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少工委,各副省级城市少工委,珠海市少工委: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农业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促进农村少先队工作的全面活跃,更好地服务农村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全国少工委决定于2007年5月11日-13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全国农村少先队工作现场推进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席人员: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书记、少年部长、总辅导员;
2.各副省级城市团委和珠海市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书记、学少部长;
3.有关部委负责同志;
4.团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5.参加农村少先队工作交流的基层代表。
与会人员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务请准时到会并全程参加会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请以书面形式向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请假。
二、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少工委常务副主任张晓兰同志讲话;
2.有关部委负责同志讲话;
3.团四川省委、省少工委介绍农村少先队工作情况;
4.各地交流农村少先队工作经验;
5.实地观摩;
6.举行东西部地区少工委“手拉手”培训西部农村辅导员结对帮扶签约仪式;
7.召开“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片区工作会。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5月10日全天报到。会议安排在成都火车站和成都双流机场接站。与会人员也可直接到新华宾馆(四川省成都市新华大道江汉路29号,总机:028-86687128、86687228、86687328)报到。
请于4月20日前将会议回执分别传真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和四川团省委少年部。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联系人:韩攀
电话:010-85212189
传真:010-85212281
四川团省委少年部联系人:田静汪千鸿
电话:028-86647200
传真:028-86638554
附件:全国农村少先队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回执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07年3月30日
附件:
全国农村少先队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回执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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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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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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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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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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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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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到达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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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到达 时 间 |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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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次 |
航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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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预定返程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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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预定的返程票日期 及火车/航班 |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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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次/航班 |
2007年5月11日至13日,全国农村少先队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大连、青岛、深圳、宁波、厦门、珠海市少工委: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第五次全国少代会关于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全国农村少先队工作现场推进会于5月11日- 13日在四川成都召开,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少工委常务副主任张晓兰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就全面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推进“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在农村少先队组织中的落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少工委常务副主任赵勇同志,全国少工委副主任、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李连宁同志在全国少工委四届二次全委会暨农村少先队工作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
农村少先队工作是整个少先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成都市少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 (中少发〔 2006 〕 9号)精神,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培养新农村建设者”的主题,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推动农村少先队工作取得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