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库 > 2008 > 中少发 >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雏鹰争章”活动是少先队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开展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少先队的一项基础性活动。为进一步推动“雏鹰争章”活动的普及开展,完善少先队激励机制,推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全国少工委决定授予第十三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及提名奖获得者、“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特别奖获得者共86名少先队员“五星雏鹰奖章”。

  “雏鹰争章”活动自1994年启动实施以来,对促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次“五星雏鹰奖章”获得者,是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中涌现出来的 优秀 少先队员的代表 。希望他们 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同时进一步作好表率,带动周围更多的少先队员踊跃争章,在实践中体验,在体验中成长。

  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大力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全面开展“雏鹰争章”活动,全面活跃基层少先队组织,努力使少先队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覆盖全体少年儿童。要充分发挥雏鹰奖章的激励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基础雏鹰奖章、星级雏鹰奖章和各级“十佳(优秀)少先队员”阶梯衔接的少先队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在少先队组织中不断锻炼成长。

  

  附件:“五星雏鹰奖章”获得者名单

  

全国少工委

2008年10月13日

  附件:

“五星雏鹰奖章”获得者名单

(共86人)

  

  北京市: 安怡霏、 季家希、纪秋臣

  天津市:郭洪宇、刘婧怡、赵子轩

  河北省:常思琦、陈瑶瑶

  山西省:杨懿、杜昱星

  内蒙古自治区:胡?乌达木、杭 盖

  辽宁省:赵梦涵、马鹏飞

  吉林省:赵楠玉、付 强

  黑龙江省:王涣杰、白欣鑫

  上海市:王 越、王智添、唐泽庚

  江苏省:一 诺

  浙江省:钱泽森、潘 昊

  安徽省:朱 悦、刘 静

  福建省:罗槟月、游志钧

  江西省:李鹤仪、徐欣仪

  山东省:钟 浩、李 阳

  河南省:庞世敏、李元昀

  湖北省:刘丹阳、黄艺博

  湖南省:邱志豪

  广东省:张家林、周 洋、蔡乔锋

  海南省:陈 瞳、陈栩祺

  重庆市:王 彬、王 樊、许重宁、李特特

  四川省:邓清清、阳玉洁、许中政、何亚军、何翠青、 宋 雪、张兴成、张庚杰、张春玲、 邹雯樱、陈 浩、林 浩、郑小鹏、莘长林、康 洁、黄 霖、熊弼呈、叶 子、何 亮

  贵州省:何 牧、钟小容、谭理珂

  云南省:腾俊菲、齐 韬

  西藏自治区:央 珍

  陕西省:王 博、刘 潮、张 强、杨一鸣、吴琼霄、贺天圆

  甘肃省:王 磊、童世强、付小叶、刘欣然

  青海省:张书鸣

  宁夏回族自治区:锁佳樱、陆超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特别克?阿新、古丽沙娜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