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推进少先队文化建设,展示少年儿童期盼奥运、喜迎奥运的热切心情,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营造良好氛围,全国少工委定于“六一”期间在北京开展“红领巾鼓乐铿锵迎奥运”等“祖国发展我成长·红领巾喜迎奥运”系列展示活动。为此,将先期在京举行第四届中国少年先锋队鼓管乐展示评比交流活动,具体由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中国少年先锋队鼓乐团承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祖国发展我成长--红领巾鼓乐铿锵迎奥运
二、 活动时间
2008年5月28日-6月1日
三、参加对象
1.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校少年鼓号、管乐团(队)。
2.中国少年先锋队鼓乐团各一、二级分团。
3.特邀表演队伍。
四、组织方式
进京参加展示评比交流活动的少先队鼓管乐队由各省级少工委推荐,原则上每省推荐1-3支队伍。组委会将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确定进京参赛队(另行通知)。
各省级少工委请于4月20日前将推荐参加进京展示评比交流活动的管鼓乐队报名表、乐队图片和有关资料报至中国少年先锋队鼓乐团办公室。
联系人:刘子荻、李丹、丁东、袁妮妮
电 话:(010)68722231-811、68725350
传 真:(010)68725351
电子信箱:suyu-520@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0号豪柏国际公寓B1座2303室。(邮编100044)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少先队鼓管乐团展示评比交流活动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少先队文化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各地少先队组织开拓视野、取长补短,加强交流、拓展思路的有效载体。各地要高度重视,以此推进少先队文化礼仪活动和少先队基础建设的创新与发展。
2、精心组织。各地少先队组织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及时报送推荐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相应组织各级评比选拔活动。
3、加强宣传。各地要积极拓展宣传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少先队文化礼仪活动的宣传和普及,充分展示少先队文化魅力,展示少先队工作创新的新成果。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请及时上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附件:
1、“红领巾鼓乐铿锵迎奥运”——第四届中国少年先锋队鼓管乐展示评比交流活动实施方案
2、“红领巾鼓乐铿锵迎奥运”——第四届中国少年先锋队鼓管乐展示评比交流活动报名表(下载)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08年4月10日
附件1:
“红领巾鼓乐铿锵迎奥运”
——第四届中国少年先锋队鼓管乐展示评比交流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组织委员会:
主 任: 张学军 团中央少年部部长、全国少工委副主任
孙 柱 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副主任:王 路 团中央少年部副部长、全国少工委副主任
张振威 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 顾淑华 团中央少年部宣传教育处处长
刘子荻 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国际交流部部长
副主任:陈 膺 中国少年先锋队鼓乐团总教练
黄莉岩 团中央少年部宣传教育处副处长
李 丹 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国际交流部
二、时间安排
5月28日(周三) 各参赛队报到
5月29-30日 第四届中国少年先锋队鼓管乐展示评
比交流活动
5月31日(周六) 集中展示
6月1日 (周日) 活动结束,返程
(参赛队伍及交流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展示要求
(一)行进鼓乐组
演奏时间:8-10分钟。
必奏曲:0-10套中的“进行曲”、“出旗曲”、“退旗曲”。
自选曲:自选一首创新曲目或多首乐曲。
参赛人数:每支队伍不低于40人,随队人员不超过4人。
编队表演:要有6个以上图形变化。
(二)行进管乐组
演奏时间:8-10分钟。
必奏曲:“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
自选曲:古典、流行、爵士、歌剧片断等任何一种风格、形式的音乐作品。
参赛人数:每支队伍参不低于40人,随队人员不超过4人。
演奏要求:演奏分声部,有行进编队表演。
四、评奖办法
行进鼓号组获奖单位将授予中国少年先锋队鼓乐团一级分团、二级分团称号,并设置行进鼓号组优秀组织奖、优秀辅导员、特殊贡献奖。
行进管乐组获奖单位将授予中国少年行进管乐团一级分团、二级分团称号,并设置行进管乐组优秀组织奖、优秀辅导员、特殊贡献奖。
同时设置团体特等奖、金奖、银奖;以及最佳表现奖、最佳演奏奖、最佳团队、最佳服饰奖、最佳创意奖、最佳编队奖、最佳创作奖等单项奖。设置个人优秀演奏员奖、特别指挥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