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按照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在全国少先队辅导员大规模远程培训上的部署,各地团委、少工委深入落实团中央、教育部、人社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0〕33号),扎实推进少先队辅导员参评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各地普遍积极推动在本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科目中设立“少先队活动”科目,并实现少先队辅导员参评兼教科目职称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质量“成果折算”。目前,已有6省份实现“少先队活动”职称评聘科目单设,各省份普遍实现少先队工作“成果折算”。
河北省少工委继续主动探索,在教育、人社部门支持下,实现少先队辅导员以独立身份参评中小学教师职称;在本省职评文件中明确“成果折算”;在评审委员会综合学科组下设少先队辅导员学科分组,对辅导员单独评审,制定了针对少先队辅导员的评审条件;推荐了18名少先队工作专家加入了评委库。
上海市少工委抓住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全市职称工作契机,在全市教育人事工作会议上对少先队辅导员职称工作进行部署,实现评聘对象、评聘标准、学科评议组三个“单列”,目前有8名少先队辅导员报名参评。
安徽省少工委积极争取省教育厅、人社厅支持,在《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69号)中明确“按照现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学科评审的办法,增设‘少先队活动’专业科目;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或以少先队活动为主要工作的兼职教师,可申报‘少先队活动’科目专业技术资格,其兼任其他科目教学任务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少先队活动’科目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范围;以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学为主兼做少先队活动工作的教师,应按所从事的主要任教学科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其兼做少先队活动方面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主教学科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范围。”
部分省份抓住“少先队活动”成为国家规定的必修的活动课契机,对设立“少先队活动”参加职评科目予以明确。山西省教育厅、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少工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晋教政函〔2012〕63号)中规定“将少先队活动工作量、培训、奖励及相关成果纳入辅导员参评兼教科目职称评价范围,同时鼓励支持从事少先队活动课的教师,申报参评少先队活动课相应职称,努力推动辅导员专业化发展”。
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少工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2〕667号)文件规定“从事少先队活动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可申报评审少先队活动课程相应教师职务(职称)。各地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和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相应职务(职称)”。
广东省继续根据本省实际,推动少先队辅导员与其他任课教师一样,独立参评中小学教师职称。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继续按照2008年下发的《广东省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资格条件(试行)》开展职称工作,将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作为与德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幼儿园教师、教研员等并列类别参评职称,对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条件单独作出规定:所在少先队大队基础建设扎实、规范,少先队活动丰富多彩,成效显著,少先队工作有特色;所任职的少先队大队被评为县级以上红旗大队1次,或者本人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少先队辅导员1次。
各地团委、少工委已普遍联合教育、人社部门转发团中央、教育部、人社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0]33号),明确要求“将大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范围”。部分省份还在本省份职称评审综合文件中作了规定。黑龙江省少工委争取人社厅支持,在《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2〕47号)文件中作出规定“各市地要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大队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将大队辅导员在少先队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纳入职称评价范围。大队辅导员在少先队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研究成果、指导开展的队会课和少先队工作观摩与中小学校教师在教学中获得的同级奖励、研究成果和公开课同等对待,并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河南省少工委争取职改办支持,在《关于2012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2〕28号)规定“在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将大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内容、工作量以及获得少先队工作方面的奖励和成果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范围。”
部分省份还根据教育、人社部门的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动开展少先队辅导员参评职称试点工作。目前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湖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重庆、宁夏等省份选取部分地市(区)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单设科目”和“成果折算”。其中,辽宁辽阳市32名少先队辅导员参评少先队教育专业科目,21人通过并获得职称;湖北武汉市在市职改办文件中明确单设科目和成果折算,有8名少先队辅导员以少先队辅导员专业科目申报职称,并已通过了公共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面试;四川成都市在市职改办文件中明确单设少先队辅导员专业科目,目前有40名辅导员报名参评,31人优先参评辅导员专业,2人以少先队辅导员科目评为中学高级(副高级)职称,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正在进行中;重庆市在江津区、渝中区设立少先队工作创新试验区,签署了备忘录,对“双线晋升”作出明确,江津区两位少先队辅导员以“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身份破格晋升为小学高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