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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少工委六届三次全委会经验交流之四

坚定信心 攻坚克难

努力实现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新突破

陕西省少工委

  少先队总辅导员作为辅导员队伍的骨干和少先队学科建设的带头人,是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重点。团中央、教育部、人社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后,陕西省少工委抓住有利时机,借鉴各地经验,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争取支持。经过不懈努力,团省委、省编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少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省、市(区)、县(市、区)、乡(镇)要设少先队总辅导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市(区)、县(市、区)总辅导员设在同级团委,按同级团委副职配备。”全省共增加118个市、县级总辅导员职数,从政策上为各级总辅导员的配备提供了保证。

  一、深入调研,找准症结

  邀请了一批少先队工作专家、辅导员组成专项调研组,从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现状、职业精神、职业素质、职业发展路径等方面,进行了全省辅导员大样本调研。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发现辅导员队伍存在两个重点问题:一是职业发展路径的不明晰,缺乏职业成长的上升通道使得一些辅导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调研中有近三成的一线少先队辅导员对其职业的发展期望表示无所谓、顺其自然。二是少先队总辅导员任命和管理存在多头领导、“管而难理”的问题,导致少先队总辅导员配备情况不好,基层队组织缺乏执行力。同时发现,设有少先队总辅导员的地区,能积极向上级少工委反映基层少先队辅导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区域内辅导员队伍工作积极性高、延续性强,地区少先队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形成了良好的历史沉淀,且地域特色明显。

  少先队总辅导员在基层少先队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专业化职业化总辅导员队伍、设立完善的总辅导员制度,是基层少先队组织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落实少先队组织根本任务的重要保证。所以,解决各市、县级总辅导员的设置、落实相关待遇、理顺管理体制成为工作的重点。

  二、充分准备,抓住机遇,取得突破

  团中央、教育部、人社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后,省少工委开始进行大量的协调工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在此过程中,有三点体会。

  1.努力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省少工委多次向团省委进行专题汇报,得到了团省委领导班子的全力支持。团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向省政府联系共青团工作的副省长汇报情况,反复与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主要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省少工委负责同志也多次与相关厅局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介绍情况,争取支持。

  2.扎实调研,细致分析,充分准备。各有关部门对人事设置、编制待遇问题都很慎重,没有充分的理由、足够的专业性,很难与他们对话,在关键问题上就很难取得他们的支持。文件出台前,陕西省少工委仔细研究了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多年来有关辅导员的相关文件政策和团中央、全国少工委的文件精神,收集了其他兄弟省份和地市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四部委文件有关规定作为和相关部门协调的直接依据,加上教育部门历来关心重视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并将其纳入教师职称评聘、班主任工作职责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为陕西省总辅导员文件出台提供了充分的政策支持。此外,通过实际调研,找准关键问题,有的放矢地准备各项材料。前期大量针对性的准备工作,为后期顺利沟通提供了有力保障。

  3.抓住机遇,敢于碰硬,锲而不舍。解决总辅导员待遇问题,涉及范围大、协调部门多、落实难度大,陕西省少工委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利用参加会议、调研、集体活动等时机和日常工作上、业务合作上的关系,向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同志,反复介绍党的要求和少先队的根本任务、总辅导员设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争取理解,形成共识。尽管阻力较大,但始终没有放弃,经过多达数十次登门拜访、电话沟通和面对面交流,最终赢得了支持。

  下一步,陕西省少工委将深入贯彻全国少工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联合有关部门对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真正将真心热爱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专业性强、甘于奉献、敢于创新、有能力、有责任感的人员配备到各级总辅导员的岗位上,保证辅导员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推进少先队工作取得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