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六一前夕对少年儿童提出的“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长大后做对祖国建设有用的人才”的重要要求,激发少年儿童的理想梦、科学梦、创造梦、报国梦,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团结、教育、引导少年儿童的核心作用,提高陕西省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科学化水平,近日,中共陕西省委印发了《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意见》分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适应时代要求推动少年儿童和少先队事业发展、着力解决制约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四个部分,提出陕西省新形势下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要求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强化“三爱”教育;以实践体验为载体,提高综合素质;以“三位一体”为保障,关爱健康成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事业发展。
《意见》围绕解决制约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建立健全少年儿童活动阵地。市、县(区)逐步建立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在适合少年儿童教育的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各类场所建立青少年教育基地,向少年儿童免费开放。各级党团组织依托社区党团活动阵地、“青春驿站”及其他社会资源,建立社区少先队活动场所。教育部门把少先队阵地建设纳入中小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列入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加强各类少年儿童教育机构管理。
二是推进少先队课程和学科建设。教育部门将少先队活动课纳入督导及教研体系,开发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少先队活动课程教材、辅导员用书。加强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学科建设,指导和协助高校进行专业人才培养。宣传、教育、科协、社科联等单位将少先队工作纳入研究课题。
三是健全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各地把建立少工委作为推动少年儿童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共青团组织和教育、民政等部门密切协作,推进社区少工委建设,扩大少先队工作覆盖面。各级少工委按照队章要求,定期召开少先队代表大会,履行好职责;选拔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好、热爱少年儿童事业的同志从事少先队工作,确保专职专用。
四是提高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省、市、县在同级团委设少先队总辅导员,按同级团委副职配备,并保持相对稳定。乡镇总辅导员可由中心校大队辅导员兼任。小学和初中设置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岗位,按学校校级副职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在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中,设立“少先队活动”科目,把少先队辅导员纳入教师职称评价范围。教育部门把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师资培训体系。
五是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少先队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少先队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各级团委要保证少先队工作必需的经费支出,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把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纳入青少年事业和基础教育发展的整体格局进行统筹规划,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推动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全团带队”,履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发展的职责,加强对少工委换届工作指导,把少先队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团的工作考核指标并加大权重。要求教育部门要把少先队工作纳入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格局。在规划本地区教育发展时,把少先队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统筹安排,纳入中小学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联合各级团委、少工委,建立指导、检查少先队工作的制度,完善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考评机制。
《意见》要求全社会要支持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宣传文化等部门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舆论环境,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开设专题专栏,制作影视作品,扩大示范效应。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对网吧、文化市场、学校周边环境规范治理,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全社会支持帮助少年儿童和少先队解决困难,优化环境,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创造有利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