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大连、青岛、深圳、宁波、厦门、珠海市少工委: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第五次全国少代会关于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促进农村少先队工作的发展,全国少工委将于今年上半年召开全国农村少先队工作现场推进会。开好这次会议,是今年全队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各省级少工委共同努力,积极参与。为保证会议的顺利举行,取得实效,各地在会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对农村少先队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各省级少工委要在召开全委会、安排部署2007年工作时,把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作为重点进行部署,提出明确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予以加强,把八部委文件相关要求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切实落到实处。
二、对农村少先队工作现状进行调研。今年3月,各省级少工委要为配合本次农村少先队工作现场推进会的召开,集中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重点对农村少先队组织建设、辅导员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基层少先队活动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进一步了解清楚农村少先队工作的现状,特别要通过调研对本地区农村少先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准确的把握。调研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含电子文本)于4月10日前报送到团中央少年部组培处。报告要运用数据、实例说明问题,要对照《各省级少工委2006年——2010年少先队重点工作推进进度表》进行客观分析,总结基层在落实八部委文件和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和进度安排。
三、提供制作农村少先队工作展板的电子文件。现场推进会期间,将以展板的形式集中展示各地农村少先队工作的经验和特色。为此各地要确定本省、区、市农村少先队工作中最为突出的一个方面或一个农村队组织的典型或当地开展的一项富有成效的活动(不是全面工作),以文字和图片形式进行反映。要把这些材料整理、编排成高160厘米、宽100厘米的展板形式,图片分辨率为100dpi,并转换成jpg格式,于4月10日前发送到共青团四川省委少年部,联系人:田静,联系电话:028-86647200,Email:scsgw@126。com或QQ:519719867,用户名:四川少工委。会前将由四川省少工委统一制作成展板。
四、做好“手拉手”结对帮扶的前期工作。为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和队内资源的作用,会上拟安排沿海较发达地区少工委与西部欠发达地区少工委进行“手拉手”结对帮扶,基本做法是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以15个省(市)、城市为主形成的11对对口帮扶关系,在充分协商、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建立与之相一致的少先队工作帮扶关系。接到通知后,帮扶双方可先自行进行沟通、协商,沿海省(市)、城市少工委可动员1—2个城市(或城区)率先参与进来,做好示范。结对帮扶的主要任务是东部地区适当接收西部地区农村辅导员前来挂职或东部地区派出辅导员到西部进行上门培训,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少先队组织相互协作的传统,力所能及为对口帮扶地区提供物质支持。这项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尊重自愿,量力而行,重在基层,稳步推进。与此有关的27个省(市)和城市少工委(见附件)可先行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取得他们的积极支持,把这项工作作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一部分,与之有机结合起来。6个城市少工委要将这方面情况及时汇总到省少工委和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便于统一安排部署。鉴于西藏的特殊情况,全国少工委指定北京、上海、江苏、浙江与西藏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其他省、区要重点做好省、区内结对帮扶工作。
五、发现一批农村少先队活动的优秀典型。各地要配合本次会议的召开做好宣传,树立一批农村少先队工作的典型。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发现一批基层少先队组织在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争当科技小能手”和“争当文明小使者”活动以及其他农村少先队特色活动方面的典型。有关材料请在2007年3月底之前报到团中央少年部组培处。
联系人: 韩攀
联系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前门东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51
电话: 010-85212189或85212281
邮箱: zupeichu@163。com
附件: 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对口帮扶双方名单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07年1月23日
附件:
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对口帮扶双方名单
北京市帮扶内蒙古自治区
天津市帮扶甘肃省
上海市帮扶云南省
广东省帮扶广西壮族自治区
江苏省帮扶陕西省
浙江省帮扶四川省
山东省帮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辽宁省帮扶青海省
福建省帮扶宁夏回族自治区
大连、青岛、深圳、宁波市帮扶贵州省
厦门、珠海市帮扶重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