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库 > 2010 > 中少办发 >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致少先队建队60周年贺信精神和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用好建队纪念日的契机,进一步增强广大少先队员的组织意识,明确成长目标,更好地灌输培养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全国少工委决定,各地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在建队纪念日广泛开展入队仪式等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0月13日

  二、活动范围 

  全国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

  三、活动主题 

  入队光荣,争当四好

  四、活动安排 

  1.按规范举行集中入队仪式。在提前做好队前教育的基础上,活动当天,小学少先队组织以大队为单位,按照队章要求和基本规范举行新队员入队仪式,如:出旗、宣布新队员名单、高年级队员授予新队员红领巾、唱队歌、新队员宣誓、队员代表发言、呼号、退旗等。全体队员列席入队仪式,在新队员宣誓时,一起重温入队誓词。

  2.突出党、团、队相衔接的组织意识。现场应悬挂党、团、队旗,邀请党组织代表或当地党员中的知名人士、团组织代表或当地优秀团员代表致词。党、团代表可通过为队员做好事或赠送礼物等方式,增进队员对党、团的亲近感。

  3.明确“四好少年”的成长目标。重温胡锦涛总书记贺信,传唱“四好少年”歌曲。表彰一批符合“四好少年”标准的优秀少先队员,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指导全体队员制订符合自己实际的争当“四好少年”新学年计划。

  4.营造少先队的节日氛围。在学校显著位置悬挂大队旗,各中队悬挂中队旗;所有队员和大、中队辅导员佩戴红领巾;用好学校宣传栏、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电视台、红领巾网站、中队黑板报、中队角等少先队阵地,介绍少先队队史、队章、队歌、队礼等少先队员应了解的知识;少先队鼓号队可适时在校园内开展活动。

  初中少先队组织以大队为单位,参考上述程序和要求,组织队员重温入队誓词。受邀党、团代表在讲话中应突出党、团、队衔接的关系,使初中队员进一步认识到成长责任,增强他们对党和团的向往。有条件的地方可举行初一队员更换大号红领巾仪式。在全国统一活动的同时,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可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其他活动,让队员度过一个受到启迪和教育、留下美好而深刻印象的建队纪念日。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精心安排,突出主题,使队员通过必要的组织仪式和活动,增进他们对少先队的了解和感情。

  2.各级少先队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把活动落实到辖区内每一所小学和初中。同时,各级少工委应确定一批重点联系学校,进行实地督促和指导。

  3.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用好各级队报、队刊、队网等各种媒体,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图片和音像资料请在活动后及时上报。

  联 系 人:王小军、郝 欣

  联系电话:010—85212654、85212090(传真)

  电子邮箱:xiaowaichu@163.com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