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源潮同志关于少先队工作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研究推进争取省级党委发文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等重点工作,全国少工委决定分三个区域召开少先队工作片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参会范围
(一)西安片会
会议时间:12月3日开会,会期1天。12月2日报到,12月4日返程。
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参会范围: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湖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二)昆明片会
会议时间:12月5日开会,会期1天。12月4日报到,12月6日返程。
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参会范围: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三)北京片会
会议时间:12月10日开会,会期1天。12月9日报到,12月11日返程。
会议地点:北京21世纪饭店(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电话010-64683311。
参会范围: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
二、参会人员
各省级团委分管副书记、少年部部长、少先队总辅导员。
三、会议内容
1.研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源潮同志关于少先队工作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
2.研究争取各省级党委制定政策性文件,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3.研究制定《少先队工作规划纲要》,安排各级少工委主任、少年部长、总辅导员到中小学校蹲点等重点工作。
四、会议安排
上午:
1.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少工委主任罗梅同志讲话。
2.会议交流。
3.分组讨论。
下午:
1.分组讨论。
2.会议总结。
五、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人员参会。各省级少工委办公室要将片会安排和要求及时通知省级团委分管副书记、少年部部长、少先队总辅导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做好会议交流准备。请各省级少工委在会上提交一份书面材料,内容包括:(1)争取省级党委下发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与支持的政策文件的工作情况、打算和建议;(2)少先队活动课在本省份中小学校的落实和上课表的具体情况和工作打算;(3)对团中央、教育部制定《少先队工作规划纲要》内容的意见建议;(4)对开展少先队活动的意见建议;(5)对全国少工委争取教育部门支持的事项的意见建议。材料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实事求是,篇幅不限,作会议交流用,不印发。
3.及时反馈参会信息。各省级少工委办公室请对照各片会参会范围,将本省份所有参会人员信息汇总后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于11月28日前传真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西安片会、昆明片会将安排接送站,如需接送,请在回执上注明。北京片会不安排接送站。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联系人:莫敏莹
电话:010-85212090
手机:18801036718
传真:010-85212090
邮箱:xwjyc1104@163.com
附件:参会回执(下载)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