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拟于2015年6月在北京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代表团的组织工作
代表人选确认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着手进行代表团的组织工作。代表团团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主任担任,代表团副团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副厅长(副主任)担任,代表团秘书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办公室主任担任。各代表团配工作人员1名(此名额不占代表团代表名额)。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等与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等于5月10日前一并报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张 达、刘忠研
电 话:(010)85212281、85212043(可传真)
二、提前做好的有关准备事项
1.代表团组团后,要对代表进行集中培训,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参与各项准备工作。工作要体现地方特色,充分展现当地各族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的风采,展现少先队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和社会各界对少先队工作的支持。
2.参会代表(少先队员代表和成人代表)、工作人员要自备红领巾,要学会红领巾的正确系法,学好标准队礼。
3.参会少先队员代表自带节日服装,少数民族代表带本民族服装,成人代表带正装。
4.全体代表能熟练演唱《国歌》《队歌》《让我们荡起双桨》《快乐的节日》《少年少年祖国的春天》《歌唱祖国》等歌曲(歌曲曲谱见附件2)。有特长的少先队员代表可携带用于展示交流的必要装备。
5.参会代表和工作人员自备雨具。
6.会议期间拟发各省份代表团展示本代表团风采的KT板(规格约为1.2m*1 m),请自带装饰用品。
本次会议是少先队组织的一次盛会。开好这次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少工委要在团委指导下,和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共同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
关于前期准备有关事项,如有需要咨询的事项请联系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孟 利、毛江源、吴学敏
电 话:(010)85212656、85212352、85212357
附件1: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工作人员登记表(下载)
附件2:有关歌曲曲谱(下载)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