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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在全国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1〕5号)部署,推进“红领巾心向党”主题教育活动,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决定集中开展“在光荣的旗帜下——党团队员话成长”统一主题队日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7月1日(星期五)

  二、活动范围 

  各地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

  三、活动主题 

  在光荣的旗帜下——党团队员话成长

  四、活动内容 

  “七一”当天,由各地少先队组织邀请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与少先队员开展共话成长活动,通过回顾党的历史,讲述优秀党员、团员的成长经历,引导队员明确努力方向,按照党的要求争当“四好少年”,增强少先队员党、团、队相衔接的组织意识,灌输培养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

  在“七一”前继续深入推进“红领巾心向党”学唱一首爱党歌曲、了解一个党史故事、观看一部红色影视剧、参观一个革命纪念地、了解党的一个新成就、寻访一位优秀党员“六个一”活动基础上,“七一”当天,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在光荣的旗帜下——党团队员话成长”主题队会活动。尚未放暑假的学校,少先队组织在“七一”当天,以大队或中队为单位集中开展主题队会,邀请少先队员熟悉和喜爱的优秀党员、团员,与少先队员一起回顾党领导人民做出的两件大事,感受党的光荣历史;重温“四好少年”要求,感受党对少年儿童的关爱;讲述优秀党、团员成长故事,共话成长体会和理想志向,感受党、团、队的特殊关系。在活动过程中,要悬挂党旗、团旗、队旗,合唱“红领巾心向党”歌曲。歌曲可在中国少年先锋队网(http://61.gqt.org.cn)“红领巾心向党”活动专题下载。

  处于期末考试阶段的学校,少先队组织可按照以上要求,将队会时间压缩,利用晨会、大课间、课后等合适时段开展。

  “七一”前,请学校少先队组织动员少先队员和红领巾小记者、通讯员,采取多种形式与优秀党员、团员交流,并把活动成果体现为视频、音频、照片、图画或文字。活动当天,通过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宣传栏、黑板报、中队角等宣传阵地,集中展示活动成果,同时播放红色歌曲、讲述党史故事、介绍党的新成就等,以热烈的校园氛围感染少先队员,喜迎党的90华诞。

  2.“在光荣的旗帜下——党团队员话成长”主题实践活动。已经放暑假的学校,少先队组织在“七一”当天,以中队、小队、红领巾小社团或个人为单位,在辅导员或家长的帮助下,组织少先队员与党员、团员开展交流活动。可以集体到当地革命纪念地,到体现党的新成就的地点,到各行各业的工作岗位上,与优秀党员、团员一起感受党的伟大,共话成长进步;也可以动员少先队员个人在学校、社区、校外活动场所或家长单位,寻找身边的优秀党员、团员,赠送自己制作的表达敬意的卡片,了解他们的先进事迹,听他们讲述成长故事,共同表达对党的祝福。

  3.“在光荣的旗帜下——党团队员话成长”网络互动活动。“七一”当天,通过少年儿童喜欢的主要门户网站,开展旗帜传递、网络留言等活动,动员少先队员踊跃参与。

  中国少年先锋队网“红领巾心向党”专题网站“七一”前夕将推出“在光荣的旗帜下——党团队员话成长”专题,提供“红领巾心向党”歌曲、动漫片、小游戏下载,播放体现爱党题材的影视剧和电视节目。

  各省级、地市级、区县级少工委要联合当地电视台或电台、网站,在本地1所中小学校直接指导开展队会活动或主题实践活动,选择1种媒体对活动进行直播或专题宣传,可动员少先队员特别是提前动员“七一”前已放暑假的少先队员收听收看。

  五、活动要求 

  1.及早安排部署,做好充分准备。“七一”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集中开展“在光荣的旗帜下——党团队员话成长”活动,是落实全团、全队纪念建党90周年总体部署的重要内容。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及早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到每所中小学校少先队组织。

  2.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内心认同。要从少年儿童的现实生活出发,让少年儿童从内心理解党员就在自己身边,让少年儿童从内心感受到党的伟大和光荣,感受到党对自己成长的关怀。活动要充分体现少年儿童特点,广泛运用少年儿童喜爱的各种形式,努力让每名少先队员都参与其中。

  3.加强指导宣传,及时报送信息。各级少工委要动员指导所在区域内中、小学校大队辅导员和具备条件的中队辅导员,于7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上传至中国少年先锋队网(http://61.gqt.org.cn)“红领巾心向党”活动专题“七一重点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可上传音频、视频(具体上传方式、支持格式见活动网站专门介绍)。网站将实时发布基层上传的信息和成果。各地上传的信息还将送中央媒体和队报队刊选登,同时作为考核各地工作的重要指标。

  各省级少工委请于6月22日前将本地大型活动安排报同级团委宣传部和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以集中宣传。

  联 系 人:陈 欣、罗双武、宋显赫

  电  话:(010)85212352、85212357、85212071、13466589979

  传  真:(010)85212352

  邮  箱:xcjyc@163.comsnb@gqt.org.cn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1年6月10日

作者: 编辑: 潘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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