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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公安部、全国少工委共同主办的“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自2003年启动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参与,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为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提高自护意识,增强自护本领,更好地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就2011年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意识 提高避险能力

  二、活动内容 

  1.以“雏鹰争章”活动为载体,向少年儿童普及安全自护知识。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雏鹰争章”活动,开展以争获“自护章”、“安全章”等为主要载体的教育活动,使少先队员在争章过程中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要通过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宣传栏、手抄报等方式,帮助少年儿童学习各项安全常识。全国少工委将继续依托《中国少年报》、《中国中学生报》、《中国少年儿童》杂志、《少先队小干部》杂志、《知心姐姐》杂志、“中国少先队网”和“中少在线”面向全国广大少年儿童普及安全自护知识。

  2.以“平安自护营”为载体,帮助少年儿童掌握安全自护自救技能。要继续开展“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研究少年儿童的身心特点,针对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分层次确定基本安全技能要求,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平安自护营”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规范,架构更加科学。要根据实际,利用双休日组织开展“平安自护一日营”,利用寒暑假开展“平安自护冬(夏)令营”,通过开展安全应急演习、模拟情景训练和各种自救自护类游戏,潜移默化地帮助少年儿童把安全知识转化为能力和技巧。

  3.以“平安专家课堂”为载体,搭建全社会共同关心少年儿童安全成长的教育平台。要积极聘请公安、消防、地震、卫生等部门和专业人士担任“平安行动专家”,定期走进校园和校外教育单位,开展“平安专家课堂”活动,为少年儿童提供面对面的安全成长辅导。

  三、示范项目 

  今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办公室将以民族地区为重点,在全国少年儿童中组织五项示范性活动。

  1.少年儿童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以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吉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设有少数民族自治州的省为重点,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要内容,开展安全知识竞赛。

  2.“我的火灾逃生路线图”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组织少年儿童了解火灾的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和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等常识和掌握火灾来临时的逃生路线,发动少先队员以小队和红领巾小社团为单位参加设计“我的火灾逃生路线图”活动,提高少年儿童防火意识,增强避灾能力。

  3.“手拉手平安自护营”活动。暑期在民族地区组织开展2期“手拉手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面上工作提供经验。

  4.赠送安全知识书刊。向民族地区学校赠送《无事故学校——新概念中小学校安全预案制定必读》、《少年儿童安全知识手册》卡通口袋本等安全知识读物。

  5.平安行动专家团巡讲活动。联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邀请少年儿童安全培训、法律、医学、心理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团,根据民族地区实际需求,选取5个城市社区和县级行政区,开展以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和家庭教育为主题的专家公益讲座。

  以上活动具体方案将在《中国少年报》和中少网站www.ccppg.com.cn上发布。

  四、活动要求 

  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科学设计和开展各项活动,做到活动形式喜闻乐见,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活动开展时少年儿童乐于参与,活动结束后少年儿童学到本领。要积极整合资源,主动与教育、公安、地震、消防、卫生、交通、铁道等部门联动,找准结合点,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要积极寻求更多的物质和人力支持,把“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打造成为社会各界参与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的公益平台。

  各省级少工委请在10月31日前将“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年度总结(含活动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楚锐、肖萌

  联系电话:010-64030153 13683356514

  电子信箱:ccppg010@sina.com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1年4月20日

作者: 编辑: 潘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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