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和《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全团关于助力脱贫攻坚的任务部署,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中的作用,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决定共同组织开展“流动少年宫”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6年活动主题:流动少年宫·牵手助成长
二、服务对象
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贫困儿童、残疾少年儿童等为重点服务对象。
三、主要安排
1.开展“流动少年宫”送服务下基层活动。坚持就近服务、精准服务,组织发动城市(城镇)青少年宫等校外活动阵地,发挥专业师资、活动课程、设备器材等方面的优势,深入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乡村和中小学校,开展少年儿童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实践体验活动,丰富农村留守儿童精神文化生活。2016年,协调县区级团属青少年宫开展2次以上“流动少年宫”送服务走进基层活动。请省级、地市级团属青少年宫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力争开展更多服务活动。
2.组织实施示范项目。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统筹组织实施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流动少年宫关爱中西部农村留守儿童项目”。鼓励各地青少年宫等校外活动阵地结合实际,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和具体服务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效能,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规范运作,努力扩大项目受益面,显著体现示范性。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将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管理。
3.丰富“流动少年宫”服务内容。紧密结合农村留守儿童特点和身心需求,组织少先队工作专家、少年儿童教育专家,有针对性地加强“流动少年宫”活动内容和课程的设计研发。重点开展好网络视频和手机亲情交流、文化艺术、体育运动、安全自护、科普科技、手工制作、团队游戏等类别的活动,寓教于乐,加强思想引导,突出活动的思想性、趣味性、体验性、便捷性,注重少年儿童自主参与。根据基层活动开展情况,注重总结经验,形成一批操作性强、可推广的优秀活动课程案例。
4.建设“流动少年宫”服务队伍。发挥好青少年宫专业老师在活动设计组织中的骨干作用。积极倡导动员学校少先队辅导员、乡镇街道专兼职团干部、返乡大学生、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专业人士、热心家长等在青少年宫的统一组织下参与活动,紧密结合活动课程和各自专业专长为少年儿童提供服务。积极争取将志愿参与“流动少年宫”活动,依规有序纳入当地志愿服务活动管理,给予支持鼓励。
四、工作要求
1.争取社会支持。各级少工委、各省级青少年宫协会要积极争取民政等部门对“流动少年宫”活动的支持,推动青少年宫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主动联合公安、司法、消防、食品安全、卫生、环保等部门,联合公益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在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为开展活动提供支持。要坚持公益普惠,免费面向少年儿童开展活动。对活动开展较好的单位可采取以奖代补、配发器材装备等形式给予支持鼓励。
2.注重因地制宜。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基础条件较好的青少年宫要加强辐射带动,创新方式载体,着力扩大活动受益面,通过手拉手“1+1”等方式为经济欠发达地区青少年宫提供学习培训、课程内容等支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县区级青少年宫要深挖自身潜力,立足当地实际开展有效服务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联合教育、妇联、科协、文明办等单位系统所属校外阵地项目,参与开展“流动少年宫”活动。
3.融入团队工作。要注重把“流动少年宫”活动与共青团、少先队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善于借助团的各战线工作力量,与青年志愿者行动、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大学生暑期“三下乡”、“七彩假期·快乐童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手拉手红领巾书屋”等阵地项目相结合,努力增强服务效果。
4.打造统一品牌。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将推出“流动少年宫”活动统一标识和活动指导手册,各地要在活动中积极使用、加强推广。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定制“流动大篷车”的形式组织开展活动。要加强活动宣传,积极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导向。
请各地于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流动少年宫”活动情况报至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秘书处。各地青少年宫历次活动请做好文字、照片或视频原始记录(包括服务内容、服务人次、服务效果等)。各地活动的情况和案例做法请及时报送。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秘书处将积极采取新媒体工作方式了解、宣传、统计、推广各地的典型。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联 系 人:沈子尧
联系电话:010—85212658
电子信箱:xwjyc1104@163.com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联 系 人:刘欢瑶
联系电话:010—67031358
电子信箱:zggxshsw@126.com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2016年5月20日