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云南省少工委:
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定于2012年8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举办少先队学科建设专题研讨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团中央书记处关于深入推进少先队学科建设要求,集中学习教育部、人社部有关政策,交流“少年儿童组织和思想意识教育”二级学科建设的经验,研讨面临的突出问题并寻找进一步推进工作的路径和方法。
二、参会人员
1.团中央、全国少工委领导;
2.教育部、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
3.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高校、“985工程”高校中的师范院校 (8所) ,设教育学一级学科且有与少先队学科相近二级学科、工作有一定基础的综合高校(9所)(名单见附件1)分管研究生学科建设工作的副校长;
4.上述高校所在省份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书记、少年部长。
三、会议时间
8月23日全天、24日上午,会期一天半。8月22日报到。
四、会议地点
北京二十一世纪饭店(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电话:010-88135753、88137102)
五、日程安排
8月22日驻地宾馆报到,领取会议资料。
8月23日上午 全体会议
1.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少工委主任罗梅同志讲话;
2.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国务院学位办(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司)、高等教育司有关同志介绍学科建设有关政策并现场答疑;
3.部分高校负责同志介绍拟开设"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研究生和本科专业相关工作情况。
8月23日下午 分组讨论
围绕高校开设“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研究生和本科专业,进行分组讨论。
8月23日晚上 学科建设交流总结
8月24日上午 辅导员职称评聘工作专题研讨(团委代表参会,高校代表返程)
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有关同志介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相关政策并现场答疑;
2.河北省教育厅、人社厅、少工委有关同志作中小学教师职称单设“少先队活动”科目经验交流;
3.省级少工委负责同志交流发言;
4.团中央少年部负责同志作会议总结。
8月24日下午和25日上午 返程
六、有关要求
1.参会省级团委要抓紧落实少先队学科建设近期几项重点工作,并就与本省份有关高校、教育厅、人社厅沟通情况、工作进展、突出问题以及希望全国少工委给予的支持事项,形成概要汇报材料,于8月17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高校有关负责同志由所在省份团委邀请;
3.原则上不得请假,与会人员须全程参加会议和分组讨论。如有特殊事由,须以省级少工委名义书面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4.请统一填写《少先队学科建设专题研讨会回执》(见附件2),于8月17日17:00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高彦明 田 军 吴学敏
电话:010-85212091、85212654、85212461
手机:18601368610、13709449977、13811155350
传真:010-85212090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