争做留守少年儿童兼职父母”活动,给予“留守少年儿童”全方位的关怀。

  三、总结经验,积极创新,逐步建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的长效机制

  在广泛开展“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的基础上,各地还在探索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国少工委通过少先队要讯、队报队刊、网络媒介等平台,及时给予了宣传引导和推广,有力促进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1.“代理家长”成为关爱、教育“留守少年儿童”的有效措施。各级少先队组织在工作实践中,紧密结合“留守少年儿童”的特点和需求,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摸索出了“代理家长”这一有效的关爱教育“留守少年儿童”的方式,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留守少年儿童”亲情缺失、教育缺位的问题。

  重庆市少工委在南川市鸣玉镇试点推行了“代理家长”制度,组织动员全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居)委会干部、有帮扶能力的党员,与“留守少年儿童”特别是无人管护的儿童,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或自愿认领,实行大手拉小手“一对一”的结对帮扶,成为“留守少年儿童”的“代理家长”。市少工委对“代理家长”提出了“三知、三多、三沟通”的工作要求,“三知”即知道“留守少年儿童”的个人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班级和教师情况;“三多”即多与“留守少年儿童”谈心沟通,多参加学校学生集体活动,多到其家中走访,宣传科学教育方法,帮助解决家庭实际困难;“三沟通”即定期与“留守少年儿童”父母、托管人、老师沟通、交流“留守少年儿童”教育情况。通过对“留守少年儿童”学习、生活、心理等全方位的帮助、引导、教育,“代理家长”成为孩子生活的知情人、学习的引路人、成长的保护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工委建立了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志愿者、共青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团员青年等人员组成的“代管家长”队伍,负责对“留守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包括生理、心理等进行教育、管理和引导,并明确“代管家长”的职责,对“留守少年儿童”做到“三个一”,即每月通一次电话,每学期写一封信,每学期做一次家访,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有的地方还统一制作了“留守少年儿童”帮扶卡,明确“代管家长”的工作职责,要求切实做好“四管”,即管思想、管学习、管生活、管身体;做到“四掌握”,即掌握家庭背景、掌握思想表现、掌握学业成绩、掌握日常行为;当好“五员”,即情感沟通员、日常行为监护员、生活起居管理员、思想品德辅导员和健康成长指导员。有的地方甚至建立了帮扶工作日志,要求“代管家长”或帮教人员在对孩子实施帮教过程中,详细记录帮教内容,把自己平时帮助孩子学习、生活和交流的内容全部记录下来。

  2.“留守小队”成为“留守少年儿童”自我教育、自强自立、互相帮助的组织形式。2005年,安徽省肥东县六家畈镇养正中心学校少先队员谭海美作为“留守少年儿童”的优秀代表当选第十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她组织少先队员成立“留守小队”开展互帮互学活动的事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以此为契机,肥东县团委、少工委认真总结,深入调研,在全县36个乡镇100所学校进行试点推广,抓住组建“留守小队”、选聘志愿辅导员和立足“留守小队”开展体验活动三个环节,建立了1000多个校外“留守小队”,每个“留守小队”由5—10名队员组成,队员们民主选举小队长,自己命名队名,自主开展活动。学校少先队大队通过聘请队员所在班级的中队辅导员,或从村(社区)的“五老”人员和优秀党团员、青年志愿者中选聘志愿辅导员等,为每个“留守小队”聘请了1名辅导员或志愿辅导员,并对辅导员和志愿辅导员进行了必要的岗前培训,指导“留守小队”自主开展活动。建立了《留守小队队员成长记录簿》和《留守小队活动记录簿》,记录每位队员的成长情况并及时向学校、家长沟通、反馈情况。实践证明,“留守小队”这一新的少先队的组织形式,是切合“留守少年儿童”实际和当前农村实际的,可以有效地引导“留守少年儿童”在少先队集体中互帮互学,体验真情,共同快乐成长。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地区对关爱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大部分地区给予了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也有个别地区没有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没有纳入到本地区团队工作的统一布局,没有开展专题的调查研究,没有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指导工作的统一思路和系统举措,没有形成上下联动、全社会动员、共同关爱“留守少年儿童”的浓厚氛围。

  2.欠发达地区农村发展的现状制约着少先队组织很好地发挥作用。在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中,越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越是“留守少年儿童”问题突出的地区,越需要农村少先队组织担负重要的职责。但在现阶段,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少先队工作缺少经费、阵地等物质依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少先队的建设相对薄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少先队组织在关爱工作中的作用的有效发挥。

  3.关爱工作的长效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虽然各级少先队组织在关爱工作中,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在争取社会各方重视和支持,联合各相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共同关爱“留守少年儿童”等方面,少先队组织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我们发现,在个别地区,关爱工作仍是随机性地开展一些活动,捐赠一些物品,结成一些对子,工作存在一定的随意性,缺乏统一的工作安排,针对性不强,不够深入,没有建立起关爱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建议

  1.要进一步提高对关爱工作的认识。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将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作为少先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中,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开展扎实深入的调查研究,科学制定规划,明确工作要求,借助和依托“手拉手”活动的社会影响、工作经验,扎实推进“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切实把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落到实处。

  2.要大力加强农村少先队建设。各级少工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农业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要求,努力争取党委政府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细化并落实相关政策,努力推动农村少先队活动阵地建设,全面加强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尽可能多地把“留守少年儿童”都凝聚到少先队组织中来,引导他们积极参加少先队的活动,在组织中受到教育。要以贯彻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为重要契机,加强农村辅导员队伍建设。要狠抓农村辅导员的培训,特别要将针对“留守少年儿童”的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开展关于提高儿童生活技能的培训,包括相关的安全、生活常识和信息、生理卫生以及心理健康知识、安全意识等培训。二是开展一系列法律和法规知识培训,如《联合国保护儿童权利公约》、《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的学习培训等,不断提高农村少先队辅导员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在关爱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三是各地少先队组织尤其是“留守少年儿童”较多的地区,要将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作为本地区少先队工作的重点,从“留守少年儿童”的实际困难和成长需求出发,安排部署工作,设计开展活动,为“留守少年儿童”送去少先队组织的温暖。

  3.要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少工委要积极探索建立关爱工作的长效机制,构建关爱工作的参与机制、宣传教育机制、工作推进机制、资源整合机制、信息反馈机制等,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各方参与、齐抓共管、推进有力”的工作格局。要在全面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科学规范、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工作规划,建立“留守少年儿童”档案,做到一人一卡(档),收集他们成长的信息,进行动态跟踪。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和“留守少年儿童”的实际,在认真总结推广“代理家长”、“留守小队”等经验的基础上,积极联合教育、农业、妇联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督查制度等,定期进行书面汇报和召开工作联系会议,不定期召开现场推进会,全面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调动和发动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及时解决“留守少年儿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推动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良好工作局面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