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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快乐童年 放飞希望”主题队日活动时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李源潮同志在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员代表和少先队工作者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全国少工委决定,近期组织各级少工委主任、团委少年部长和少先队总辅导员到中小学开展为期1个月的蹲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集中1个月时间

  二、参加人员

  1.团中央少年部正处级以上干部。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区、市、旗)少工委主任(共青团系统)。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团委少年部长。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区、市、旗)少先队总辅导员。

  三、地点

  参加蹲点调研人员,每人选取1所小学和1所初中。省、市、县级少工委根据本地少先队工作实际,科学安排蹲点学校,其中应包括城区、乡镇中小学,特别是少先队工作薄弱的中小学。

  四、内容

  蹲点期间,调研人员要与少先队员同活动,与中小学校的少先队辅导员同工作、同学习、同研究,深入了解学校教育和少先队状况,推进少先队重点工作。

  1.熟悉学校教育状况。熟悉上级教育部门对学校的领导、管理、督导、考核等情况;掌握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运行、教育资源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学校教师的履职、待遇、职业发展等情况;熟悉学生的学习、生活、活动情况;了解学校与社区、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联系互动;掌握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举措、新趋势等。

  2.做好少先队调查研究。研究学校少先队工作现状,有什么好的经验,存在哪些问题、困难及其原因;研究如何将少先队活动经常地、普遍地、有效地开展起来;研究学校少先队应建立什么样的领导体制、工作方式、工作载体、工作力量等;研究少先队工作的人、财、物等保障如何建立;研究上级少工委应如何支持学校少先队工作等。

  3.开展实践和探索。与学校少先队辅导员一道开展少先队各项活动,亲自上少先队活动课,获得亲身体验和经验;推动少先队活动课进入学校课程安排和课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岗位设置、中层管理人员待遇落实、绩效考核、培训工作、小干部队伍建设等,检验各项工作落实有何难度,寻找落实的路径和方法;探索少先队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发挥少先队员和小干部自主作用等方面的路径载体等。

  4.与学校领导、教师、辅导员和少先队员交朋友。与学校校长、德育主任、教师、家长等交朋友,了解他们对少先队工作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建议;至少交5名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朋友,结对5名少先队员,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思想动态,并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加深对基层的了解和感情。

  五、工作要求

  1.保证蹲点时间。蹲点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原则上要求连续进行。蹲点期间遵守学校的时间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上一级少工委书面请假。

  2.形成工作成果。蹲点结束后一周内,形成一份基础材料扎实、思考研究深入、对策措施可行的个人工作报告。

  3.严格落实作风要求。严格遵守团干部下基层的规定,不走形式,不搞排场。蹲点的吃、住、行等费用均由派出单位按标准承担,不允许增加基层负担。如条件允许,可在学校与教师同吃、同住。

  请各省级少工委于12月8日前,将本省份蹲点工作总体安排和省级少工委主任、团委少年部长、少先队总辅导员蹲点具体安排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于2014年1月27日前,将本省份蹲点总体情况和省级少工委主任、团委少年部长、少先队总辅导员的个人工作报告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联 系 人:孟利、沈子尧

  电 话:(010)85212189、85212043(传真)

  手 机:13811216107、15210583389

  电子邮箱:zzpxc1110@163.com

  附:相关资料链接

  1.习近平在同全国各族少年儿童代表共庆“六一”国际儿童节时强调 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http://news.cntv.cn/2013/05/30/VIDE1369912681316763.shtml

  2.李源潮在少先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http://61.gqt.org.cn/zyjh/201311/t20131111_665670.htm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

作者: 编辑: 陈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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