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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民族地区青少年工作研讨会精神,参与实施“青少年民族团结交流万人计划”,推进“各族少年手拉手”活动,全国少工委将举办“各族少年手拉手”夏令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各族少年儿童代表交流体验活动,促进各族少年儿童情感交融,从小培养少年儿童的民族团结意识,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

  二、活动主题 

  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

  三、活动时间、地点 

  2011年7月26日-8月1日(26日报到,8月1日返程),北京。

  四、活动内容 

  各族“手拉手”小伙伴参观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有代表性的地方;与少年儿童喜爱的著名人士交流;开展联欢、做客全国少工委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少数民族地区少年儿童代表到北京“手拉手”小伙伴家庭民宿、体验北京社会生活。

  五、活动组织 

  (一)民族地区组织工作

  1.代表选拔。代表共180人,各族代表男女各半,分配名额见附件1。选拔标准为:

  (1)出生年月为1999年7月至2002年7月的少先队员;

  (2)能够使用普通话;

  (3)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应外出活动的疾病、传染病,能生活自理;

  (4)掌握1-2项反映本民族习俗、文化的技能或特长,能描述家乡的状况,能讲述自己成长过程中的小故事;

  (5)确保选取生活在单一民族聚集区、边远农牧区的少数民族少年儿童;

  (6)在已往“手拉手”活动中表现突出,有“手拉手”故事的少年儿童优先考虑;

  2.领队和随队辅导员安排。各省(自治区)少工委指派领队1人,随队辅导员人数见附件1。

  3.相关准备工作。

  (1)各省(自治区)少工委要做好文艺表演准备工作;

  (2)各代表要携带夏季民族服装;

  (3)各代表携带2-3件亲手制作的富有本民族特点的小纪念品;

  (4)各代表带一瓶家乡的土壤(200ml左右饮料瓶),报到时交活动办公室,办公室将在活动时使用。

  (二)北京市组织工作

  1.代表选拔。全国少工委委托北京市少工委招募、选拔180人,男女各半。选拔标准为:

  (1)家住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家庭有能力承担接待“手拉手”小朋友1-2天食宿和交流活动,志愿成为民宿家庭;

  (2)原则上为汉族;

  (3)出生年月为1999年7月至2002年7月的少先队员;

  (4)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应外出活动的疾病、传染病,能生活自理;

  (5)性格开朗,乐于交流,具备1-2项文艺、体育特长;

  (6)在已往“手拉手”活动中表现突出,有“手拉手”故事的少年儿童优先考虑。

  2.民宿家庭要求。少年儿童有独立、整洁的个人房间;能洗澡;家中无精神病、传染病患者。

  3.领队和随队辅导员安排。北京市少工委选派1名领队,各区分别选派1名随队辅导员。

  4.培训工作。全国少工委将在7月中旬召开民宿家庭事宜说明会,对家长和参加夏令营的代表进行培训,并签订民宿协议(通知另发)。

  (三)活动经费安排

  所有带队人员和少年儿童代表在夏令营期间的食宿、交通、统一活动费用;民族地区各队往返交通费由全国少工委承担。海南、云南、西藏、青海、新疆五省(自治区)可乘飞机,其余省(自治区)乘硬卧或动车组2等座。

  (四)材料上报、审核安排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请在6月25日前,按要求做好代表选拔工作,将少数民族地区少年儿童代表推荐表(附件2)、少数民族地区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北京市少年儿童代表推荐表(附件4)、北京市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5)和少年儿童代表近期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报全国少工委。推荐表需寄纸质版到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校外教育处,汇总表电子版和照片电子版发送至校外教育处邮箱。

  2.全国少工委将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批复。

  六、活动要求 

  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夏令营活动,认真做好本地区少年儿童代表的选拔工作,积极做好领队和随队辅导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活动期间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使各族少年儿童参加一个快乐、有意义、收获大的夏令营。

  附件: 1.少数民族少年儿童代表及带队人员名额分配表 

      2.少数民族地区少年儿童代表推荐表 

          3.少数民族地区人员信息汇总表 

          4.北京市少年儿童代表推荐表 

          5.北京市人员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潘 昊  郝 欣 

  电 话:010-85212461、85212090

  手 机:15810173193、15010329969

  传 真:010-85212090

  邮 箱:xiaowaichu@163.com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1年5月27日

作者: 编辑: 潘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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