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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期 西藏林芝地区大力加强基层少先队工作

  2014年,西藏林芝地区团委、少工委按照全国少工委和自治区团委、少工委的要求,抓住自治区党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有利契机,大力加强基层少先队工作。

  一是单设少年部,配备少年部专职负责人和总辅导员。团地委积极协调地区编办,在现有编制基础上,将团地委学少部分设为学校部和少年部,增设少年部科级领导职数1名,负责少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配备地区专职少先队总辅导员,指导基层中小学少先队工作。

  二是加强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争取到地区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定期开展抽查走访,将落实和推进少先队课程情况纳入县级团委和学校年终考核重点,保证“少先队活动课每周1课时”真正落实。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写地区《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对各年级少先队工作的主要内容,开展活动的时间、主题、内容、标准、评价激励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少先队辅导员在队员每个年龄阶段的具体任务。目前,《纲要》已印发2000余册,确保地、县级少先队辅导员人手一册,同时设计制作雏鹰奖章和雏鹰争章活动手册,将于新学期开学初下发至各中小学。

  三是加强基层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团地委、地区少工委联合教育部门下发通知,明确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各级师资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经费。明确各级少先队辅导员参加县级以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每年累计参加各类培训不少于3天。同时要求各级团委、教育局、少工委依托本地教师培训基地、团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建立辅导员培训基地,开展辅导员培训工作。

  四是推进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双线晋升”。明确少先队辅导员可先参评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小教一级职称)。同时明确将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质量和科研成果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范围。积极与地区人社局协调,推进在中小学教师职称序列中单设“少先队活动”科目。

  五是将中小学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对学校的考核范畴。团地委、地区少工委联合地区教体局下发了《林芝地区少先队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明确以各中小学校少先队组织基础建设工作为基础,以少先队活动开展情况为加分项,全面考核各校少先队工作,考核结果与地区教体局对学校的整体工作考核挂钩。《考核办法》还对各校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整体规划,支持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培训,定期召开学校少代会,定期开展少先队小干部选举和培训,建好用好少先队队室,建立劳动实践基地、科技活动基地、社区活动基地等实践阵地做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