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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各副省级城市少工委: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少年儿童培养创新意识,参与创新实践,体验创新成果, 营造创新精神从娃娃抓起的社会氛围, 全国少工委、中国少年科学院决定开展第五届“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培养少年儿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科学体验活动为途径,以校内外兴趣小组为依托,利用多种社会资源,对少年儿童进行科学知识与技能、科学精神与态度、科学方法与能力、科学行为与习惯的培养,不断增强少年儿童的科学素养,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二、奖项设置

  1 .个人奖项

  本年度获奖少年儿童将被授予第五届“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提名奖”等荣誉称号,同时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

  2 .集体奖项

  (1)设立“优秀组织奖”。

  (2)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校内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发挥专家和资源等优势,合力推动青少年科普事业的蓬勃发展,从本届起,全国少工委、中国少年科学院在认真筛选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每届命名建立一批“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教育示范基地”。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评选活动设 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负责活动的领导、协调和评审等工作。

  组委会主任:罗 梅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副 主 任:林 青 团中央少年部部长

  孙 柱 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务。

  办公室主任:王 路 全国少工委副主任、团中央少年部副 部长

  张振威 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 主 任: 罗可亮 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科普部部长

  四 、 申报办法

  (一)申报条件

  1 .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

  (1)年龄在6-14周岁之间,热爱祖国,品学兼优的少年儿童。

  (2)积极参加科技实践活动,荣获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中科技方面奖章,或在中国少年科学院举办的各项科普活动中获奖。

  (3) 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少年儿童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者。

  (4)发明创造或创新成果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或推广价值。

  (5)在国家级科技活动、竞赛中表现突出或在其他国际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2 .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教育示范基地

  (1)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影响力和辐射功能,在科普教育方面具有一定的规划、组织和实施能力。

  (2)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青少年科普教育,支持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

  (3)有明确的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设置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计划的落实。

  (4)拥有较为完善的科技活动基础设施。

  (5)有一支稳定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职或兼职青少年科技教育师资队伍。

  (6)有必要的时间和相应的活动经费。

  (二)申报材料

  1 .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

  申报人如实填写《第五届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评选申报表》(附表1),请按要求填写,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随表提供以下材料:

  (1) 2000 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2)科技作品原文或实物图片。

  (3)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4) 2 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后注明姓名)。

  上述所有文字材料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15份。同时,申报者须提供以word格式保存的上述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一式2张。

  2 .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教育示范基地

  (1)《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表(附表2)。

  (2)不少于1500字的《关于申请设立“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申请单位简介、主要负责人介绍等),所取得的科技创新或科普教育成果,设立基地后的工作规划及保障措施等。

  (3)当地少工委、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少年科学院书面推荐意见(不少于500字)。

  上述所有文字材料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15份。

  (三)申报方式

  1 .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

  申报人填写《第五届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评选申报表》后,采取组织推荐、有关部门或机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可选取以下任一方式:

  (1)市级以上少工委统一组织推荐,负责进行审核、筛选,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学校或少先队大队委员会推荐,加盖公章。

  (3)各地教育部门、科技部门、科协、科研院所、少年科学院以及校外教育机构审核推荐,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 .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教育示范基地

  申报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当地少工委、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少年科学院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同时在申报表上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有关要求

  1 .申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立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将情况通知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

  2 .个人申报者递交的作品有明显科学常识性错误或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3 .所有申报者必须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4 .2009年3月1日为申报有效截止日。

  5 .对未能当选的申报者或单位,不退材料,不复函。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08年11月下旬)

  主办单位联合下发活动通知,各地按通知要求进行组织发动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3月)

  各地根据通知要求 开展评选活动, 推荐选拔少年儿童和有关单位参加评选, 并于2009年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全国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全国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少年科学院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青东商务区A座东9层907室,邮编:100089,联系电话:010—68723313,传真:010—68725363,联系人:罗可亮)。

  在汇总各地申报材料后, 全国评审委员会开展对申报人或单位的筛选和评审工作,确定各奖项获得者并向社会公布。

  (三)表彰阶段(2009年国家科技活动周期间)

  在总结各地工作的基础上,在京召开表彰大会,由主办单位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 评选活动是引导少年儿童参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各级少先队组织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各级少工委要切实加强领导, 做好监督指导和选拔推荐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努力学习科技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科技创新活动。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各地在推荐申报过程中, 要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 把好质量关,切实把优秀典型推荐上来;要增强透明度, 严禁弄虚作假,杜绝拔高失真, 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扩大宣传,形成氛围。 要积极协调和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方面的宣传, 扩大“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评选在广大少年儿童中的影响力, 吸引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此项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少年科学院长效工作机制,加快建立少年科学院工作和组织网络, 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少年儿童科技创新活动的良好氛围。

  

  附 表1 :

“第五届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学校 

 

年级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宅) 

 

移动电话 

 

E-mail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指导老师姓名 

 

职称 

 

联系电话 

 

E-mail 

 

推荐单位名称 

 

推荐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事迹及成果介绍:                           

 

 

 

 

 

 

 

我(们)确认申报材料真实,作品不涉及他人的专利权或著作权。同意组委会对作品具有无偿展示权、宣传权和合理使用权。 

 

申报人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说明:

  1. 表内所列项目,由申报人本人和各级相关部门一律用钢笔或黑色水笔实事求是地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2.事迹及成果介绍可附页;

    3.“照片”一律用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4.本表一式二份填写,一份由推荐单位存档,一份报中国少年科学院;

    5.此表复制有效。

  

  

  附表2 :

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表

 

单位名称 

 

上级主管部门 

(或推荐部门) 

 

申报时间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申报的条件简介(组织机构、经费、场所、规划等情况) 

 

 

 

 

 

 

已开展或拟开展的青少年科技教育主要内容简介 

 

 

 

 

 

 

 

 

创新成果及特色 

 

 

 

 

 

 

申报单位签章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推荐部门意见(可以是当地少工委、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少年科学院)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中国少年科学院审核意见 

 

签字:              (盖    章) 

                                                           

(可复制、可另附页) 

 

  (2008年12月3日印发)

作者: 编辑: 潘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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