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以来,湖北团省委、省少工委、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深化“手拉手”活动的内涵,在全省广泛组织开展“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组织400多所城市小学与农村小学一对一、一对多结对,积极开展互助互学活动,为农村贫困少年儿童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促进城乡学校和城乡少先队员之间的交流沟通和共同进步,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精心组织,认真策划,扎实做好“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的宣传发动
针对“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涉及面广、农村学校困难较多、工作难度较大等特点,省少工委联合团省委、省青基会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1.提前做好调查研究。省少工委通过专题调研、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地计划参加“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的城市和农村学校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做到四个清楚:即城乡少先队员的数量清楚;农村学校存在的实际困难清楚;城市学校能提供的帮助清楚;城乡学校教师和队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清楚,特别是对农村学校开展“手拉手”活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前做到心中有数,为制定“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工作方案打下了坚实基础。
2.精心制定活动方案。省少工委要求全省少先队组织每年结成100对互助对子,每所城市小学送教学下乡不少于1堂课,结对资助贫困生不少于10名,捐献学习用品不少于100件,全省实现“送百堂优质课下乡、资助千名贫困生、捐献万件学习用品”的目标,并在结对的城乡小学少先队组织、辅导员和少先队员之间,广泛开展主题队日队会、农村辅导员培训、体验教育活动。他们要求各市、州团委、少工委根据文件提出的名额分配表,精心制定活动方案,组织本地区城市小学,尤其是近3年省级少先队工作示范学校,重点与省委、省政府“百镇千村”示范工程确定的本地区重点发展城镇、示范村的农村小学一对一、一对多结成帮扶对子,使各地参加活动的学校结对有目标,帮扶有对象。
3.大力营造舆论氛围。通过专题会议研讨、下发文件部署、在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开展“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的重要意义及其参加对象、活动内容等,使基层少先队组织和城乡学校能理解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掌握工作方法,更好地承担起直接组织开展“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的重要职责。
二、拓展形式,注重实效,切实推进“城乡百校学校手拉手”活动的深入开展
为保证活动的有序推进和取得实效,团省委、省少工委从2005年开始,每年出台深化“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文件,不断规范活动要求,丰富活动形式,深化活动内涵,扎实推进活动的顺利开展。
1.坚持三个原则。在开展“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过程中,各地少先队组织和城乡学校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自愿结对,量力而行的原则。通过充分了解,掌握城乡学校实际,尊重结对双方的意愿,坚持从实际出发,避免在资金物资投入、教学力量投入等方面对城市学校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以至挫伤城市学校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发挥城市学校在人才、信息、管理、物资等方面的优势,帮助和带动农村学校加强少先队建设,同时农村学校也要在少先队体验教育等方面,支持城市学校开展少先队体验教育活动,形成优势互补、城乡携手的良好局面。三是坚持结对联创,双向互动的原则。基层少先队组织积极引导结对双方通过互相沟通,了解双方所长和所需,科学制订结对帮扶活动的共性目标和内容,确定具体工作内容,落实相应措施,引导双方互帮、互学、互惠。
2.落实三个结对。各地少先队组织为了不断深化活动效果,在结对互助活动中使城乡学校的手拉得更紧,心靠得更近,对结得更实,广泛推行城乡学校管理层结对、城乡学校教师结对和城乡学校少先队结对三种主要的活动形式。一是城乡学校领导班子结对子。城乡学校每学期至少互派1名干部到结对学校服务且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相互学习、交流。城区学校通过专题报告、座谈、参与管理等形式,在办学思想、管理理念等方面给农村学校以支持,提高农村学校的办学水平。农村学校力所能及地为结对学校提供体验农村生活的基地。二是城乡学校教师结对子。城区学校定期派在职的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指导教学和管理,每学期不少于2人,服务时间不少于2天;城乡学校定期互派在职教师到对方学校服务,通过专题讲座、观摩课等形式相互学习。通过相互交流,让城市学校教师切身感受到农村教师无私奉献的红烛精神,情操受到陶冶,人格得到升华。三是城乡学校少先队结对子。城乡学校以少先队大、中队为单位,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该做什么”开展经常性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定期互派少先队辅导员进行交流学习,每学年开展一次城乡少先队特别队日活动,使城乡少先队工作在交流中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3.实现三个互动。“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的主体是少先队员,让城乡少先队员在共同参与的活动中一起得到锻炼和提高,这是活动的根本目的。一是开展互助活动。两年来,鄂州市城区13所学校与全市13所新农村试点村小学结成了“手拉手”帮扶对子,全市“城乡学校手拉手”活动城区学校参与率已达到100%,农村达到65%以上;近万名少先队员参加“城乡学校手拉手”活动,捐赠现金2万余元、衣物5000余件,文具3000多套,送优质课下乡50多节,开展城乡交流活动20余次。江汉油田少先队组织长期坚持开展“支援三峡建设--救助灾区小伙伴”、“相聚在油城”、“赴巴东看朋友”等联谊互助活动,先后在三峡库区建起了两所希望小学,资助1000多名失学少年儿童重返校园。二是开展互访活动。各地广泛组织开展“手拉手访友”活动,每学期组织农村少先队员到城区小学开展一次参观学习活动,城区少先队员代表到农村开展一次体验教育活动,让城里的孩子到农村去与农村的孩子“手拉手”,共同参加劳动实践,体验农村生活,让农村的小伙伴到城市“手拉手”小伙伴家做客,深切地感受“同在蓝天下,成长多快乐”的幸福。三是开展互促活动。开展“手拉手共成长”活动,组织城区少先队员与农村少先队员定期互相寄成绩单、互相交流学习体会,让广大少先队员在活动中学习成绩得到提高,良好生活习惯得以养成,达到城乡少先队员互促互进的目的。
三、强化制度,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的长效机制
为了把“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抓出成效,团省委、省少工委、省青基会在工作中探索建立了一套长效机制,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1.建立分级负责制度。团省委、省少工委、省青基会总体协调每年全省100对城乡学校的结对帮扶活动,各市、州团委、少工委、希望工程办公室实施机构除完成本省下达的结对任务外,还要组织本地区的10至30所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开展“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做好本地区内城乡学校的结对、联系、协调和沟通等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进全省“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的顺利开展。
2.建立定期督办制度。在活动期间,省少工委定期实地走访或电话联系各市、州少工委,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协商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武汉市、十堰市等市、州建立了“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工作例会制度,市、州少工委每月组织“手拉手”结对学校负责人和少先队辅导员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交流做法,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部署工作,确保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并通过会议的召开,建立“城乡百校手拉手”结对双方定期见面、交流、活动制度,增进了感情,促进了工作。
3.建立考核督查制度。每年年底,团省委、省少工委、省青基会组成督查组,对各市、州“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整理出各地活动开展的台账,抽查部分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活动情况在第二年初全省少年部长会议上进行通报,表扬先进,激励一般,实现共同进步。同时,把“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开展情况列为考核基层少先队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和评选全省少先队工作示范学校的一项必要条件,在评选省十佳少先队员和百名优秀少先队员以及推报全国相关典型时,把是否参加 “城乡百校手拉手”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考察,从而避免“只拉手、不办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