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少工委,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部署,进一步丰富拓展校外教育活动的内容载体,为少年儿童提供更多接触社会、接触大自然实践体验活动的机会,积极拓展校外少先队活动,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决定,2015年联合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继续开展红领巾夏令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领巾相约中国梦——走进营地,快乐体验,放飞梦想
二、活动内容
1.各级少工委、团属事业单位带头开展示范性红领巾夏令营活动。各级少工委、各类团属事业单位积极整合资源、争取支持,带头开展具有示范效应的公益性夏令营活动。红领巾夏令营活动要突出思想引导内涵,紧密结合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全国少工委将继续举办“各族少年手拉手”夏令营。各对口援疆、援藏省市少工委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受援地区少年儿童到对口支援地区开展夏令营活动。
2.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会员单位广泛开展红领巾夏令营活动。协会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营地活动在青少年宫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发挥青少年宫在校外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夏令营活动内容可包括文化传承、科技创新、艺术交流、社会体验、国防教育、体育锻炼、素质拓展、安全自护等。建议每个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营地至少推出2个夏令营活动,全国青少年宫系统至少推出1000个夏令营活动,供各地少先队组织和青少年选择。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将依托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山东省青少年活动中心、重庆市少年宫、南京市少年宫、兰州市少年宫和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示范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走进营地、快乐体验、放飞梦想”红领巾夏令营活动。各地少工委请与当地青少年宫提前沟通、共同筹划,办好夏令营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少先队组织积极联合青少年宫、团属事业单位组织夏令营活动。
3.及时做好活动总结和工作研讨。结合活动开展情况,各地少工委和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会员单位围绕当地夏令营活动内容、组织形式、师资队伍、机制建设、安全保障、品牌推广等及时进行总结。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将适时召开红领巾夏令营研讨会,邀请各地少先队组织、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负责人和专家学者代表参加,重点就夏令营活动科学规范发展与机制建设、夏令营活动与校外(社区)少先队工作融合等内容进行研讨。
三、活动要求
1.切实做好活动安全保障工作。要切实抓好夏令营活动安保工作,提前做好各类安全预案,科学设计活动,慎重选择线路,认真排查隐患,购买安全保险,把准备工作做扎实。活动期间要配备足够的成人予以保护,同时积极协调公安、交警等部门为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坚持公益性普惠性。要面向广大少年儿童特别是家庭生活有困难的少年儿童,提供更多的公益条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社会支持,努力免费为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夏令营活动提供帮助。对口援疆、援藏省市少工委做好跨省区“各族少年手拉手”夏令营活动的统筹,争取纳入本省市援疆、援藏指挥部统一工作安排。
3.加强活动宣传推广。要组织团属队属媒体和有影响力的社会媒体,积极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强活动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重点宣传夏令营活动对少年儿童成长发展的促进作用,介绍推广各地在举办活动中的经验做法。
6月15日前,请协会各会员单位将2015年拟开展的红领巾夏令营计划报送至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秘书处,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将面向社会集中发布。夏令营活动结束后,请各省级少工委、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各会员单位做好总结,于9月15日前分别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和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秘书处。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联系人:沈子尧
联系电话:010-85212090
电子信箱:xwjyc1104@163.com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联系人:金蕴 程晨
联系电话:010-67024318、67031358
电子信箱:zggxfzjg@126.com
Q Q号:195330930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